贵州贵阳,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贵州市花溪区骑龙坡,多辆摩托车遇粪便堵路,怀疑是不是因为摩托车炸街,附近村民变百分点来封路。当地乡政府已经做出反应:非故意 系农户用车拉粪转弯时撒出!
视频显示,11日晚,在骑龙村附近某段公路上出现了大量粪便,一辆大排量摩托躲避不及从中碾过,导致摩托车和骑手身上都粘上了不少粪便,视频中还能听到诸如“太恶心了”之类的吐槽。
有网友表示,每天无数摩托车在那里表演压弯、烧胎、翘头炸街,附近村民受不了用大粪封路。“是不是你们炸街影响村民休息了”“支持村民做法”“猿粪让我们相遇”……
对此,摩托车友杨先生表示事发地为弯道盲区,路过时提前看不到粪堆,当时直接就撞上去了,现场多车撞上粪堆,车和衣服等装备出现味道洗都洗不掉。
12日,黔陶乡政府工作人员回应称,粪便非人为故意,派出所也去了解了情况,是农用三轮车拉粪种植香葱,转弯时不小心撒出,已排值班组进行清理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晚上炸街的也太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了,不仅影响人休息,骑车也不安全啊!其次,如果是有意的阻拦也不安全。希望都能互相体谅,和谐相处,别用极端方式来解决问题
还有不少网友调侃:没问题,道路就是用来行驶的,你可以骑摩托,我可以拉猪屎,骑摩托声音大可以理解,拉猪屎掉出来点也可以理解,互相理解嘛!
就需要这样的好书记,做好事不留名。反正就是这么巧了,白天不掉,晚上掉!早上清理掉!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些事情?
1、调侃归调侃!需要指出的是,故意在道路上抛洒粪便,扰乱公共交通的,属于违法行为的!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43条的规定,上路行驶车辆的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无法处理的应当在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物来车方向适当距离外设置警示标志,并迅速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其他人员发现公路上有影响交通安全的障碍物的,也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等违法行为;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及时清除掉落、遗洒、飘散在公路上的障碍物。
也就是说,公共道路毕竟是供车辆、人员通行的,大家都有责任确保道路畅通,有掉落或者抛洒相关物品的,应该及时进行清理;否则引发交通事故的,甚至有可能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同时,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69条的规定,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违法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因此,在这起事件中,目前相关部门作出回应,所谓的排泄物并不是附近村民故意抛洒的,而是因为不小心掉落的,而且已经组织清理了。
事实上,如果有证据表明是附近村民故意的,不管是不是网友猜测的缘由,按照上述规定,是有可能违反相关规定,要面临系列处罚的!
2、骑摩托车虽然是自己的爱好,上路驾驶也应该遵守交通规则,飙车炸街同样也有可能涉嫌违法!
首先,飙车炸街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有报道显示当地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同样产生噪音,也可能引发与附近村民的冲突!
同时,从法律层面来讲,飙车炸街同样涉嫌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同时,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78条规定,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79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飙车炸街的车辆,大多经过非法改装,噪音大、速度快、安全系数极低,多为无年检、无保险、无牌的“三无产品”。同时,在无牌无证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家庭、对社会都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所以说,这些飙车炸街的,如果存在上述情况的非法改装车辆的,或者没有购买保险的,按照上述规定,同样也有可能违反了相关规定,交警部门也应该继续处理!
孟昭斌
这个地方政府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