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与思科的世纪官司,给中国企业哪些启示?对美一定要硬刚?

高广银 2020-04-22 22:11:30

2003年思科诉讼华为案件,被称为世纪大案,受到国内、国际媒体的广泛关注。这一次诉讼,为打算跨出国门的中国企业上了生动一课,华为利用美国顶尖的律师团队,同时找到合作方、智库、专家、媒体等各方面的支持,正面应对思科的诉讼,最终获得“小胜”。这让害怕打官司的中国企业看到,合理利用美国规则获得应有的利益,不是没有可能。

思科起诉华为的缘由

2002年开始,思科就知识产权等问题,一直在指控华为,华为也像其他中国企业一样,早期也是尽力避开美国市场,即使到今天,华为在北美市场销售占比也不及7%。2003年以前,华为的主要发展目标是发展中国家,到了2004年,已经覆盖到全球77个国家,可是面对占领全球30%的北美,华为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弃。

到了2003年,华为工作重点转向了北美市场,这也是华为未来必经之路。2002年,华为就在德克萨斯州成立了子公司Future Wei,而且还在硅谷设立了芯片研究所。如果想要进入北美市场,思科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

思科创始人

思科于1984年成立,创始人是斯坦福大学的一对夫妇,俩人设计了“多协议路由器”的联网设备,当时主要用于斯坦福校园网络,将校园内各不兼容的计算机整合到一个局域网内。之后职业经理人约翰·钱伯斯的加入,让思科获得快速发展。

之后思科的经营范围不但扩大,涵盖了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由于网络信息每4个月就会增加一倍,相关的网络设备更是供不应求。这也让思科获得快速发展,其用户涵盖电信、金融、零售等各行各业。2004年,思科销售达到220亿美元,2008年销售额达到395亿美元,财富500强当中排名第57位。

约翰·钱伯斯

而且思科接连战胜了的3COM、康柏、惠普、DEC、朗讯、西门子、北电、阿尔卡特等公司。思科在1999年就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到了2002年的时候,华为从竞争对手包括思科在内,抢占了近70%的市场份额,而此时的思科在全球通讯领域占有率高达70%,在北美几乎形成了垄断的格局。

2002年6月份,华为在美国亚特兰大举行电信设备展上,正式亮相,打出的口号是“唯一的不同就是价格”,背景就是金门大桥,要知道金门大桥就是思科的标志,这让思科恼怒不已。华为产品价格对比思科低了30%-50%,不久之后,在思科的后花园巴西中标了一个项目,钱伯斯将华为列为全球最大的竞争对手。

思科的下马威

之后思科成立了打击华为的专项小组,在公司内部主页上,全球员工讨论如何打击华为。在一家行业网站上,有人将华为与思科的产品进行比较,发现无论是外观、产品编号,还是功能上都极为相似,甚至两家的客户,都发现不出有何区别。

2002年12月中旬,思科全球副总裁来到华为,正式向华为提出了知识产权的问题,并且要求华为承认侵权,并且要进行赔偿、停止销售等行为。而华为认为可以在海外停止销售涉嫌有争议的产品,但是拒绝承认在软件方面有侵权的行为。

华为一边同思科协商,一边带领技术小组,对产品进行修改。而且还撤回了已经销售的部分可能涉嫌侵权的产品,这一举动被美国媒体捕捉到,并且大肆报道,从美国撤回产品,被认为是默认侵权。

中国企业喜欢息事宁人,担心惹上官司,但是在崇尚“盎格鲁-撒克逊”文化的美国,一直奉行强权理论。而且思科之后一系列的操作,有如教科书般,给华为上了一课。

思科在美国在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庭对华为侵权提起诉讼,整个诉讼长达77页,内容涵盖专利侵权、不正当竞争、商业机密等21项罪名。不仅如此,思科还展开了舆论战。钱伯斯出色的外交能力以及能言善辩的本领,为思科获得了强大的舆论支持。之后钱伯斯还来到中国,同领导人会面,获得高层的支持。

相比于思科,华为一直奉行低调的处事风格,当时的华为对于外界各类新闻都不予解释,CEO任正非也拒绝任何形式的采访。不过在2019年孟事件上,任正非一改之前封闭的态度,开始接受各方媒体的采访,思科这一课功不可没。

在思科舆论攻势下,不仅美国公众认为华为没有核心技术,而且经过媒体的渲染,中国民众都开始质疑这次侵权事件。由于信息不对称,市场上各类新闻满天飞,其中有人怀疑华为之所以没有上市,背后有不可告人的股权安排。华为在媒体前的低调,付出了现实的代价。

在法庭还没有宣判之前,思科开始在全球威胁客户,威胁他们不要购买华为的任何产品,否则会带来意外赔偿麻烦。很多欧洲客户暂停了与华为的项目合作,除此之外,华为在美国的公关公司和代理律师,都认为华为有错。

绝地反击

在如此不利局面下,华为找到了擅长危机公关的美国海陆律师所,并且邀请美国知识产权领域顶级律师为自己辩护。即使顶尖律师比如罗伯特·汉斯拉姆,他曾经代理微软垄断诉讼案,也怀疑华为有侵权的行为。之后华把这些律师请到深圳,参观工厂的同时,让这些律师了解华为的研发能力。

律师全面了解华为技术之后,建议在“私有协议”上,撕开裂口。私有协议是指在国际标准组织实现网络互联互通而制定标准和规范之前,某家公司产品先进入市场而形成的标准。凭借私有协议,思科垄断了市场,保持了高额的市场利润。也就是私下的利益交换,这在美国历史上一直被默认。

律师团通过一家美国退休高官成立的Lobby公司,游说美国政府,解除华为“军方背景”的误解,并且积极与主流媒体比如《财富》等进行沟通。并且要求美国一流的咨询公司比如普华永道,对华为的财务、研发流程等进行审计,让美国公众对华为有了新的认识。

当然华为也不是孤立无援的,华为代理商在这个过程中给华为很大的支持,比如英国的代理商在收到思科律师函的时候,予以强硬的回应,认为华为从未窃取思科的技术,思科的表现,只能说明他们的恐惧。

在代理商以及律师团的帮助下,华为请到很多斯坦福的大学教授,以及通信领域的专家参观华为,并且参观华为的研发流程。他们对思科IOS和华为的VRP平台两个版本进行对比分析,结果是,华为的VRP平台有200万行源代码,而思科的IOS则用了2000万行,华为VRP旧平台中仅有1.9%与思科的私有协议有关。

2003年3月17日,法庭开展了第一次听证会,华为围绕私有协议进行答辩。华为认为思科在滥用私有协议,对美国市场进行垄断。思科在北美市场高达70%的占有率,也给他树立不少敌对对手,其中就包括3COM公司。在庭审阶段,华为和3COM公司联合宣布成立子公司,当这一消息宣布之后,思科有如背后被捅了一刀。

3COM公司在美国是一个老牌的电信公司,拥有的相关专利达到900多项,在美国专利榜上排名76位,明显超过其他主要的网络竞争对手。如果不是3COM公司在并购US Robotics过程中犯下了愚蠢的错误,也没有后来思科的一骑绝尘。虽然3COM公司在思科面前,已经越来越渺小,但是如果和华为联合,就可以顺利进入美国市场,对思科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

在3月24日的答辩中,华为请来了3COM公司CEO克拉夫林出庭作证,克拉夫还告诉美国媒体:“华为的工程师都具有相当天赋,他们在宽大的办公室里操纵着最新的设备和软件,他们拥有我所见到过的最先进的机器人设备。”

6月7日,法庭驳回了思科申请禁售华为的要求,拒绝了思科提出的禁止华为使用与思科操作软件类似的命令行程序。但又颁布了有限禁令:即华为停止使用有争议的路由器软件源代码、操作界面及在线帮助文件等。

这样一项折中的判决结果,双方都是能接受的,双方在各自媒体上都表示自己获得了胜利。在律师团以及专家的帮助下,美国媒体对华为的报道越来越客观。思科开始私下与华为接触,就和解进行谈判。2004年7月末,双方签订了最终的和解协议。

这场官司吸引了各国媒体的大肆报道,华为通过这起官司因祸得福,迅速获得了知名度,为海外市场的扩张提供了便利。这起官司告诉中国企业,独立开发才是一个公司的核心。同时也为华为打开美国市场,打开了缺口,思科长期盟友EDS公司,在官司结束之后,与华为签订长期战略协议。

这场官司的反思

从表面上看,这是华为与思科的一场知识产权的纠纷,但是这场官司考验了两家公司在媒体、合作伙伴、政府资源等资源的整合能力。任正非后来说:“你到别人家做客,就不能抠脚丫子”,通过这场官司,华为学会了游戏规则。

在美国打官司一定要请最好的律师,所聘请的这些律师团,价格高达630美元/小时,事后证明这些钱没有白花,而且德州本地的律师团队也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华为每年花费10亿元做好知识产权方面的建设,尤其是2019年应对特朗普的禁令,更是拿出了多年的备胎,让人感叹其深思远虑。

这一次贸易战实际意义已经不大,华为在美国的销售业务只剩下了一亿多美元,微不足道;而美国的零部件都已经可以替代了,而且特朗普可能还帮华为做了广告。当然靠中国市场大而当上世界五百强那不算厉害,你得有跨国的胸怀才能成为跨国公司。相信这一次外部的压强,会让华为获得更强的动力,齐心协力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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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广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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