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双流齐发力!重磅房地产购房支持政策震撼发布!

科技即是正道 2024-11-23 19:46:44

《武侯区住房 “以旧换新” 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一、工作目标

存量新建双驱联动:以存量房产的盘活为基,新建商品房市场的活跃为翼,共促武侯区房地产市场之舟在平稳健康的航道上稳健前行,使其波澜不惊,行稳致远。

居住品质迭代升级:志在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雕琢其生活空间,将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化作现实,让每一位居者皆能于新居中畅享品质生活,感受岁月的宁谧与美好。

区域经济活力跃升:以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为引擎,激发区域经济增长的澎湃动力,拉动相关产业链如繁星璀璨,熠熠生辉,进而铸就武侯区在区域经济版图中更具分量与魅力的地位,令其经济竞争力如鲲鹏展翅,扶摇直上。

二、基本原则

依循 “政府政策擎旗领航,职能部门精心擘画,社会公众督责护航” 之准则,如星辰拱卫,稳步推进此方案施行,务使每一步皆落于实处,每一项举措皆惠泽民众。

三、支持政策

(一)购房入学特惠

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间,成功完成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宅购置者,若经公安机关审核契合落户要求,其子女便能在新建商品住宅所属购房片区的区属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依循武侯区 2025 年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入园)章程,在切实保障户籍儿童入学权益根基之上,依据 2025 年学位状况予以统筹安排入学,为适龄学子开启就学新径。

(二)住房 “焕新” 助力

在本方案试行周期内,购入武侯区新建商品住宅,且在购买前 6 个月内或购买后 12 个月内出售成都市域范围内原有家庭住房之人,将获赠购房人每套 2 万元的现金补贴,以资鼓励其改善居住条件,推动住房资源优化配置。

(三)新建住宅奖掖

此方案试行之际,购置武侯区新建商品住宅者,可依单套网签备案产权面积获取购房人每平方米 100 元的现金补贴,然最高额度不超 2 万元,旨在减轻购房压力,提振市场交易活力。

(四)商业用房扶持

在本方案试行时段,购置武侯区新建商业用房累计超出 300 平方米者,将按网签备案产权面积予以购房人每平方米 200 元的现金补贴,上限为 30 万元,以此促进商业地产发展,激活区域商业氛围。

(五)办公用房激励

当此方案试行期间,购买武侯区新建办公用房之人,可按单套网签备案产权面积收获购房人每平方米 100 元的现金补贴,最高不超 30 万元,助力企业拓展办公空间,推动区域商务环境升级。

(六)地下车位补贴

本方案试行进程中,购置武侯区新建地下车位并完成网签备案者,将获购房人每个 5000 元的现金补贴,提升车位购置吸引力,优化区域停车配套设施。

(七)人才购房优享

在本方案试行期间,契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的贤才,除依人才公寓相关政策享有购房特惠外,尚可同时享受上述普惠性政策,彰显对人才的尊荣与厚待,广纳英才筑梦武侯。

四、工作保障

(一)住建交局职责

武侯区住建交局担纲政策拟定与组织施行之重任,并协同相关部门精研政策内涵,做好阐释解读事宜,确保政策精准落地,惠泽民众。

(二)财政局使命

区财政局全力为购房现金补贴供给坚实资金保障,以雄厚财力托举政策施行,使补贴资金如期足额发放,稳定市场预期。

(三)教育局任务

区教育局司职购房申请入学支持政策的深度解读工作,依循政策规范,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子女学位进行科学统筹安排,护佑适龄学子就学权益,促进教育公平与资源合理配置。

(四)审计局担当

区审计局肩负购房现金补贴的审计监管职责,以严谨公正之姿,严密督查补贴发放流程与资金使用去向,力保补贴发放合法合规、公正透明,杜绝违规操作与资金滥用。

(五)公安分局职能

区公安分局主责购房入户资格的审核事务,严谨甄别审核,确保户籍迁入规范有序,为购房入学等相关政策实施筑牢根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五、附则

(一)试行时效

本方案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止试行。试行期满后,将依循法定程序,视市场情形予以废除或修订,以契合市场动态变化,保障政策科学性与适应性。

(二)解释权限

本方案由武侯区住建交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详尽解释。未尽事宜悉依相关法律法规与成都市购房政策施行,确保政策执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构建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特此昭告。

双流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战略部署,深度契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巨变之新形势,更为周全地满足市民群众多元住房需求,全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与良性循环,特制定如下举措。

一、实施人才购房补贴

(一)人才公寓专享

对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成都市双流区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创新人才高地政策措施> 的通知》中的 F 类人才,于双流区(以下统指实际管辖范畴)人才公寓报名销售阶段购置人才公寓者,其购房面积 50 平方米以内部分可享购房款 15% 的政策性优惠。至于其他类别人才,则依既有优惠政策施行,以彰对人才的悉心呵护与尊崇优待。

(二)新建住房补贴

对成都市及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所认定的各类人才,在双流区购置除人才公寓外的新建商品住房时,每套可获成交价(以下统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成交价)1% 的消费券补贴,激励人才安居双流,为区域发展汇聚才智力量。

二、实施团体购房补贴

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团购新建商品住房。若同一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在双流区购置 5 套以上、9 套以内的,每套给予 1 万元消费券补贴;购置 10 套以上、19 套以内的,每套给予 1.5 万元消费券补贴;购置 20 套以上的,每套给予 2 万元消费券补贴,以促团体购房活力迸发,带动房地产市场交易热度提升。

三、实施住房 “以旧换新” 补贴

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出售市内自有住房,并于 6 个月内在双流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抑或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在双流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后 12 个月内出售原市内自有住房的购房人,每套均可获 1 万元消费券补贴,助力居民住房升级换代,优化住房资源布局。

四、实施商业、办公类商品房购房补贴

购置新建商业、办公类商品房者,若购房人为企业,按成交价的 1.5% 给予现金补贴;若购房人为个人,则按成交价的 1.5% 给予消费券补贴,最高限额 200 万元,以推动商业、办公地产稳健发展,增强区域商业商务活力与竞争力。

五、实施车位购买补贴

(一)企业购置优惠

支持企业购置新建商品房车位。对一次性购买车位 30 个以上的企业,给予成交价 1.5% 的现金补贴,最高不超 200 万元,以利企业完善停车配套设施,优化运营环境。

(二)业主购买补贴

支持业主购买小区新建商品房车位。对商品房小区业主购买本小区第一个新建商品房车位的,给予 2000 元消费券补贴;购买第二个以上的,每个给予 4000 元消费券补贴,提升业主停车便利性与生活品质。

六、附则

(一)补贴申请时效

除第 4 条外,享受补贴的商品房需在本措施实施期间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并于取得不动产分户登记后 1 年之内申请兑付补贴。借撤销或变更合同备案手段篡改购房时间者不得申请补贴,确保补贴发放公正合理,精准惠及合规购房者。

(二)补贴不重复原则

购房人同时契合本措施 2 条以上的不重复享受,由购房人自主抉择其中 1 条申请补贴。本措施所提及的消费券为等额支付消费券,消费券具体实施细则将于后续细则中予以明晰阐释,保障政策执行透明有序。

(三)范围界定说明

本措施所言之 “以内”“以上”,皆涵盖本数,以精准界定补贴范围与标准,避免歧义误解。

(四)试行期限与解释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试行,由双流区住建局牵头负责解释。在试行期间,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与政策施行成效,适时优化调整,力促房地产市场健康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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