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原诉法庭的民事司法管辖权无限制,可处理所有民事事宜。原讼法庭处理的民事诉讼通常包括下列类别:
·海事;
·破产;
·违约;
·侵权;
·公司清盘;
·建造仲裁;
·子女管养及济助的婚姻法律程序;
·租购;
·禁制令;
·知识产权;
·司法覆核;
·按揭;
·人身伤害;
·遗嘱认证及遗产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若申索金额不超过300万港元,你须在区域法院(而并非高等法院 )展开诉讼。若所申索的金额稍多于300万港元,可考虑放弃余额,使案件可由区域法院审理(注:区域法院可处理申索金额不超过300万港元的案件)。
转载自:红蓝律 作者:旗渡法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