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卫健,中共党员,助理社会工作师,退役军人,曾于2014年入伍,退伍后于2021 年10月入职佛山市博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从事矫正社会工作服务近 2 年,现为南海区社区矫正司法社工,先后派驻西樵、九江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因为社区矫正对象身份的特殊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他们展开监管和教育有一定的难度,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时间里,庞卫健对于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有诸多感触,在用心用情的实践与学习中,逐渐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做法。
以“恒心”学习,学以致用,积极发挥矫正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证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明确规定,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司法社工,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理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和贯穿推行尤为重要。庞卫健一方面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积累,不断持续和更新深入学习有关社区矫正的法律和制度,摸清在管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信息,认真分析、钻研法律制度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实际运用,做到依法、依规展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跟进与服务。另一方面,注重专业知识的实践和运用,虽然不是社会工作专业出身,但却能立足岗位,自主展开专业工作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特别是在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训练和行为矫正,有自己独到的工作方法,为基层司法所在发挥好社区矫正的社会功能、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预防重新犯罪上贡献了多元力量,达到协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的终极目的。
以“用心”施教,正心矫行,有力提升教育质效在接触社区矫正工作之初,庞卫健自觉对社区矫正工作流程不熟、经验不足、对社区矫正对象无处下手。通过持续利用中午午休和晚上下班时间查资料,向同事请教,结合同事们的优秀经验,逐步摸索了一套适合自己的工作方法。首先是“正心”,庞卫健认为“矫行先矫心”,他利用自身退役军人的身份以及掌握的技能,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行为养成训练,端正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态度,提高了他们的服从意识和接受监管的意识。另外是“净心”,通过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生活的背后,分析其犯罪的原因,根据其性格特征建立专业工作关系,再通过传授有效的沟通技巧和方法,促进其修复良好的社会关系,让社区矫正对象反思自身的错误,净化心灵,进而发自内心地不愿意犯罪,从根源上杜绝重新犯罪的风险。
以“贴心”帮扶,身体力行,正向引导社矫对象庞卫健认为,社区矫正不仅要有“管”的办法,还要引领“帮”的风潮,这里的“帮”,既包含对困难存在需求的社区矫正对象施以援手,让他们尽快修复社会功能,也包含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要多关注和留心周围,如社区里、社会中是否存在需要帮助的弱势人群,多给予他人善意的“帮助”。他具体通过一是充分发挥社会多元力量的支持,以“社区矫正对象+法律顾问+支援服务”模式组织开展教育帮扶活动,提高社区矫正教育质量。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性格特征、学历情况、专业技能和家庭情况等方面,组织有针对性的参与志愿服务,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认同感和社会责任感,如社区矫正对象有法律疑问时引导其咨询专业法律服务,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社会支持;二是鼓励社区矫正对象自我增值,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培养学习兴趣,根据自身需求学习各类专业技能,考取各类资格证书,增 强就业底气,使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回归社会;三是感恩他人,珍惜所有。有针对性地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探访、帮扶活动,组织他们为贫困户捐赠棉被、粮食、新旧衣服等日常所需物资,逐渐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授之以鱼不如如授之以渔”的目标,促进他们身心同步得到滋润并得到正向成长。
专栏简介在南海区司法局的统筹指导下,2017年以来,佛山博睿承接南海区社区矫正司法社工项目,系统跟进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全过程的监管协助和教育帮扶工作。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评估与介入、行为纠正,困难帮扶等方面的服务,多维度协助社区矫正对象反思行为,促进其思想行为的正向转变,以使其重建符合社会规范的生活方式,回归社会,降低重犯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