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证明》《股东名册》的制作,按照法律规定记载即可

军哥说案子 2024-10-27 09:28:38
63.《出资证明书》的制作 46. 第五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64.《股东名册》的制作 第五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四)取得和丧失股东资格的日期。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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