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设备是否该外借?

纳洛酮的记事本 2024-08-15 13:29:21

那天主任很生气!

急诊科的呼吸机被借出去了,主任竟然不知道?!

尤为让主任生气的是,那个借了急诊科呼吸机的科室,他们的护士,竟然对主任的生气不当一回事。你说主任生气不?

护士长对此事也见怪不怪了。

医院好使的呼吸机,也就急诊科这台。

因为,医院是基层医院,二级医院吗,不可能每个科室都给配呼吸机。因为医院这两台呼吸机,大部分的时候,还是闲置的。

之前,护士长没少因为这些抢救仪器费心。

护理核心制度《抢救工作制度》明确指出:

“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看到没有?

“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可是,基层医院,不知道大家了解内情不?

大三甲医院自然不必说,每个科室的抢救仪器都是配备的全全的,当然,也就谈不上外借。

护士长主任也就不会为抢救病人时,没有呼吸机之类的抢救利器而发愁。

但小医院就不一样了。由于种种原因,病人少,或是仪器配置后闲置的问题等等,医院不会也没那个必要,给每个科室都把呼吸机等抢救仪器中的这些“大件”,每个科室都给配齐。

每个科室不切实际的都配备,一是浪费,二也确实用得上的时候极少。

此时此刻,话题就来了!

这种条件下的医院,一些没有配备呼吸机这样的抢救仪器的科室,万一有用到呼吸机这些抢救仪器的时候,怎么办?

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借!

这就是为什么有的配有抢救仪器的科室,他们的科室管理者,为之苦恼的原因。

借吧?

违反了《抢救工作制度》。

不借吧?

在急需救治的生命面前,你是执行制度重要?还是抢救生命重要?

很显然,紧急情况下,你拥有抢救仪器的科室,就要违反管理制度,为抢救生命让路。

这就是基层医院一线医护人员,以及管理者的难处。

诸如此类的事件多了。

一边是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一边是急需救治的生命。

制度背的再滚瓜烂熟,也不能挡救治生命的道。

因此,护士长再遇到这样的现实命题的时候,也只好无奈的让抢救仪器外借,即使明知道这样做,不对。

对本科室抢救工作很不利。

但却无可奈何。

这次的呼吸机外借事件,其实,护士长是知道的。

主任可能不知道,因为她个人因素吧,科室医护人员有事紧急跟她打电话的时候,她的电话总是打不通。

打不通,也就不再接着打了。

于是,就出现了科室呼吸机被借出去,主任不知道。后来主任知道后,很生气的事。

她当即质问,科里是谁班上把呼吸机借出去的?!

找到那个当事的护士后,劈头盖脸的一通好吵!

直吵得那个护士睁不开眼的境地。

后来,主任就此事,连续三个,不,四个早晨,早八点的科室晨会交接班,全科医护集体交接班的机会,连连叨叨四天!

这就是基层医院的现实。

抢救仪器有限,一线医护人员,借也不是,不借,也不是。

其实,主任大为光火也是他科护士挑战了她的尊严的缘故。

因为,当时,就是在紧急调用呼吸机的时候,就是联系到主任,在那个当时,主任也得把呼吸机借出去。

在紧急需要抢救的生命面前,即使你是主任,你也不敢挡道!!!

不过是主任当时因为这个失了面子的问题,生气而已。

这就是小医院,抢救仪器管理的现状和无奈。

全部科室都配吧,医院财力有限,配不起。

更何况,急危重抢救病人毕竟是少数。危重病人,绝大多数转往了三甲医院,愿意留在二级医院或是基层医院救治的抢救病人,说真的,少之又少。

没有这么多的抢救病人,配齐抢救仪器的意义也就不大。

既然抢救仪器少,这样的医院,必然会出现抢救仪器外借的现实命题。

而集全院抢救仪器最多最全的急诊科,抢救仪器外借问题,就尤为突出。

急诊科的医护人员,包括科室主任、护士长,每个都有面对抢救仪器外借的是非判断题的机会和可能。

面对急需救治的生命,值班的你,呼吸机这样的救命仪器,当时是在闲着,你,借还是不借?

在当今社会,急救设备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急救设备是否应该外借却成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一方面,支持外借急救设备的观点认为,这是一种人道主义的体现。在紧急情况下,如果有人急需急救设备来挽救生命,而身边又没有可用的资源,那么外借无疑是给予了他们生存的希望。这不仅展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互助,也符合社会道德的要求。

另一方面,反对急救设备外借的声音也不容忽视。首先,急救设备的外借可能会影响到设备所属单位或个人的正常使用。如果在关键时刻,自己需要使用却发现已经被外借,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其次,外借的过程中,如果设备损坏或丢失,责任的界定和赔偿问题也会变得复杂。此外,急救设备的使用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如果借用人不了解正确的操作方法,不仅无法发挥设备的作用,还可能对患者造成二次伤害。

综上所述,急救设备是否该外借不能一概而论。我们需要在权衡各方利益和风险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政策和规范,以确保急救设备既能在关键时刻发挥最大的作用,又能保障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公众对于急救知识和技能的普及,提高全社会的急救能力,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至于一线值班者,解决难题的绝招——请示主任、护士长。

主任护士长怎么办?请示主管院长、医务科。

大家说我这个绝招怎么样?可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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