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最高检官网)
12月5日,最高检召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介绍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表示,行政检察肩负着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和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双重责任,是新时代人民检察院“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力量。
今年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应勇检察长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报告给予充分肯定。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审议意见指出,要高度重视行政检察工作,推动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检察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为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最高检在《意见》中也对健全行政检察工作机制作出了部署。一是完善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加大行政裁判监督力度,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二是结合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协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三是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纠正。同时,在完善执法司法相互配合制约机制方面,《意见》提出,推动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规范办理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最高检《意见》要求,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心,一体推进有力监督和有效监督。深入推进为期两年的“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建立健全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机制,建设“全国行政检察监督法律文书库”,落实两高规范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的意见,以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的高质效带动行政审判、执行领域监督向深层次发展。
二是会同最高法、司法部及相关行政部门,持续推进落实“3+N”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化解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动涉检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有限监督和案件化办理,依法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确保不越位、不缺位。
四是依法规范推动行刑反向衔接。认真执行最高检新近制发的《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及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双向、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