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中铁五局五公司承建的青海省同(同仁)赛(赛尔龙)高速TSEPC-2标段洮河大桥,被人实名举报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中铁五局五公司一位项目负责人就此回复相关媒体称,举报者的“主要目的就是找我们讹钱,没讹到之后就进行举报”。
如此回应,不仅让人要问,既然认为举报者的目的是讹钱,中铁五局五公司相关人员为何不选择报警,反而要通过网络打嘴官司?
认定举报者举报目的为讹钱,中铁五局五公司有关人员的依据是“经初步检测,混凝土的强度没问题”,但其同时说的“其他的一些结果还没有出来”,则不免让人感觉其缺乏一定底气,甚至有以偏概全的嫌疑。
因为,举报者称,“8个多月的施工中,中铁五局五公司项目负责人未按设计使用中标入围厂家的钢筋,私下使用了没有入围厂家的非标钢筋,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以及“冬季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砂石料,导致混凝土不合格,检桩过程中有好几个二类桩都是变更为一类桩的,桩基钢筋大部分都是不合格钢筋”,甚至还在公开举报中配发了相关照片以资证明。
同时,举报者为实名举报,且是“实际施工方”。这些因素的同时存在,在一般人看来,具有相当的真实性。因为,作为当事人,如此举报要冒着降低自己将来承接有关施工工程机会的风险。如果不是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相信不会有人选择如此而为。这是从做人的最低标准而论,而如果上升到举报者所谓的担忧“导致国家品质项目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这样高度来看的话,举报者应该有忧国忧民之心,且有“大义灭亲”的胸襟。
相对举报者而言,被举报方以“组织业主和第三方对投诉涉及工程问题进行了检测,经初步检测,混凝土的强度没问题,其他的一些结果还没有出来”来认定举报者目的是为讹钱,显然令人信服的力度不大。
青锋认为,被举报者如果要让人们对他们的回应信服,一是应该等所有检验结果出来,以扎实的数据说话,让举报者和其他旁观者在事实面前诚服。二最能让人信服的方式就是邀请除业主以外的第三方对投诉涉及工程问题进行检测,给出结论,再做回应。三是最能体现公开公平,且让自己能令人信服的方法,就是到当地警方报警,让警方通过调查核实,给举报者的目的是否讹钱作出定论。
在青锋看来,中铁五局五公司相关人员目前比较被动的是,因不给清劳务费,将其清场,导致其损失惨重的举报人公开表示,“我现在即使不要钱,也要举报工程质量问题”。
因此,假若中建五局五公司相关人员不通过报警,通过警方的介入,或者到法院提其相关诉讼,恐怕很难让这一波舆情平息。
用户48xxx92
那可能一开始确实是为了讹钱,但有问题也是真的不是虚构的,被抓住把柄所以不敢报警。最后要价太高没谈好就被举报了。当然也可能不存在讹钱,人家就是出于正义感举报,被举报者为了混淆视听先倒打一耙。 反正客观质量问题就摆在那,鉴定一下就知道了。至于有没有讹钱我认为不重要。
月下vampire
对啊?为什么呢?[得瑟]
猛 哥
讹诈?!报警啊,留着过年吗?
残梦 回复 09-05 12:01
不得先打点好么[哭笑不得]
用户13xxx45
先不说我讹钱 ,你自己的工程到底好不好 ,相信你自己心里有数
平凡兔
最怕用事实讹钱。
永恒的星星
问题是质量有问题呢?不敢报警吗?
人微言轻
地球人都知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