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常说,身正不怕影子斜,在没有触犯法律的情况下,面对警察自然不会慌张,即便觉得自己被冤枉,也不要与之产生冲突,否则很有可能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当然,对于已经违法的人来说,更不能和警察有冲突,乖乖接受调查即可。
在2018年,广西博白县一辆面包车被发现使用不合法的车牌上路,车上有廖某和陈某两人。
在经过交通卡点时,交警进行例行检查,但是廖某并没有配合,而是选择了加速通过。
因此,警察怀疑他们携带了违禁物品,警车马上去追。直到路途中断,面包车不得不停下,警察下车进行沟通,没想到廖某直接朝警车撞去,导致其中一名警察跌倒,然后面包车又冲向左边的沙堆,随后又返回原地。
为了自保,一名警察不得不朝车胎开枪,也算是对廖某和陈某的警示。或许是被枪声吓到了,两人下车就跑,这名警察便朝他们离开的方向开了几枪,本想以此警告,没成想却误伤了陈某。
见陈某被击中晕倒,警察第一时间拨打120,将其送到医院,只可惜陈某失血过多,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按照两人逃跑的状态,交警原本以为车内会有毒品之类的违禁物品,检查后才发现,里面装的只是一些香烟。
陈某的妻子认为开车的人是廖某,自己丈夫无辜被击杀,警方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可一审二审法院最终的判决都是警察无责,无需进行赔偿。
4月16日,广西高院认为一、二审就补偿问题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撤销判决,将案件发回博白县人民法院重审,但就警察开枪是否合法问题未提及。
【以案释法】关于本次案件,大家议论的焦点主要在于:
1.廖某和陈某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
2.警察开枪误击致人死亡,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3.涉事交警是否应当给予死者家属一定赔偿?
接下来,我们就针对以上几个问题,一一为大家进行解释。
一、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或威胁等方式,妨碍、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都被判定为妨害公务罪。
而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不配合交警依法查车,贸然逃跑,都属于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本案中,廖某先是带着陈某逃避检查,开车逃跑,之后走投无路,又突然撞向警察,威胁到了警察的生命安全,显然已经构成了妨害公务罪。
不过开车的人是廖某,是否停车接受检查的决定权在他的手里,他的责任自然要大一些,当然,共犯陈某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由此来看,两人有些得不偿失,面包车无证运输香烟,只有在达到一定数量和金额,才会涉嫌非法经营罪。
按照他们运输的数量,可能会给予相应罚款的处罚,不至于被拘留,更不至于搭上一条命。
即便套牌车被发现,也不过是扣12分,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不会超过5000元。可若是开着套牌车构成违法犯罪,少不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廖某主要是在对法律了解不透彻,才会情急之下只想逃跑,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二、判断开枪的警察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首先判断他是否故意为之,以及他的目的是什么,只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才能被判定为故意杀人罪。
付警开枪的目的是想让廖某和陈某束手就擒,停止逃跑,打死陈某也在他的意料之外,并非故意,所以无法构成故意杀人罪。
而且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以暴力方式抗拒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或者用暴力袭击,危及到警察生命安全的人,警察有权利开枪执法。
换句话说,警察以自保为前提,不得已才开枪,并不属于违法行为。
三、根据《警察法》规定,警察在执行公务时,若侵犯到公民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相应赔偿。
但在本案中,陈某是警察执行公务的对象,不属于“无辜公民”,更何况他的同伙廖某开车撞警察,对警察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警察开枪合法合规,无需承担责任,更不需要对陈某家属进行赔偿。
这场悲剧是我们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作为陈某的妻子,她始终坚信坐在副驾驶的丈夫是无辜的,一次又一次提起上诉,想求个公道。
可毕竟是两人有错在先,如若不是廖某着急忙慌躲避检查,也不至于造成当下这种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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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向警察的时候就该开枪击毙驾驶员。
你编也动动脑筋。也编好一点。在中国交警是不佩枪的
没查明就开枪误伤警察也是犯法!草率人生!
支持警察开枪!
当时两人是在逃跑,对警察有生命威胁 ?你开枪把人打死了没有责任吗?任何人都知道,警察更知道对着人开枪可能导致的后果,还说是意料之外?!!!!
交警能开枪吗?[汗]
放在美国,此恶警必被重判!
打得好,打死活该!面对袭击夺命不开枪自卫,难道等着当烈士。
第一,他们已经跑了,对警察不构成任何威胁,第二,你说开枪警告他们可以向天上放呀,为什么对着他们开枪。第三,他们罪不致死吧。
他就是把警察全撞死了再弃车逃跑依法也不能开枪把人打死,只能抓捕如果暴力拒捕才能开枪,
对方已经走开了,对你没有威胁,你还追击,而且还是开枪,超过了正当防卫。再说,你也还手了,属于互殴,性质不一样了。
侵害已经结束,再开枪不是自保是违法。
几年前的案子 司机驾车逃逸时警察开枪
这俩人纯粹是自己找死。
在美国,面包车早就成了蜂窝了[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敢撞警察大爷必须向你背后开枪,打不死还要多开几枪
换个小孩上打轮胎也不会打到人身上,你说呢?吃瓜的都懂
真没见过交警日常执勤配枪!这就是人家接到通报,专门设卡在出任务,谁知道碰上两个找死的!拒绝接受检查,开车撞警察,开枪没什么问题!
[流鼻涕]不要因为我是长沙的就写长沙交警标题啊,点进来一看广西交警,怎么回事?
不是说没经过审判定罪的只是嫌疑人吗?任何人没有伤害的权利,怎么到了执法人员手里就可以了,还是开枪把人打死了,这太双标了吧
开枪警告,不是应该对着天空吗?难道嫌疑人会飞[呲牙笑]
按照专家的说法,开始逃跑了,属于犯罪终止。
关键在于,警察是在他们跑的时候,才开枪打死的,当时有没有必要开枪。这个最好请张三来科普下[笑着哭][笑着哭]
我认识的警察,不执行任务都不敢带枪,麻烦
如果是普通人防卫时,一下不注意把旁边的伤害他人的朋友打死了,估计赔个半死。
枪法也美差了吧?
人都跑了,不法侵害已经终止,警察还向人开枪,明显防卫过当。若廖陈开车撞向警察过程当中被击毙,警察无责且应立功。
不存在误杀。廖陈暴力袭警,而且拒不终止犯罪伏法,符合开枪的条件。 陈非司机,却座视司机暴力袭警,一同逃跑,至少是“无预谋共犯”。
不是通辑犯又没证据表明是罪大恶极之人,为什么能朝逃跑人开枪?
没开审我已猜到了结果!
最起码是防卫过当吧,人都跑了怎么严重威胁到你?你跟在后面对天开枪还说得过去。喵准人开枪算什么?
如果是真事,第一、警察向逃跑者开枪是违法的,第二、法院判警察开枪合法,是严重错判?
俩人逃跑的时候对警察构成了什么生命威胁?这不瞎扯淡吗
学习杨佳
一是廖、陈驾驶面包车运输香烟,这是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我推定为数量不多不构成犯罪。二是廖陈遇民警拦车检查,应该停车接受检查,却驾车加速冲过去,这也是违法行为。三是廖陈驾车逃跑过程中,又驾车撞向围追过来的民警,这又是违法犯罪行为。对上述事实可认定廖陈已构成妨碍公务犯罪。四是民警若在廖陈驾车撞人的危急时刻开枪,即使打伤打死廖陈,都是合法行为。但是,本案事实并非如此。民警在廖陈弃车逃跑过程中,在没有依据确定廖陈犯有重大罪行或者是严重犯罪分子在逃的情况下,在没有面临廖陈持刀棍石块等物攻击的危险时刻,民警开枪击伤陈某,致其因伤死亡,因此,民警开枪不具有合法性。
只跑从背后开枪,不是冲向他开枪,他跑需不需要达到开枪的程度
合理合法!
本人觉得法律这么判是没有道理,法律法规应用不全。首先民警感受危险可以开枪,这没错。但在嫌犯,逃跑,且已有一段距离,可以进行第二段鸣枪示警,民警做了,但却是朝人开枪,没有对上开枪,况且在三段鸣枪示警后无效则可以直接开枪射杀。这位民警没有这样做,虽说他是无心造就他人死亡,但民警也没有权利可以剥夺公民的生命权。只有法律可以,这是对法律的践踏。失误造就他人死亡,还不用负责,法律还维护。这样的法律真的公平吗?
本身是一个铁的案子,遇警察临检,你跑还开车跑,还冲撞警察,开枪合理合法!被你小编编的感觉警察理亏一样!
嫌疑人已经逃跑了,怎么还威胁到交警安全,开枪打死了陈某也在意料之外,真是一派胡言
长沙?[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此文章错了
同伙的定性很重要!
交警也配枪?[笑着哭]小便查好了再来发吧
事情原委不是这样的
有枪对无枪,双方力量不对等
对人射击叫警告?不是对天鸣枪警告吗?
这样如果交警和副驾有错和司机是朋友……合理合法的就把事办了!
车以逼停,为何还向人逃跑的方向开几枪?
警察不明真相就随便开枪,就算不负刑事责任也要负民事赔偿责任。以现在的侦查手段完全可以先放他走,随后再进行抓捕。
交警佩枪……以我多年道上行走,未见过
不知道你在放的什么屁,他们弃车逃跑了,怎么威胁警察生命?
原来案件发生在长沙市广西县博白镇
开枪合法,但打死了人也应该赔偿,既承认误杀哪有不赔的道理?
到你这儿就是合理合法的啦!美国那不是合理合法的?人家那才是真正的合理合法低
逃跑也能开枪
憨憨编辑,长沙交警跑广西博白执勤去了???想蹭流量也不是这种蹭法[不开心]。什么玩意,呸
这明明就是互殴吗,人家已经下车逃跑还攻击人家这是防卫过当,就算是正在执法也不能开枪打人家[笑着哭]
瞎编,标题说是长沙,文章又说是广西。丢人现眼。
拜登百死不辞其咎,所以我们杀美国人都是合法的
不合理,人跑了你开枪故意杀人
交警也能配枪,城管呢
遇到警察巡检时没有违法行为肯定会配合执法㇏脱跑肯定有问题㇏更何况在鸣枪示警后还跑就更让人怀疑身上有重大犯罪行为㇏
嫌疑人已经逃跑了,嫌疑人还不是罪犯,开枪是错误的
嫌疑犯都跑啦!够不着人身威胁!你还开枪!这叫烂用私刑!懂吗?
训练有素的枪法不会那么差吗,难道没学过物理 ,没考虑风向 被风吹偏了
交友不慎
没有那么夸张,两个大叔想跑而已,以为他们是钓鱼的,你们不懂
应该这样
交警哪来的枪
赔钱
标题是长沙,内容是广西,U C不用审稿的吗。
首先,此次行动主力不是临时工,所以必须基本定调是合法行动。其次,像某视频里广东交警直接扔扎胎器一样,人家随时可以说你冲卡,说你撞他们,可惜有视频只能临时工道歉完事,连开除都省了。
都不知道他是怎么考上这个组织的。
正义头朝下冤民无完腹。
防卫过当在这能不能适用
必须击毙
这个还是要陪钱的[哭笑不得]毕竟你这枪法太吓人了
是否属于互殴?
太假了吧!题目写的是“长沙交警”,内容却是发生在广西的案件,小说吗?
估计还是当毒贩了,广西云南走私毒贩不少
不违法,但是你击中的是副驾驶,就得赔偿
无论你有无过错,就必须合法合理地死
司机就是死了也是不委屈
这枪法真的不行,该好好练练了
在执法记录仪开启的情况下,有足够证据显示司机拒绝检查,驾车逃逸,在开枪警告无效情况下,可以向司机及乘员开枪,后果自负。
开车撞了人的是正驾,警察开枪打死的是副驾,副驾手上也没有攻击性武器进行攻击,副驾可以说是无辜的。
支持警察的正义行为
根据现在的理解,开车撞警察的时候,警察属于自卫,但是他后面逃跑了,就没有对警察产生威胁了,警察就不应该开枪
[呲牙笑][静静吃瓜]以后杀了都是合法的,牛逼
开枪的目的是为了嫌疑人放弃逃跑,应该向天鸣枪,本案中,显然不是,
造谣也要智商的,交警配枪?
在攻击警察时可以开枪,但人家在逃跑时,就不能开枪射击,这是人命,从这点就可以肯定说完全蔑视了人权。
至少可以认为这个警察没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有点像美国警察了.执行什么公务时都把所有人都当罪犯,不尊重生命
这还说上战场打仗,这枪法[睡觉]
开枪自保,也为警告。合法合理,不应负责。
早都报道过了,是驾车闯缉毒卡,这样的还不开枪还等着过年?
这不是防卫过当的翻版吗?
警察是在执行公务,打偏了也不是故意的,所以无需承担责任。但毕竟伤到人,由所在单位负责赔偿是应该的
就我枪法,你站着也根本打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