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岁幼童小区内遭大型犬撕咬# 这一恶劣的宠物犬伤人事件发生后,令人无比的痛心和愤怒。
攻击和撕咬无辜女童的恶性猛犬罗威纳犬在“肇事潜逃”后,于事发的当晚就被找到了。
但是饲养它的主人唐某(女性),直到事件过去了30多个小时之后,才姗姗现身投案。
目前,唐某已经被当地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控制。
唐某也因自己刻意甩锅、害怕担责、企图蒙混过关等无耻卑劣的行为,成功地激起全国人民的同声谴责和怒斥,等待他的,可能是双重惩处(既要赔钱,还需要承担刑责),实在是大快人心、报应不爽啊!
我不是瞧不起这位狗主,但是会在家里养这种大型烈性犬当宠物,本身就是特奇葩的一个!
罗威纳是一种攻击性高的远古犬只,并未完全进化,智商较低下(只认主人)。而且长得贼丑、脾气暴烈、好攻击陌生人和同类,是分分钟惹事生祸的祖宗。关键是它的饭量极大,挑食、无肉不欢、嗜血腥,饲养成本高。如果没有相当殷实的家底子,根本养不起这货。
现在狗主人她怂了,迟迟不敢现身直面受害人,远没有之前那种耀武扬威、人仗狗势的神气劲,无非就是惧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伤害情况,狗主将不但面临巨额的民事赔偿〔女童伤势之严重,没有50万是很难痊愈的,如果赔偿将会更多,狗主人几乎可以一夜之间回到解放前了,恐怕倾家荡产都不止〕,而且还有牢狱之灾。如果小女孩伤情鉴定为重伤一级,他会因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而被处以三年有期徒刑。
躲不是办法,“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现在他就是悔断肠也晚矣!而且“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因为这个影响恶劣的事件,物业必须承担连带的责任,前期所有的费用都要由物业先行代位偿付。因此,物业就是掘地三尺也会把他扒拉出来,尔后再向狗主人予以追偿,减轻自己的损失。
有一说一。如果女童的妈妈当时脱下自己外套缠住恶犬的头部,或许可以让自己的女儿少遭这些罪!因为狗子被蒙住眼睛,会产生本能的畏惧感,从而降低攻击的危险系数。
可惜,妈妈当时只知一味地恫吓和驱赶这只恶犬,但是手上又没有像样的防御工具,无法形成足够强大的震慑力,而口头怒喝加上绵软无力的肢体动作,对智商堪忧的罗威纳犬根本无济于事,只会刺激它的兴奋度,反而更加有恃无恐地起劲攻击自己和宝宝。
估计妈妈迎面碰上狗子时,也已经害怕到极点,完全懵了。但是她后面很勇敢,已经豁出去了,在她被发狂的狗子撕咬倒地时就已经显得不再那么害怕了,这个时候完全有机会用身上的外套罩住狗头,然后用本能的力量死死抱住狗子,使得它无法再继续撕咬,这样娇嫩的女儿受到的伤害也会减少!
但愿无辜的小宝贝早日康复!
愿狗主人能够面对现实,坦然接受良心法庭的审判,切实担起自己该担的责任!
下次换你家人被咬,你思路清晰,或许能全身而退!
事情发生的急,谁脑路清晰还把拉链外套脱下来,套在狗子头上
我家泰迪我用衣服试过,没用。三两下就摔开了,还咬手。你是驴主意。
事后诸葛亮也于事无补,只能加强立法规范养狗人的养狗行为
等你被咬时在说话
早几年,国家就明令禁养烈性犬。还是有人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