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物件,总是流淌着时间的痕迹,看着这些久远的有年代感的东西,一下子就会被吸引。这些东西虽然已经斑驳,或者已经变色,正是因为经历过岁月催,所以才有时间的味道,才能让人一下子穿越到过去,回到在部队服役的时候,想起当年的营房和战友,还有一堆堆已经枯萎的故事。我们都是时间的过客,只是内心那份军旅情,时常被唤醒而已。就像一个生命的闹钟,会时不时的提醒我们,在年轻的时候,我们曾经在军营里留下过一段火热的生活,曾经也为国家贡献过。我们也曾有过自己的青春,也年轻过。一个战友发了一张当年的“军人通行证”,这个证明就是有很强的年代感,现在部队早已经看不到这种证明了。他说,他是1980年到部队参军入伍,按照当时部队的规定,在服义务兵期间,他们是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不知道这种说法是不是成立,按照我们的理解,义务兵不是也有士兵证吗?
当年难道没有印制士兵证?当年部队还有规定,必须要服役满3年或以上的老兵,才有资格向连队打报告,申请回家探亲。服役一年和两年的,就不用想了。符合探亲条件又想回家探亲的人,自己写申请或者让文书帮忙写个申请,当年还是有不少人写字都写不好,很多字不会写,这也是真实情况。写好申请递交给连长或指导员批准后,由连队报给团司令部批准存档,然后就可以回家探亲。为什么要报到团司令部审批呢?当时哪怕战士休假探亲,权力也不在连队,连队只有审核权,而审批在军务股,包括请假是否符合条件,有无超假,是不是同一个人,有没有带军械之类等等。甚至,当年的军人通行证还需要在回到部队后,回收到军务股。其实这是那个年代部队在管理上的做法,当时信息通信不发达,没有手机也没有定位,士兵只要单独离开部队,不包括出公差,或只是在部队驻地周边的,那么都要开具军人通行证,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当作买车船机票,或者住旅店,当地方民警查询的证明,如带枪枝还要注明枪号,有没有携带子弹,带了多少等等,都要注明清楚。
那个老兵1984年符合探亲条件后,就写了回家探亲的申请,得到批准后,拿到了一张军人通行证。他记得很清楚,当时坐汽车买票,后来坐火车买票,包括在市里住旅社,以至于后来在探亲期间生病,到当地的部队医院看病,都是凭借这张军人通行证。而且当时只要拿出军人通行证,到部队医院看病也一样是免费,不需要再掏钱。这一张薄薄的纸,穿越了40年呈现在眼前的通行证,对于那一代的老兵来说,是再熟悉不过,也充满了深厚的感情,见证了他们的军旅岁月。而在今天,军人凭借军官证、士兵证就能证明身份。一张证件,见证了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时代总是在向前,总是在进步。虽然我们总是会怀念过去在部队的生活,但是更要相信,现在部队已经远远超越我们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