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一男孩儿陪同父母参加骑行的骑行出现意外摔倒,遭到对向车辆碾压身亡,事件过去了大半个月如今后续来了,司机最终还是没能避开处罚。
正式被检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想要无罪估计是不可能的。
只能说司机倒霉吧,出现的不是时候,时也命也运也。
这事儿事发后经历了很多回合谈判,最后双方家人谈崩了。按照律师的说法,之前如果双方谈好赔偿,并且获得孩子父母谅解,那么司机很可能就不用进去踩缝纫机了。
但双方在赔偿金问题上并没有谈拢,孩子父母要的金额,司机一家确实承担不起。司机在工地上打零工,父母年迈多病,妻子也患有白血疾病,还有两个未成年孩子。他是家里顶梁柱,如今突然又出了出了这么一个事儿。让这个本来艰难的家庭变得雪上加霜,这真是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
这件事儿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那条路,没通过验收不属于公共交通范围,所以这事不属于交通事故,继而就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附近村庄的人已经走了这条路近两年,而且道路的基础设施完善,并不是什么危路。和逆行女那事的认定颇有点异曲同工之处。辣条著
所以,有的律师就认为这件事还是应该以“交通肇事罪”来定性。事发的意外性,他只是开车从这里回家,他的行为远远达不到主要责任。还提到道路的施工方、验收方同样也要追究责任。
另外,就是根据最高法张院长所表述的,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以外的地方的交通事故行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责任。
故而,司机的家人可以从这方面考虑。如果无罪,争取不下来,能降低到交通肇事方面那是最好的。
其实站在普通人的角度,还是父母作为监护人的责任更大,孩子未满12岁是不能骑自行车上路的,孩子爸爸不仅带着孩子参加骑行队伍,在网友劝解时还反怼。孩子中途出现意外摔倒,孩子爸爸并没有第一时间处理。事发后孩子爸爸还殴打司机,逼迫司机下跪。
现在大部分人都支持司机免责,应该追究孩子爸爸责任,但根据律师的说法,孩子爸爸作为监护人,他的身份可以免责。
如果司机真的被判刑了,又会引发一场涡旋。
【辣条著,搬运抄袭必究】
该抓的难道不是骑行网红的孩子爹和组织者吗?最可怜的是投错胎的孩子,最无辜的是司机,这处理方式助长暴走团、骑行团气焰,谁死谁有理,早晚还出事。
孩子爸可能是故意的,带着孩子团骑,知道早晚有一天会出事,既可以讹人,又可以练小号
查查当天参加骑行的人
这么简单的事,把那一家子都送去跟孩子团聚就得了,用两个人换一家子人啊。
司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