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跨时代的转折点!
最近有个事引发了全网热议,那就是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发布了一个重磅文件,其中有两条刷新了所有人的认知,让网友直呼我们的版本真是遥遥领先。
那到底发生了什么,才会引发这么大的动静?
我们一起来看看这次更新的版本补丁:
先说第一条,关于离婚之后经济的处理。
按理说,婚都已经离了,财产也已经分过一次了,没道理还要管另一方的生活能不能自理啊,可根据最新的条例规定,离婚之后,如果另一方经济方面需要帮助,那你必须得承担起这个义务,不管是给房子还是给钱,都行,反正你不能对前妻不管不顾。
看到这里,我知道很多老爷们瞬间就炸了,觉得这实在是过于离谱,全世界都找不到这样的先例。
如果你这样认为,那你就错了,因为这个条例的诞生,它还真是有法可依的,其参考借鉴的对象就是我们著名的浪漫之国法兰西。
上世纪的时候,法国有段时间离婚率持续暴涨,法国的女权主义者认为这是因为对女性权益保障不够的缘故,想要降低离婚率,那就必须提高离婚的成本,这样才能威慑住法国的大老爷们。
法国高层一听觉得有道理,于是就在婚姻法中写下了这样的规定:如果离婚,男性就要持续供养女性,直到女性找到高收入工作为止,如果女性能力不行持续找不到好工作,那男性就要供养女性一辈子,而且这供养的数目也是十分夸张,最高能达到男性月收入的3/7,差不多每个月工资刚到账,一半就要划给前妻。
更夸张的是你不仅要赡养前妻和孩子,在法国还发生过一些道德败坏的事情,有女性离婚之后一边去找前夫要钱,一边拿钱去养小白脸,这就让法国已婚男人变成了妥妥的大冤种。
那谁也不是傻子,既然你法国的法律有问题,那我们就绕开你的法律,自己重新签订一个新的协议,也就是著名的PACS,翻译过来就叫做民事互助契约,你可以简单的把它理解为婚姻的替代品。
所以你在法国就能看到很多神奇的场景,一男一女同居生活了几十年,孩子都生了好几个,但他们却不是夫妻,因为他们压根就没有领证而只是签了协议。
在这样的大趋势下,法国的离婚率的确是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代价则是结婚率惨不忍睹,婚姻法也成了一张废纸。
而法国女权主义者过得也不容易,曾经她们趾高气昂的抬起头颅高喊要保障女性权益,如今却只能低声下气的一再暗示:你赶紧向我求婚啊!你爱我为什么不敢娶我呢!
而法国男性则是微微一笑表示:谈恋爱可以,结婚打死我都不行!
这就是法国历史上的真实场景。
我们很显然是有学习法国的先进经验,而且我们不只是照搬,还开创性的发明了一些新的东西,比如说,法国人用同居去对抗结婚,一起生活了几十年都不去领证,他们希望用这种方式去规避婚姻的风险。
这点小心思哪里逃得过我们的法眼,你不是不领证只同居嘛,还有关于同居的条例等着你,根据民法典同居财产纠纷的处理,如果你找了一个女朋友,同居了5年,最后因为性格不合或者对方出轨而分手,那你一样要给与对方财产补偿,也就是说同居分手对方也能分你的钱。
想用同居不结婚去对抗风险,你还是太年轻。
看到这里,我知道一定有很多人内心非常困惑,为什么要颁发这样的条例呢?难道是嫌现在结婚率还是太高吗?如果你这样想,那说明你还是没看清问题的本质。
这表面看是一个婚姻问题,实际上还是一个经济问题。
我们看看日本的经历就清楚了,大家都知道,日本女性的地位曾经非常高,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日本正值经济巅峰期,各大企业急需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只要你是一名大学毕业生,无论男女,刚刚毕业,平均就会收到2.86份offer,找不到工作在那个时代是一件难以置信的事情,所以当时的日本女性纷纷走入职场,实现了梦寐以求的经济独立。
随着经济收入的提升和眼界的变化,日本女性在择偶方面就有了更高的要求,于是她们就提出了现在看来都相当炸裂的三个钱包理论,也就是一位女生出去逛街最少要有三个男人跟着,一个负责打车,一个负责请客吃饭,另一个负责购物消费。
更炸裂的是她们还不会选择三个中任何一个结婚,因为在她们心里面,最后的归宿必须留给自己的“本命”,也就是说一位日本女性拥有四位各司其职的男朋友,在当时也是十分常见的事。
在那个年代,日本的女权主义大行其道,女性不断地提出各种诉求要求保障她们的权益,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女士优先车厢,这个发明就是因为当时日本女性总是觉得有男人骚扰她们,看一眼就把别人当变态,所以最终日本只能用这种物理隔离的方式缓解矛盾。
生活在那个神奇的年代,日本女性简直就是特权人物,就连上司都不敢轻易给她们发邮件,因为发了就会被投诉侵犯女性自由,在这样的环境下,日本女性爽了很长一段时间。
直到一件历史性的大事发生,那就是日本泡沫破灭,经济发展停滞,那么问题来了,当大量企业开始裁员的时候,它会优先裁掉会生育、有生理期的女性,还是会裁掉精力更旺盛、更耐造的男性呢?如果你是一个老板,你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答案显而易见。
所以从90年代开始,日本女性就业率就开始降低,大量女性失去工作回归家庭。
而女性一旦失去了经济能力,那就谈不上什么地位可言,所以日本女权运动也偃旗息鼓了好长一段时间,更重要的是,由于大量女性是全职主妇,生存只能靠丈夫,所以一旦被丈夫扫地出门,那就基本失去了生存能力,为了避免出现不稳定现象,日本政府在2007年修订了一条法律,里面规定:如果夫妇双方离婚,那妻子可以根据婚姻存续的长度,来分享丈夫的退休金,最高可以直接拿走丈夫一半的退休金。
你看,这和我们规定离婚之后还要供养前妻,是不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很多人看不懂这类法律背后的逻辑,但我可以直白的告诉你,法律越保护一个群体,越说明这个群体的战线在节节败退,如果法律不进行干预,那就有全线崩盘的风险,所以上面要赶紧打补丁。
为什么我这样讲?我给大家看两组数据。
一组是中国女性的就业率,从90年代初至今,三十年来,中国15-64岁女性的劳动参与率呈下降趋势,从1990年的79.39%一直下降到2019年的68.57%,最近几年的数据我没有查到,但肯定会越来越低。
这说明什么问题呢?说明我们和日本一样,也出现了大量女性回归家庭的现象,至于具体原因非常复杂,有女权主义的影响,也有经济环境的因素,现在每个家庭必须要有人带娃才能维持得下去,所以大量女性回归了家庭,当然,原因不是重点,重点是事实证明,现在中国女性的经济独立的比例确实比不上30年前。
我一直强调的一个观点,经济能力和地位肯定是直接挂钩的,一个女性一旦失去了经济独立能力,那她就谈不上有什么地位可言,因为一旦被扫地出门,她将面临极大地生存风险,上面之所以现在要在婚烟法上打补丁,不断提高离婚的成本,一方面是为了降低离婚率,另一方面则是为了避免大量全职太太离婚后收入归零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因为战线在持续败退,所以急需从法律条文中来寻找支持,就是这么个基本原理。
如果你不相信我这个结论,那请看第二组数据:根据2020年的《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国男人外娶的比例已接近60%,远远超出了女性外嫁的数据。
其中尤以广西云南地区最为离谱,外娶比例竟然超过了80%,甚至达到了惊人的92%。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大家心里都有底,无非就是国内部分女性要求太高,高昂彩礼+有房有车+性格合适+人品好+外貌顺眼(最好英俊),这些条件组合起来,直接超出了国内男性的承受能力,所以他们只能曲线求偶,去找越南、柬埔寨、缅甸的老婆。
这种大量外娶的行为当然会动了国内一些群体的蛋糕,毕竟转移支付刚进行到一半,马上要到关键时刻,你突然掉头就走,去找国外的对象,这种情况怎么能忍?
所以我们就发现了,现在网络上就出现了一些言论:
说娶越南老婆是拐卖,是在买卖婚姻。
说俄罗斯女子有体味,语言文化不通。
总之,就是外国媳妇肯定比不上国产原装老婆靠谱。
这些发言的人似乎忘记了,当年中国穷的时候,大量女性嫁给白人男性,当时她们宣扬的可是追求婚姻自由,这是新时代的勇敢女性。
如今时过境迁,同样一件事,怎么到越南老婆那里,就变成了人口拐卖呢?这里面矛盾的逻辑,我实在是想不清楚。
不过我心里始终明白几件事:
第一, 民法典21条的出现,肯定会断了很多女性上嫁的通道,因为人家不是傻子,离婚成本那么高,肯定是找门当户对的靠谱。
第二, 如果找国内女性风险太高,恐怕外娶的比例还会进一步提升,毕竟人都是趋利避害的。
第三, 离婚率确实有可能会得到有效遏制,但结婚率……算了,看看法国的案例,以后谁还和你谈结婚率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