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读《金瓶梅词话》第91回之李衙内怒打玉簪儿

文一史二ywh 2025-02-04 21:39:05

新任知县的公子李衙内迎娶死去的西门千户的小妾三娘孟玉楼,清河县满大街的吃瓜群众纷纷出来吃这个大瓜。

这个说,孟玉楼是西门大官人的第三个娘子;那个说,现在嫁了知县相公的公子李衙内。这个又说,当初西门庆这厮在日,专一违天害理,贪财好色,奸骗人家妻子。

那个又说,现在好了,西门庆一死,如今他那几个老婆,嫁人的嫁人(指孟玉楼),拐带的拐带(指孙雪娥),养汉的养汉(指潘金莲),做贼的做贼(指李娇儿)。

说好说歹,还不是全凭吃瓜群众们的这张嘴。

当晚,李衙内和孟玉楼洞房花烛夜,作者兰陵笑笑生并没有刻意渲染二人的新婚之夜的夫妻生活,而是是用了非常文雅的表述来点到为止,原文是“至晚两个成亲,极尽鱼水之欢,曲尽于飞之乐”,状难写之景如在眼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

高级,实在是太高级了!

李衙内和孟玉楼两个新婚燕尔,如胶似漆,整日在房间厮守在一起,一步不离。李衙内更是对孟玉楼是观之不足,看之有余,越看越爱,越爱越看。又见孟玉楼带来的这两个丫鬟,兰香和小鸾,皆是有才有貌,心中更加欢喜。

生活不会永远是波澜不惊,总会时不时地弄出些小小的浪花,溅你一身。

现在这朵浪花出现了,它就是李衙内的通房大丫头——玉簪儿。此人是李衙内先头的娘子带过来的,约三十岁年纪,虽然貌不出众,但却整天打扮得乔模乔样,在人前拿班作势。以前都是由她负责照顾李衙内的生活起居。

李衙内自从娶了孟玉楼之后,两人打得火热,就把玉簪儿这个通房大丫头给冷落了,这玉簪儿就心怀不满,伺机搞点小动作。

先是见着了孟玉楼也不叫娘,赶着没人的时候,一个屁股就在孟玉楼的床上坐,凡此种种,不一而足,都是不应该、不允许的。孟玉楼初来乍到,又看在她是先头娘子带来的,也就不跟她一般计较了。

这个玉簪儿见孟玉楼不跟她一般见识,就掉转枪口又借故找孟玉楼带来的两个丫鬟兰香和小鸾的茬。

在厨房里打小鸾,骂兰香:“贼小奴才!碓磨也有个先来后到。先有你娘(指孟玉楼)来,先有我来?都你娘儿们占了罢,……我是你手里使的人也怎的?你未来时,我和俺爹同床共枕,哪一日不睡到斋时才起来。……”

这个玉簪儿指桑骂槐,指鸡骂狗,将孟玉楼等人都骂了个遍,话也说得越来越难听,孟玉楼听见气得发昏,但仍然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没有和李衙内说。

如果是换了潘金莲,早就咽不下这口气了。如此说来,孟玉楼还算是宅心仁厚。这真应了那句话:性格即命运!

这一日天热,晚夕李衙内吩咐玉簪儿伺候他和孟玉楼洗澡沐浴。孟玉楼知道玉簪儿最近使气,便说让兰香来烧热水。李衙内不从,偏要让玉簪儿来,说是不能惯着她。

这玉簪儿便使性子,当着李衙内的面口出不逊,自称老娘,骂孟玉楼淫妇长淫妇短的。

李衙内闻言心中大怒,澡也不洗了,抡起拐杖雨点般打向玉簪儿,饶是玉楼在一旁劝住,也打了二三十下在身上。余怒未消的李衙内叫来媒人陶妈妈,将玉簪儿领出去发卖。

最后,作者兰陵笑笑生意犹未尽地来了句“有诗为证”,结束了这一回的叙述:

百禽啼后人皆喜,惟有鸦鸣事若何?

见者多嫌闻者唾,只为人前口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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