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都发行两期了,你还不知道国储林“林票”吗?

森林驴 2023-09-27 23:11:07

2023年9月初,广西在河池市天峨县发行了第二批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

截至目前,广西已经在河池金城江区、天峨县两个试点县(区),累计实现林票合作经营林地面积26056亩,印发林票总额达到3046.61万元,引进1.21亿元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带动414户农户实现增收,户均增收超过7万元。

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都已经发行了两期,关于林票,你又了解多少呢?

林票,是一种股权凭证,类似于我们所熟知的股票。

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是指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以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为平台,村集体或个人,以林地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森林或者林木所有权、森林或林木使用权)入股或出资方式,参与合作造林或经营现有林,由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按出资入股、折算投资份额制发的权益凭证。

林业不同于其他行业,项目多为野外,且林地、森林、林木复杂,长期存在着林权产权不清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收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如何打通“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的绿色通道,实现林地林木资源保值增值,就显得尤为迫切。

借国家储备林建设之东风,广西创新提出“集体林地+国家储备林建设+储备林林票”的思路,以河池市的金城江区、天峨县为试点,在全国率先开展国家储备林林票制度。

林票以林地股权型、林地林木债权型和林地林木股权型三种类型为主,但不限于这三类。

林地股权型林票

合作标的为林地。村集体或个人以提供林地方式入股参与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从事合作造林,合作标的为迹地(采伐后未植新树的林地),适用于采伐迹地等无立木林地合作。发行单位以资金入股并折成投资份额,村集体或个人以林地入股,并以林地租金或预期收益折成投资份额,双方开展合作造林并约定分成比例,将村集体或个人收益量化成“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由村集体或个人持有,以约定的分成比例分配股权。

林地林木股权型林票

合作标的为林地及地上林木,适用于现有林合作。依据对现有林的采伐期末价值评估,发行单位出资购买部分股权(现值评估价的51%以上),通过现金或双方商定的方式支付给个人或村集体;剩余股权(低于49%)由发行单位根据村集体或个人的林地面积、林分质量等条件,量化制成“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向村集体或个人发行。在采伐末期扣除经营成本后,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和村集体、个人按照各自投入的比例进行分红。采伐分成后,双方按照林地入股模式继续合作,直至合作期满。

林地林木债权型林票

合作标的为林地及地上林木,适用于现有林合作。基于对现有林的采伐期末价值评估,发行单位制发“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作为债权凭证,由村集体或个人持有,“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可提前变现或收益分红。发行单位对现有林进行经营。采伐后,发行单位按照约定的价值兑付给村集体或个人,如林木实际收益低于预期的林木价值,不足部分由发行单位或保险公司兜底保障;如林木实际收益高于预期的林木价值,高出预期值的收益归发行单位所有,或由双方之前的约定进行再分配。采伐分成后,双方按照林地入股模式继续合作,直至合作期满。

广西发行的国家储备林林票,作为金融产品,有着可发行、可增值、可交易、可质押、可变现、可分红的权益凭证属性,以票分红,以票分权、按票分利。

因此,通过股份制合作经营方式和资源资本证券化手段,发行林票,可以有效解决林业难融资、林权难流转、森木难变现等问题,而且通过国有林业企业的技术、资金、管理、人才等多方优势,提高经营质量,实现“经营得利、林农得益、社会得绿”,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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