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义乌市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在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公示,起始价3.9亿元。
2023年3月3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浙0782破申7号-14号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受理义乌市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义乌百货公司”)等八家伊美系公司破产重整案。2023年4月10日,义乌法院作出(2023)浙0782破7-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伊美系八家公司合并重整。2023年9月1日,义乌法院作出(2023)浙0782破7-1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伊美系公司重整计划。
为确定重整投资人,义乌市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6月25日10时起至2023年6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对义乌百货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开展公开竞价活动
本次拍卖起拍价(取整):39255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倍数,保证金:4000万元。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买公告特别提醒,“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完全认同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竞买人应对竞价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
义乌市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整投资人资格招募的竞买公告
(一)竞价标的说明
本次公开竞价标的为义乌百货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本次竞价程序,出价最高者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在竞得人支付完毕全部竞价款后,竞得人确认为义乌百货公司的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在本公告及相关附件、《伊美系重整计划》的约束下取得义乌百货公司100%股权,竞价款将作为重整资金用于清偿义乌百货公司的债务。
(二)义乌百货公司基本情况
(三)义乌百货公司的股权结构
(四)义乌百货公司纳入重整资产的范围
1.土地、房屋等不动产
列入浙明达资评字[2022]第101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实物资产,具体如下:
特别说明:A.前述三宗土地上均搭建有无证建筑,管理人不承诺相关无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合法性,竞买人需自行去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至主管行政部门进行咨询,管理人或义乌百货公司不作任何承诺;如确存在需拆除违章等情况,则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应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整改,竞买成交价亦不因此进行调整。
B.伊美广场酒店(城中中路118号、城中中路128号)为义乌市旧城改造暨市民广场建设工程单位房屋拆迁补偿异地安置项目,系安置在市民广场C-4地块的商服用地358平方米、居住用地1378平方米与受让的3338平方米融合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另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01年签发的【义办第8号】文件意见,伊美广场酒店(城中中路118号、城中中路128号)不得进入二级市场。
C.工人北路376号不动产为义乌市旧城改造暨市民广场建设工程单位房屋拆迁补偿异地安置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该宗地在出让期限内,若进入二级市场或改变用地性质,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D.前述三处不动产可能存在行政部门对产业定位、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税收指标、性质用途、交易条件、出让金缴纳等有所要求,竞买人需自主管行政部门进行咨询。
E.伊美广场酒店部分楼层(酒店客房区域)出租给义乌市伊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酒店经营使用,租赁期限至2025年11月30日。同时,义乌市伊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此期间借用义乌百货公司资质进行投标并承接取得的经营业务,竞买人应予以承接并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F.伊美广场酒店部分区域(-1层局部以及1-3层)出租给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租赁期限至2040年11月30日,管理人已书面通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G.伊美广场酒店(城中中路118号、128号)产生的全部租金收入已质押,质押期限为2019年4月28至2029年4月27日。
H.前述义乌百货公司名下所有不动产均存在租赁(占用)情况,竞买人应自行现场查看并完成尽职调查。义乌百货公司100%股权交割日(竞买人支付完毕所有价款,且办理完毕股权变更之日为交割日)前的租金由管理人收取,交割日后的租金(但在管理人接管前已由义乌百货公司实际收取的部分或应归属质押权人的部分除外)由重整投资人收取。同时,管理人将配合重整投资人通过协商谈判及其他法定程序督促现有租赁户(管理人已明确通知继续履行的除外)早日腾退或完成续租,但管理人不对具体腾退期限以及交割日后的租金收取进行保证。
2.设施设备、车辆
存放在义乌百货公司伊美广场酒店的设施设备(基本为正常使用中,部分闲置)及一辆柯斯达客车,详见浙明达资评字[2022]第107号《资产评估报告》明细表。以上设备及车辆评估价值为533,225.00元。
特别说明:A.前述设施设备按现状交付,如交付的情况与《资产评估报告》中所列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等不一致的,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不得以相关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受领。B.租赁户自行添置的装饰装修、办公用品等均不包含在本次竞买标的内。
3.商标权
列入浙明达资评字[2022]第101号《资产评估报告》的两枚商标权,评估价值为1600.00元。
特别说明:以上商标均已逾有效期(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六个月宽展期期间),可能存在无法展期或无效的风险,具体以竞买人向职能部门确认的信息为准,管理人不保证前述商标的有效性及商业价值。
4.存货
义乌百货公司名下尚有存货丝袜一批,合计14058双,浙明达资评字[2023]第062号《资产评估报告》显示其评估价值为28,116.00元。该存货在义乌百货公司伊美广场酒店四楼仓库内,存放时间较久,管理人对存货数量、种类、质量均不做保证。
5.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
浙明会专审字[2023]084号《义乌市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列明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含已知/未知/或有的应收债权),但管理人在《伊美系公司重整计划》中明确保留的除外。
特别说明:前述应收款项为审计机构审定的账面记载情况,管理人并不保证真实性及回收可能性。
6.不包含在重整范围的资产
重整范围不包括义乌百货公司持有的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495056股股权及对应转增股本5899011股、义乌百货公司银行账户内资金、管理人账户内资金、管理人明确保留的应收/其他应收款、伊美系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形成的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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