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家大院》是老舍先生的一个短篇小说,堪称神作,在仅仅3000来字的篇幅里,将穷苦大众的卑琐生活扒了个底朝天。
文中更是金句频出,至今仍直击咱现实里的痛点:
“穷人肝气旺,爱吵架。”
“晚报上常说什么'平等',铜子儿不平等!”
“越穷,孩子越多,难道穷人就不该养孩子?”
“一个女人要是看不起一个女人的,那就是活对头。”
“男的该打女的,公公该管教儿媳妇,小姑子该给嫂子气受?”
……
小说以老北京城大杂院里的一帮底层民众的日常为场景,通过算命先生“我”的视角,将弱者对更弱者的倾轧触目惊心地呈现。
比贫穷更可怕的,是心穷。是自甘在麻木不仁中淬出愚昧和怨毒!
“我”作为大杂院里唯一有良知的穷人,眼睁睁看着一桩公公伙同儿女逼死17岁小媳妇的恶事发生,却无能为力。
老舍先生曾在《骆驼祥子》中不无悲悯地写道:
“愚蠢与残忍是这里的一些现象;所以愚蠢,所以残忍,却另有原因。”
挨穷很难,屋漏逢雨、三餐不继,在锐利的穷气中,又有多少人,能坚守住作为一个人的良善呢?
小说中的“我”靠算命为生,儿子拉黄包车。
住的柳家大院里,挤着二十多间房,个个儿漏雨,狗窝一样,一月也要一块半房钱。
院里走道总得小心点,不定就踩上满地爬的孩子。
谁家不生上三五个?
能光眼子就光着,上十来岁,男的捡煤核、拉车,女的给人家作丫环、作二房、当窑姐……
到春天闹瘟疹,死上一大批。做爹娘的,哭两嗓子也就罢了,小席头一卷,夹出城去——
死了死了,省吃是真的。
大院里,男的揍媳妇是家常便饭。
为三个钱的油,两个大的醋,一天到晚对女人们挑鼻子弄眼睛。
倘使哪家打媳妇,哪怕最受气的女人,也要伸长脖子去围看,嚼舌根,仿佛自己受过的打都平等了。
男人们也喜欢看别人揍媳妇——给自己的那个老婆一个榜样。
当鸡飞狗跳、欺良霸善、愚昧无知成为一种生活的常态,那么,身处其中的人,便觉得这些都是理所当然。
老舍先生笔力惊人,三言两语中,便将底层人活着的三大难事摊开于眼前:
住房、吃喝、生育。
柳家大院里的人,住着破屋,啃着窝头,生一大串儿女。
人像牲口一样活着,生和死的意义,都被贫穷冲淡了。
还有啥子人性?
家家户户像乌眼鸡一样争强斗狠,谁也不想谁家好过;妇女不因为自身的苦难而对其他女性心存悲悯,反而幸灾乐祸;孩子们缺乏教养、泛滥成灾、毫无未来,完全承袭着上一辈的命运……
鲁迅先生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因着贫穷的怨气而磨出铁似的心肠,所以小媳妇的死,在柳家大院这个人性的泥淖里,注定成为一起不起波澜的寻常!
柳家大院的老王,给洋人院里剪草皮,自称“花匠”,能和洋老爷说上两句话,傲得鼻孔朝天。
他儿子是个石匠,脑袋比石头还死巴,女儿二妞十四五岁,又贼又坏。
老王新近花了一百块的彩礼,给27岁的小王娶了个小10岁的媳妇。
小媳妇一脑袋黄毛,因为营养不良,长得像搁陈了的窝窝头。永远不乐,整天挨揍,挨揍就哭。
老王钱不挣几个,派头不小,处处摆老公公的谱,变着法儿地折磨儿媳妇。
早上天不亮,小媳妇得最早起来给他请安,晚一点,就一顿揍!
干活不利索,老王罚儿媳妇挨饿,跪着!
老王上工时候,把磨折儿媳妇的办法交给女儿办。
二妞因为洋人供给着在一个工读学校念书,自诩“女学生”,一万个瞧不上嫂子——不过是花一百块买来的活窝窝头!
小媳妇穿个新布鞋,二妞变着方儿给踩上泥,不光造旱谣给嫂子使坏,还逮空就拧嫂子的胳膊,钻天觅缝的给她嫂子小鞋穿!
老王觉得这么折磨小媳妇还是不过瘾,他撺掇石匠儿子打,因为天天砸石头气力大,打一回胜似别人打五回!
一家人恨不得把小媳妇当作石头,一咂子锤碎才痛快。
可怜的小媳妇,简直没活路,憋的失心疯似的又哭又说,只有算命先生“我”看不下去,和老王争吵,可全大院都指责“我”多事,连妇女们都说:
“男的该打女的,公公该管教儿媳妇,小姑子该给嫂子气受。”
无能者刀锋向内,向家庭里的下位者出气!
诚如南怀瑾所言:“上等人有本事没脾气,中等人有本事有脾气,下等人没本事有脾气。”
男人把拳头伸向女人,女人把拳头伸向更羸弱的女人,这些活在烂泥里、没本事的群体,用对家人的蛮横,撑起自己可悲的面子和自尊。
这天,小王半月才从石场回家,老王特意让做了平常舍不得吃的干饭。
小媳妇没挨揍,看老王一家欢天喜地,脸上竟有了点要笑的意思。
二妞一看气大了,嫂子脸上敢有笑容?!
她怀疑哥哥给嫂子买了啥东西,去屋里翻箱倒柜一无所获,便故意趁嫂子端着饭锅澄米汤时,给了她一脚,一锅饭出了手!
雪白的饭,摊在地上,小媳妇拼命用手去捧,滚烫米汁扎着两只手,疼到了心上也顾不得,她知道,自己还不如那锅饭值钱呢。
果然,在二妞的大喊下,老王和小王冲出来登时就疯了,老的踢,小的锤,闺女拧大腿,小媳妇没出一声,就人事不知了。
第二天,小王老王去作工,二妞溜达回来吃饭的时候,小媳妇穿着出嫁时候的那件红袄,已在门梁上吊着了……
小媳妇之死,成为了柳家大院里又一桩猎奇的谈资,她对命运决然而悲怆的反抗,并没有给活着的人任何触动。
柳家大院里一如柏杨先生笔下的“酱缸”,在长久的因循敷衍下,人们没有是非曲直,没有对错黑白。
小媳妇死了,独独小王有些真难过,毕竟刚娶的媳妇就没了,良心大发,找出条没补丁的“新裤子”,给她穿上。
老王呢,恨不得“咬吊死鬼儿几块肉才解气”!
儿媳妇死不算什么,但是,脏了房,要赔钱!再娶一个,又要钱!
发丧,要钱,还得风光大办,别人看着呀,那是脸面。
最可气的,是小媳妇娘家,来了人只管大吵大闹,人没了,赔100块钱最少!
小媳妇活着的时候,像物件一样被嫌弃,死了,命倒贵了起来。
老王最先想的,就是乱咬一气,早先大院里的张二嫂“发善心”去看过小媳妇,肯定是受她挑唆才上的吊,去闹,多少薅出几个钱!
老王和二妞吵上门去,要五十块赔偿。
张二一听媳妇惹了祸,管他青红皂白,先揍完再说,二嫂挨了顿好的,全大院都觉得十分的痛快,谁让她平时话多?该!
张二喝了四个大子的猫尿,眼通红。打完媳妇两手一摊,要钱没有,两个大孩子卖给你呗。张二嫂顺势骂上,闹着要去老王家上吊。
小媳妇一条鲜活生命的凋零,成了娘家人眼里的一百块,婆家人眼里的五十块,邻居眼里的热闹……
人性的冷漠与丑陋,在这一刻暴露的淋漓尽致。
老王在张二那没捞着,没事,他能屈能伸,转脸上洋人家里去,扑通给洋太太跪下了,涕泪横流,要来了一百块。
老王拿着钱回来了,鼻子朝着天。
房东一看老王有“洋关系”,不敢兴师问罪了。街坊四邻,对老王登时佩服得紧。都感叹小媳妇总算死得值——
一身新红洋缎的衣裤,新鞋新袜子,头银白铜的首饰。十二块钱的棺材。还有五个和尚念了个光头三。
娘家人也偃旗息鼓,弄了四十多块去,不算亏。
老舍在《月牙儿》中写过:“人若是兽,钱就是兽的胆子”。
老王出奴入主、外谄内骄,大院里捧高踩低、欺软怕硬,人性在物质与精神的极度匮乏下异化,钱,也就成了最真实的照妖镜。
最可悲的在于二妞,享受着洋人的资助读书,却看不清当时女性的生存困境,对同为弱者的嫂子,抱以最大恶意的戕害。
小媳妇死亡后,她害怕到不敢进屋住,在搬家(花钱)和女儿之间,老王做出了选择——
“去她的。卖个三百二百的,除给儿子续娶之外,自己也得留点棺材本儿。”
钱面前,最基本的亲情也沦丧!
二妞女学生的身份,不过是增加了发卖她的筹码罢了。
又有人来给小王提亲,十八岁的大姑娘,能洗能作,才要120块钱的彩礼。
一个女性的生命消失,另一个可怜的女性装进来。命运的无奈与沉重令人叹息。
穷困和愚昧的环境,放大了人性的黑暗。
人们困顿于生存,满腔怨气,从而对他人的苦难视而不见,自甘成为时代的刽子手,身处底层,却互相倾轧。
《柳家大院》,不仅是旧社会的一个缩影,它也是照见当下的一面镜子,提醒我们,无论身处何处、身居何位,都要持守自己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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