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李白才情满怀,豪气干云,是妥妥的文科生。事实上,李白“十五好剑术”,“剑术自通达”,是杠杠的体育生。开元十三年(725年),24岁的李白“仗剑去国”,周游各地。其实,和李白一样的剑控大有人在。这么多人喜欢佩剑,其中必定有着不得不说的事。
“百兵之帅”
和刀类似,剑是历史悠久的冷兵器之一。东汉“字圣”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注释:“剑,人所带兵也。从刃,佥声。”剑,直脊双刃,剑身扁阔。剑柄配有剑穗的称“文剑”,没有剑穗的称“武剑”。剑通过削、刺、截、斩和扫等动作,实现攻防转换。
上图_ 越王勾践剑据《史记·黄帝本纪》记载:“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名之。”《管子》又载:“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说明早在上古时期就有了剑。河南省博物馆收藏了三门峡虢国墓出土的玉柄铁芯铜质剑,长度仅为 33 厘米,因蕴含的历史价值巨大,被誉为“中华第一剑”。
《史记·周本纪》透露,周军攻入朝歌时,武王“先入,适王所.乃克射之,三发而后下车,而击之以轻剑,斩之以黄钺,折县诸太白……散宜生、太颠、夭皆执剑以卫武王。”这番话显示出商朝军队开始装备剑了。西周初期,“虎贲”成为最早的职业剑客。
上图_ 受氧化后的春秋战国-青铜剑早期的剑短小精悍,做工精细,类似于一把匕首。随着冶炼技术的进步,剑身不断拉长,剑柄镶金嵌玉,兼具实用和装饰的功能。《汉书·地理志》坦承: “吴越之君皆好勇, 故其民至今好用剑, 轻死易发。”吴越地区打造的青铜剑,不论是材质、工艺、美观等方面,达到了剑的高峰。
相对于戈、戟、矛等长兵器,剑存在着质轻短小、易折难攻、不利砍杀等不足,而两汉时出现的环首刀,弥补了剑的不足,在战场上大放异彩。即使如此,“专诸刺王僚”、“荆轲刺秦王”、“鸿门宴”等典故,奠定了剑在兵器谱中的重要地位。
上图_ 荆轲刺秦王“百刃之君”
在刀剑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剑,开始另类的逆袭。剑悬于腰,轻便实用。和刀相比,剑更符合古代社会低调内敛的审美标准。《韩非子》指出:“其带剑者聚徒属, 立节操, 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这里的剑成为侠的代名词。
《吴越春秋》中记述了“越女论剑”的故事:“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门户,亦有阴阳,开门闭户,阴衰阳兴。”越女将剑术和阴阳融合,达到人剑合一的精神境界。先秦思想家庄子进一步提炼剑的精髓,他把剑术技艺和治国理念相结合,产生了“天子剑”、“诸侯剑”和“庶民剑”的政治理念。
秦汉时,崇剑思想初具雏形。史学家司马迁认为:“非信廉仁勇不能传兵论剑,与道同符,内可以治身,外可以应变,君子比德焉。”一番话将“论剑”提高到“与道同符”的高度,由此盛行于秦汉的论剑强化为剑道。“君子剑”的现世,赋予了剑浓重的人文色彩。
上图_ 董仲舒(公元前179年-前104年)“青龙之象”
相较于刀,上流社会更看重剑。西汉大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服制象》中强调:“剑之在左,青龙之象也。”当时,以“真龙天子”自居的帝王视剑为龙的化身,两者划上了等号。有了帝王的示范,社会对剑有了新的认识。
《晋书·舆服制》中说:“汉制,自天子至于百官,无不佩剑,其后惟朝带剑。”而《隋书·礼仪志》中有着更为具体的规定:“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从中可以看出,剑成了封建礼仪制度的一部分。
在重大活动中,剑扮演着重要角色。开元十三年(725年),唐玄宗封禅泰山,“皇帝兖冕龙衣,腰挂鹿卢玉具剑,身着绶带三玉环,伏拜于地,先以祷词祝告上苍,然后奠圭祭酒再拜,最后礼祭配享诸帝。”剑化身为刀无法企及的政治工具,宣示着封建社会的权威。
上图_ 唐玄宗李隆基(685年9月8日—762年5月3日)“书剑合璧”
有了贵族的示范,人们上行下效,格外关注剑的价值。《全唐诗》中,收录了李白近千首诗。这些诗中,诗人提到“剑”的有107次,其中去除3次“剑阁”和1次“剑壁”,描写“剑”的诗句多达103次。另外,和剑雷同的“铗”、“吴钩”、“吴鸿”、“湛卢”、“干将”、“莫邪”等出现过1次、“青萍”、“秋莲”和“霜雪”出现2次、“匕首”出现过3次、“龙泉”出现过4次,因此,李白有122次提到了剑,分布在106首诗中,足见他对剑的喜爱。
持剑挥动时,抑扬顿挫,线条柔美,一系列动作组合产生了剑舞。唐开元五年(717年),年仅5岁的杜甫在郾城看到了公孙大娘的剑舞。半个世纪后,杜甫在夔府别驾元持宅邸再次观赏公孙大娘弟子李十二娘的剑舞,深有感触,文思泉涌,留下了《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的诗作。
上图_ 公孙大娘舞剑图同时代的书法家张旭在邺县多次观赏公孙大娘的剑舞后,受到剑舞动作的启发,练就了书法史上著名的“狂草”。和公孙大娘齐名的裴旻同样舞得一手好剑,《独异志》中描述:裴旻“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旻引手执鞘承之,剑透空而入,观者千百人,无不凉惊栗。”唐文宗时,曾下诏将“李白诗、裴旻剑舞、张旭草书”列为“唐朝三绝”。而李白曾拜裴旻学剑,所以,剑无形中串联起“三绝”。
剑舞之风沿袭到了北宋。《武编》中称:宋太宗“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舞剑,皆能掷剑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妙绝无比。”明朝军事家何良辰在《阵纪》中总结出“纷绞法”、“起落法”、“愿应法”、“闪电法”、“出手法”等用剑心得,促进了剑术的发展。
上图_ 晚清街头表演吞剑由满族建立的清朝,禁止聚众舞剑,民间把对剑的青睐嫁接到戏曲上。有一名叫福云的武生,“善技击,所演《卖艺》、《三岔口》诸剧,兔起鹘落,矫捷绝伦。”他的剑术表演,赢得广泛赞誉。由于刀剑的侧重点不同,剑在民间得到重生,凝结成独特的剑文化。剑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明朝军事著作《武备志》中感叹:“古之言兵者必言剑,今不用于阵。”不过,在传统文化的孕育下,剑折射出自由、浪漫、神圣、友谊、正义、修身等气质,丰富了剑的文化内核。“安得倚天剑,跨海斩长鲸”既是梦想的跨越,也是现实的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