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该不该有隐私权?中学老师挨个翻包没收学生零食,学校回应

林子不小啊 2024-09-20 13:09:04
导语

先问一个问题:学生该不该有隐私权?

有人会说既然是人,无论大小都应该有自己的隐私权。那么问题来了,学生当众被老师翻包,这是不是已经涉及到了侵犯学生的隐私权呢?还是说老师的角色在学生面前本身就享有特殊的权力?

我们带着这个问题,先来看一起相关的事件。

媒体报道中学老师挨个翻包没收孩子零食

9月19日,据河北长城网报道,9月18日(发布时间),广西桂林,老师挨个翻包没收学生零食,学生排队接受检查,零食堆满一地。

学校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允许带零食,但不可以带垃圾食品,比如辣条我们就不允许给学生带进去。”

河北长城网报道中学老师挨个翻包没收学生零食

下面附上小政视频所采集的视频以及学校工作人员的回应

学生被翻包已实锤

我们通过以上信息可以获得以下结论:

1、通过媒体报道信息,我们可以得出老师当中翻学生的包属实。

2、通过采集的视频我们可以得出,当众翻包也是事实。

3、通过学校工作人的回应,我们可以得出老师确实翻了学生的包,只不过声称是为了不让孩子带垃圾食品。

我们通过以上3点,中学老师当众翻学生的包这已经是实锤了。那么问题来了,这样做是不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带着问题接着往下看。

学生该不该有隐私权?

对于学生该不该有隐私权,我们先来看什么是隐私,什么又是隐私权。

据某百科普及,隐私是指不愿让他人知道自己的个人生活的秘密,中国公民依法享有不愿公开或不愿让他人(一定范围之外的人)知悉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秘密。

我们再来看看隐私权的解释,隐私权是指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生秘密,且这个秘密与其他人的合法利益无关,这个秘密在法律上成为隐私权,如个人的私生活、日记、照相簿、生活习惯等。

我们在看学生是不是符合这些条件。

1、学生是合法的中国公民,这是毫无疑问的。

2、学生的包没有危害他人的合法利益,哪怕是垃圾食品也和他人无关。

3、学生既然不愿意主动拿出来,这就是属于不愿意被人知晓。

4、学生的包属于私人用品,不让别人翻这是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

隐私和隐私权的概念

通过以上来看,学生是应当享有隐私权的,既然享有隐私权,为何还要被公开侵犯呢?那就涉及到下一个问题了。

阻止“垃圾食品”的理由该不该是剥夺学生的隐私权的借口?

经常吃“垃圾食品”对孩子的身体健康确实不好,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偶尔吃点也不会影响身体健康,更用不着上纲上线。试问我们这些过来的成年人,又有几个人没吃过这些所谓的“垃圾食品”呢?如今又有几个人因为偶尔吃了“垃圾食品”就变的“不可救药”了?

那么问题来了,老师阻止学生吃“垃圾食品”这事对不对呢?

首先老师劝导学生少吃或者不吃“垃圾食品”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一刀切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虽然是“垃圾食品”,但这个东西还是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就这么强制学生不让吃垃圾食品这难道不是“独断专行”的行为吗?

用阻止学生“吃垃圾食品”当借口来翻学生的包,这就涉及到更严重的一个问题了。所谓的“好意关心”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当众翻包,这就是公然侵犯学生个人的隐私权。

网络配图独断专行

学校该不该有自制的规范管理权限?

学校可以有自制的规划管理权限,甚至退一步来讲,可以规定学校不允许带垃圾食品,但这并意味这个规范的管理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如果说学生公然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且被抓包了,学校可以选择暂时罚没相关的东西,但并意味着就可以公然从别人的包中去肆无忌惮的翻找。

网友的态度

网友对于中学老师公然翻包没收学生零食发表了观点。

有人认为,首先要查一下学校里有没有小卖部又或者说学校里有没有超市,这些小卖部、超市有没有卖这种垃圾食品。

有人觉得应该留意这些所谓的垃圾食品最终会走向哪里?会返还到家长手里吗?恐怕真有点悬,在视频中毕竟没有看到老师去标记那个学生带了哪些垃圾食品,自然也谈不上归还。

有人觉得学校应该把重点放在教学上,搞这个就有点形式主义了。

有人认为,老师也是为了学生好。那么问题来了,出发的本意是好的,但造成的后果呢?可曾想过。

网友评论中学老师挨个翻包没收学生零食

有人觉得,一个校长,有什么权力认定什么是垃圾食品?这问题其实挺有意义的,如果这个标准都是校长来制定,那么还要相关部门有什么用呢?

有人觉得这就是公然违法行为,侵犯个人隐私权,谁给的权利!对于侵犯别人的隐私权谁也给不了这个权力,权力是属于自己的,哪怕是父母也不能剥夺。

大多数人都在质疑学校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什么?是真的为了学生好,还是另有其它的目的,这个需要深入调查。

总结

这个中学目前公然公开的去侵犯学生的隐私权,这造成的影响是不可估计的。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学校应该教会学生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权,而不是公然去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学校选择这么“暴力”的方式,那么所接受教育的学生会产生什么样的心理,这个学校可曾想过吗?

老师是教书育人的,而不是公然打压学生的。老师可以引导学生,但并意味着可以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如果说身为老师就可以僭越国家法律规定的隐私权,那么学生拥有的隐私权岂不就是一场笑话。

老师教书育人可以受到学生的尊敬和感恩,但前提是这个教育必须建立在平等的人格之上,而不是单方面的“霸权”。

社会在进步,教育也应该跟的上社会的脚步,教育不是“独断专行”,而是谆谆教导。

对此大家怎么看?

文 | 林子不小

编辑 | 林子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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