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赢了一票!”
被当街暴击的受害律师
11月2日下午,浙江桐乡。美女律师娄某君在帮烂尾楼的开发商〔据网友称是恒大公司,被告方〕做代理律师打赢了一桩民事诉讼官司。
作为被委托人、代理律师,能凭自己的智慧、胆量赢下一场官司,总归是令人高兴的事情。于是她颇有点如释重负地走出了桐乡人民法院的大门,却不想噩梦随即而至。
而刚刚在法庭上败诉的原告方〔曹某,烂尾楼的购房者〕却陷入痛苦的深渊,他很是恼火,却无力发泄内心的绝望,只能迁怒于为开发商辩护的女律师。于是他在一家商铺拿走一把铁锤子,追至大街追上了女律师,然后用锤子暴击她的头部十余下。
女律师当场瘫倒在地,血流满面,凄厉呼救。
事发监控影像
这一幕正好被经过此处的外卖小哥王力看见,救人心切的他,二话不说,抄起路边停车️用的铁牌牌就朝行凶者曹某飞奔砸去,然后几个路人也一齐上前合力,最终制服了曹某,在铁榔头之下挽救了女律师一命!
小哥发帖讲述救人的经过
毫无疑问,外卖小哥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他也因此受到所在单位美团的隆重奖励。
但是,网友们却对他的这种行为并不是很认可。
不少网友发帖留言,称这个外卖小哥是“好心办了坏事”、“外卖员救了个寂寞”、“外卖员多管闲事”。有的甚至言辞激烈,直指外卖小哥“救错人,救了一个坏人”,是现代版的“农夫与蛇”,并批评他下手疑似太重、要置行凶者于死地等等……
奇怪!为什么会出现画风如此诡异的舆论局面?明明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英勇无畏大慈大悲的善举,却被网友们一边倒地批评指责?网友们是不是跑错地方批评歪了?
首先,外卖小哥在千钧一发的时刻挺身而出勇敢救人,岂能有错?
其次,网友的批评指责其实有背后的深刻意图和逻辑理性,耐人寻味。这不是吹毛求疵、胡搅蛮缠,当然也不能一棍子打死说是“错”!
第三,因为两者完全是从一件事情的两个截然不同的维度来处理问题,因此才会出现如此尖锐对立的评判意见。
行凶者被群众制服后被警方带走
小哥是着眼于救人性命的本身,没有过多的想法;
而网友则更多的是揪出导致惨剧的根源,
有底层怨气和怒火找到一个缺口喷薄而发的表现。
那究竟是谁错了?我以为,其实错的是这两“货”:
〔一〕是挨千刀的“房产预售制”。不取消直至废止这个操蛋透顶的“预售制度”,同胞互相戕害这样的人间悲剧将无法从根源上消除,还会接连爆发,伤及更多无辜。
〔二〕我国设计和推行的司法制度存在重大的缺陷,无法覆盖和普惠最基本的“公平、正义和道德感”。有时候,法律条文过于机械僵硬冷冰冰,只讲法、不讲情,缺乏人性关怀的温度,让弱势群体更加迷茫更加无力。
你以为如何呢?欢迎交流探讨,共同推动法治进步[比心][碰拳][点亮平安灯][点亮平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