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家汇天主堂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959号
上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徐家汇天主堂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请示》(沪文物〔2016〕3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徐家汇天主堂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项目。
二、工程项目方案尚须进行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进一步论证在徐家汇天主堂保护范围内建设地下车库的必要性,尽可能另行选址。如因特殊原因必须在此进行建设工程,须依法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须注意地下工程施工对天主堂文物建筑的影响,应增加必要的监控措施,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进一步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建筑设计方案,尽可能降低建筑高度,并在外观上与天主堂建筑风格相协调,同时增加建筑立面变化,弱化其整体延续性,以减少对天主堂建筑造成的压迫感和视觉冲击。
(四)进一步完善广场景观设计,尽可能延续天主堂文物历史环境风貌。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徐家汇天主堂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你局核准后实施。
国家文物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