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屏村古建筑群叶氏支祠陈列展示项目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979号
安徽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批准南屏村古建筑群叶氏支祠陈列展示项目立项的请示》(皖文物保〔2016〕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屏村古建筑群叶氏支祠陈列展示项目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性质是文物展示工程。
(二)工程实施范围是叶氏支祠文物建筑本体。
(三)做好文物保护现状、基础设施条件、村落整体环境等基本情况的调查分析,并对文物展示条件作重点评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厘清展示思路,制定工程目标,明确展示主题、展示内容、展示方式等具体内容。
(四)加强对叶氏支祠的文物价值研究,以文物建筑原状展示为主,突出对宗祠文化的阐释,并兼顾文物建筑特点和历史功能的展示。
(五)坚持最小干预的文物保护原则。附加的展示设施宜简约,色调宜浅淡,不可损坏文物本体,不得对文物本体、空间格局及历史环境造成破坏。
(六)加强统筹安排和整体谋划,形成统一的展示体系,并综合考虑参观开放条件和展示游线组织,注意对观众流量的控制与紧急疏散通道的设置。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