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要避开这些坑,否则大概率会失败!(附申诉书模板)

周军律师聊案子 2025-02-06 08:04:09

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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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权是一项宪法性权利,《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可以通过信访的形式进行申诉。信访申诉不受时效限制。

那么申诉书怎样写才最有效呢?

当事人由于对法律规定不熟悉,涉诉书要么不符合格式要求,要么内容庞杂,无法引起接受审查申诉人员的重视,导致申诉失败。

笔者根据多年专业经验,总结以下需要注意的问题,提醒大家注意:

一、申诉书形式要符合法律的规范要求,不要随心所欲

申述虽然不是规范的法律救济途径,但是申诉书也有格式要求。有些当事人会按自己的思路把申诉书写成告状信,重点陈述事实经过,通篇都是情绪表达,这样的申诉书审查人员往往很难做出判断,申诉可能失败。

二、申诉书内容要重点突出、不要大而全

当事人由于案情熟悉,所以会把此前经历事无巨细,全部写在申诉书中,会自认为事实完整,细节清楚,希望申诉成功。殊不知,审查人员需要的是关键事实,太多内容会把关键事实淹没,不容易发现,也往往会导致申述失败。

三、申诉书论述要集中焦点,不要面面俱到

申诉的时候,当事人往往已经经过多次诉讼经验,会按自己的理解在申述书中逐一驳斥司法机关的每条意见,想让自己显得“有理有据”。但因为太过详细,或不是很专业,导致言多必失。审查人员看不到突出内容和关键错误,或者甚至看到申诉人的理由牵强,则可能大概率驳回申诉。

因此,想要申诉成功,一定要注意避开上面几个坑,形式规范,重点突出,集中焦点,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只要关键问题站住脚,就有可能启动重审,达到伸冤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逐步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意见》中指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决定不服的,提出申诉的,可以自行委托律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引导申诉人、被申诉人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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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申诉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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