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多地电动车新规即将实施,本次新规范围大,涉及两轮、三轮、四轮车上路、停放和充电等多项新规定,车主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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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老百姓日常骑行最为重要的交通工具,电动车的每一项新规,都牵动着各位车主的心,比如7月份的头盔新规,8月份的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而到了9月份,又有一批电动车新规出台,本次新规事关车主的电动车停放和上路、充电行为,而且包括两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和四轮电动车,下面小编将整理出来,请各位车主相互转告,避免上路和停放被罚。
福建省在5月31日表决通过《福建省消防条例》,将在2023年9月1日施行,本条例规定自9月1日起,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1、禁止电动车乱停放
必须停放在单位、住宅区指定的区域内停放。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地下汽车停车位停放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
2、禁止电动车和电池进电梯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3、禁止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
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充电。
如果违反了以上三条中任何一条规定,而且拒不改正的,那将会对个人和经营单位进行相应处罚,处罚标准为:
A、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1000-5000元罚款;
B、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100-500元罚款。
【总结】福建这次主要要求电动车“不进电梯、不上楼层、不在户外和公共区域内充电。”当然,这次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的处罚力度还是比较大的,即使是个人,最低也有100元的罚款,当然这也是为了安全和公共通道畅通,当然,在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规定,车主要注意了,避免被罚。
河南省驻马店市交管部门称,非标电动车过渡期截止到2023年9月,从9月1日起,市中心的城区内,非标电动车将不得上路行驶。
本次规定的非标电动车,就是悬挂黄色号牌电动车,这类电动车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车标准,也就是不符合新国标两轮电动自行车标准,原来设置了过渡期,也就是从2020年开始,今年9月1日这类黄色号牌的两轮电动车就要退出市场,不能上路了。
根据《驻马店市中心城区规范电动车行驶秩序实施方案》,从9月1日起,那些悬挂防盗识别编码号牌的违规三轮车和四轮车的过渡期也到期了,这些车辆在驻马店市城区内将禁止上路行驶。
【总结】驻马店这次对电动车上路的规定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对两轮电动车过渡期结束后,非标两轮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二是三轮电动车和四轮电动车不能在市中心的城区内行驶,但没有规定不能在乡镇行驶,说明在乡镇行驶没有限制,但要有驾照。
本次列举的两个地区电动车新规,都是2023年9月份开始正式实施,这两个新规都有代表性,其他地区可以作为参考。
由于2019年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已经3年多,很多地方对非标电动车的过渡期设置为三年,所以等这些非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也就不能上路行驶。
而对于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很多地方也规定不能在市区或城区中心地段行驶,如果你所在的区域还允许三轮车和四轮车上路,请要先考驾驶证,做到安全驾驶和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当地的电动车管理条例,避免上路被罚。
对于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上路新规,您怎么看?欢迎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