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讲理的、危害我们生活的未成年人和其家长,多了还是少了?

康康双旗 2025-02-10 02:26:08

文丨双旗镇客栈 (我们在这个尘世上的时日不多,不值得浪费时间去取悦那些庸俗卑劣的流氓!)

纪元:初级职称二十六年,中级职称元年。

人们喜欢把自己的孩子和所有孩子混为一谈。

或者说,人们觉得,如果单纯拔高自己孩子的社会地位,那会让自己的司马昭之心被天下人所知,多少就让自己拔高自己孩子地位这件事看起来可笑。所以,很多时候,人们不会单纯去谈拔高自己孩子的地位,而是会去谈拔高所有孩子的地位。

尤其是在面对教师群体的时候,他们找到了一个最能够着力和推卸自己责任的群体,他们就会极言:所有孩子都是一张纯净的白纸,所有孩子都天真可爱,所有孩子都会是天下最伟大的存在,应该被我们每一个人捧到至高无上的神的地位。

可是,如果我们能够看到近期尘埃落定的一件九岁小男孩儿将鞭炮塞进别人停放在路边车辆的车头里,导致这辆汽车烧成一副骨架的消息,可能我们就不会这么认为了吧——人教人,千遍不会;事教人,一遍就行。

这件事情并不发生在2025年,而是发生在2024年1月28日。

根据事后调取的公共视频可以看到:当日,湖南张家界桑植县,车主陈某将汽车停放在路边,而后自己离开办事。不久之后,一名九岁小男孩儿一手拿着打火机,另一只手拿着鞭炮,边走边玩。当他走到陈某的汽车旁边后,就将一枚鞭炮塞进了陈某汽车车头位置的空隙里燃放。不久之后,陈某的汽车就燃起了冲天大火。

如果不是公共视频记录了这一切,九岁小男孩儿的父母不会认可自己乖巧可爱的孩子闯下了这等祸事,这件事将会是又一件莫名其妙的汽车自燃事件。

不过,即便有公共视频为证,九岁小男孩儿的父母还是不愿意履行赔付义务。万般无奈之下,车主陈某就将九岁小男孩儿的父母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一审结果虽然认定了九岁小男孩儿父母应该作为监护人为自己孩子支付赔偿款,但陈某并不认可判决结果,请求法院改判。

在九岁小男孩儿父母的叙述中,他们强调了车主陈某的责任:车主陈某不应该将自己的汽车随随便便就停放在路边,而是应该停放在有人看守的正规停车场内。如果陈某能够做到这一点,这件事就不可能发生;因为陈某也有过错,所以不能对自己九岁的孩子苛以全责。

不知道大家如何看待这名九岁小男孩儿父母的辩词?如果这名九岁小男孩儿父母的辩词可以被接受,那么,所有人都等着吧:你们的爱车也随时都有可能遭遇到这样的小男孩儿,会被付之一炬而当事人不必承担责任。

这显然是一种狡辩,车主车辆是否停放在正规停车场和车辆应不应该被点燃,这是两码事!可是,这种狡辩而今就盛行在许许多多未成年人家长的价值观里,而且他们还引以为傲。

如果自己孩子在学校做出了什么错事和出格的事儿,当下的未成年人家长绝对不会允许教师群体批评和惩戒他们孩子一下,他们会从别人的身上,千方百计为自己孩子开脱(最有可能就是“教师的监管不力”角度出发,寻找原因)。

最可怕的一点在于:发生在学校范围内的“教师批评和惩戒了学生”这种事情之后,乌合之众的学生家长群体还特别容易被蛊惑,无意识地就会聚合成一个强力对抗教师群体的群体,让当事教师百口莫辩。

九岁小男孩儿的父母不但将问题推向了车主,而且对既有事实也采取不承认的态度。他们说,自己孩子当日只是捡到了一个打火机把玩,而且也仅仅是把鞭炮丢在了距离汽车不远的路面上,并没有塞进汽车的车头位置空隙里,不能肯定自己孩子就是导致汽车燃烧的责任人。

因此,这名九岁小男孩儿的父母提出要求:车损应该三七开——自己一方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只愿意赔偿大约百分之三十的车损,车主应该自行负担剩余的百分之七十车损。

当然,九岁小男孩儿父母的如上狡辩并没有得逞,审理认为:这名九岁小男孩儿往汽车头部空隙塞鞭炮的事实,通过公共视频可以一清二楚地看到;而这名九岁小男孩儿塞完鞭炮之后到汽车自燃期间的三分钟时间之内,并没有任何个人和车辆、物品触碰过这一辆车,且该车已经在原地停放了6个多小时而没有自燃,再结合4S店认定的车辆排除自燃的可能性,足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认定九岁小男孩儿将鞭炮塞进汽车车头空隙和汽车燃烧之间的因果关系。

最终,车主利益得到了保障,九岁小男孩儿也得到了教训。可我们仅仅把目光停留在这里吗?我们难道不应该好好想一想:为什么当下这种小孩儿和这种小孩儿的父母越来越多了,以至于他们开始慢慢严重地侵害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呢?

难道这里面没有教师群体批评和惩戒权利一再被剥夺,而学生和学生家长群体越来越嚣张、失智的原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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