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香港奇案,在6米高的垃圾堆中寻尸,街头小贩的双面人生

北街老酒 2025-02-06 13:54:27

在香港,一名看似普通的街头小贩,背后却隐藏着令人意想不到的第二重身份。他的突然失踪,牵出了一起残忍的谋杀分尸案,其中还涉及一名本应在校园读书的少年。这起案件没有物证、尸体难寻,陪审团仅靠四人的口供,决定了他们的命运。

1996年12月18日,一名中年妇女匆匆走进警署报案,称儿子马振武失踪,联系不上。马振武,24岁,与父母、哥哥住在铜锣湾利源山道。父亲靠摆摊位维持生计,马振武和哥哥中学毕业后,也在铜锣湾做起服装小买卖。兄弟俩孝顺勤快,每天早出晚归,马振武还每月按时给父母钱补贴家用。

1996年12月17日,马振武收摊回家后又外出,起初家人以为他去朋友那玩,未太在意。但第二天,他的摊位未开,这一反常举动让家人坐不住,遂报警。警方接到报案后,因当时香港青少年离家出走、失踪案件频发,且听报案人描述马振武生活规律,无仇怨、金钱及感情纠葛,便将此案暂时搁置。

一个月过去,马振武毫无消息,警方调查也无进展。1997年1月19日晚,转机出现,马振武家人接到一个年轻女子电话,称马振武在她手上,要求准备50万赎金,并在指定日期时间将赎金放在湾仔远通泰大酒楼女厕隔间,还警告不许报警。家人挂电话后立刻通知警方,警方将此案列为绑架案处理。交赎金当天,警方在酒楼设伏,却从天亮等到天黑,绑匪未露面,无奈撤离。

警方起初全力追查打电话的女子,却一无所获,开始怀疑这可能是恶作剧或绑匪的烟雾弹。因为一般绑匪很少将人质扣留一个月才索要赎金,风险太大,且此后神秘女子再未联系马振武家人。就在调查陷入僵局时,马振武母亲带来线索,称自己常梦到儿子说“我回不了家了,你去找阿民”。警方起初未重视,觉得可能是母亲思子心切,且“阿民”无全名,线索难以追查。

2月,马振武已失踪两个多月,警方仍无线索。马振武哥哥在弟弟房间床头柜隐蔽夹层发现20多张欠条,欠款总额超100万,欠款人并非马振武,而是别人欠他的。这才发现,马振武私底下竟是放高利贷的“大耳窿”。这些钱估计是他多年积攒及放贷收利息所得。在那个年代的香港,放高利贷者多为黑道大佬,像马振武这样的街边小贩放贷实属罕见。家人震惊之余,担心马振武的失踪与借款人有关。

马振武哥哥将欠条线索交给警方,欠条详细记录借款人信息,包括借款时间、金额、利息、还款时间,还附带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电话。在所有借款人中,25岁快递员黄伟民格外显眼,他向马振武借了10万,连本带利需还近30万,是欠债最多的。且之前马振武母亲梦中提到“阿民”,警方因此将目标锁定黄伟民。

黄伟民被带到警署后,警方刚提及马振武,他便慌了神,主动招供是他们杀了马振武,并供出其他涉案人员,详述作案动机、策划、实施、肢解及弃尸过程。黄伟民称,他通过朋友认识专门给小贩和熟人放贷的马振武,因欠债越来越多,无力偿还,马振武又不停催债。马振武催债并非直接打人,而是变相威胁恐吓,曾让侯景阳帮忙买枪,称收账难,有枪催债轻松,这让侯景阳心生恐惧,决定先发制人。

侯景阳找到黄伟民商量除掉马振武以消除债务,黄伟民认同。他们起初计划用涂哥罗方的枕头弄晕马振武,再用木棒杀害,但因买不到哥罗方,改为用绳子勒死。行动前,担心两人力气不够,又拉上快递员张宗新和李家洋,两人虽不认识马振武且无债务关系,但因共同嗜好被拉入伙。

侯景阳骗马振武已弄到枪,约他12月17日晚7点半到大角嘴福泽街住所取货。马振武毫无防备进入公寓,刚进门就被人从背后用绳子勒住脖子。马振武反抗激烈,四人起初未能制服他。马振武近90公斤,反应快、力气大,挣脱绳子与四人搏斗。最终四人将其制服,张宗新捂嘴,李家阳和黄伟民按住胳膊,侯景阳用电线勒脖。马振武求饶称可免还钱,求四人别杀他,但四人未理会,直至他没了动静。

四人确定马振武死后慌了神,搜走他身上现金和银行卡,用被子盖住尸体后离开。他们在自动取款机取出2万块钱,四人平分,随后去吃夜宵、到会所打台球和麻将,像没事发生一样。第二天一早,他们买了锯子、毛巾、黑色垃圾袋、空气清新剂、手套和纸箱,回到案发现场分尸。因不敢动手,用棉被盖住尸体,将其肢解成头、上半身和下半身三块,分别装入黑色垃圾袋,再放进纸箱。之后租了一辆客货车,将装尸体的箱子运到**大埔广福村垃圾站扔掉。

警方听完黄伟民供述,立刻赶到案发现场,当场拘捕侯景阳和李家阳,张宗新得知同伙被抓,逃到内地。警方在现场未找到作案工具、血迹等直接证据,但被捕三人对罪行供认不讳。按照三人交代,尸体被扔到广福村垃圾站,而垃圾已被运到新界东北堆填区,案发近3个月,堆填区垃圾高达6米且面积大,搜寻尸体如大海捞针,警方无奈放弃。同年11月,张宗新回港自首,供述与其他三人基本一致。

了解四名嫌疑人背景,对案件审判结果有重要影响。第一被告黄伟民,25岁;第二被告侯景阳,20岁,两人均因沉迷赌博欠债。李家阳读书有天赋,但父母离婚后,12岁辍学混社会,因黄伟民和侯景阳曾帮助他,出于感激参与作案。张宗新10岁与父母分开,由伯母带到香港抚养,游手好闲,因兄弟义气参与案件。

1998年3月5日,案件在高等法院开庭,四名被告被控谋杀罪。庭审中,侯景阳突然推翻之前口供,称录口供时被警员威逼殴打,按警方设计情节承认谋杀。他表示四人起初只想解决债务,没想杀人,只想让马振武失去知觉,绑起来谈判,案发当晚情况失控致马振武死亡,认为是误杀,非蓄意谋杀。

案件审理两个月,1998年5月24日,第一被告黄伟民和第二被告侯景阳被判谋杀罪名成立,处以终身监禁。张宗新因自首,罪名减为误杀,判处18年监禁。最年轻被告李家阳,法官认为他虽无债务,但在案件中扮演积极角色,有预谋且准备周全,判定谋杀罪名成立,重判入狱30年。

随后,黄伟民和侯景阳分别提起三次上诉,均维持原判。李家阳上诉后,法官考虑他案发时不成熟,入狱后表现良好,努力学习且8个科目考试合格,有悔改态度,将刑期改为24年。此后李家阳在狱中表现依旧出色,获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再次获得减刑,最终刑期减至16年。

案件虽已判决,但始终有个谜团未解,即最开始索要赎金的神秘电话究竟是谁打的。有人猜测背后可能还有第五名凶手,真相只有四名当事人最清楚。

这起案件反映出过度借贷的危害。在当今社会,网贷平台让提前消费和借贷变得普遍,适度提前消费本身没错,但过度追求这种生活方式满足欲望,可能使人在人性抉择时迷失方向。因此,提醒大家尽量避免过度提前消费,防止债务将自己拖入不可控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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