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一首诗,道尽世事的不公,这就是人间

锁燕文化 2024-07-25 10:12:45

说起《金瓶梅》这本书来

毛主席认为

它是《红楼梦》的祖宗

没有《金瓶梅》,就写不出《红楼梦》

事实也的确如此

在《红楼梦》还没写出来之前

《金瓶梅》

一直稳居“四大奇书”之首

然而等到《红楼梦》一经问世

《金瓶梅》就光速下岗了

毕竟有了年轻的,谁还用老梆子

……

不过话说回来

既然《红楼梦》的祖宗是《金瓶梅》

那《金瓶梅》的祖宗

又是哪本书呢?

没错,就是《水浒传》

实际上

《金瓶梅》就是从《水浒传》中

摘取第24回至第26回

只不过把武松杀王婆和潘金莲的情节

给往后挪了

一直挪到了第87回

为什么往后挪?而且还挪那么远?

这就要从下面这首诗说起了

诗曰

李公吃了张公酿,郑六生儿郑九当。

世间几许不平事,都付时人话短长。

这首诗

乍一看什么乱七八糟的

张公酿的酒被李公给吃了,郑六的儿子

却管郑九叫爹

……

然而

放到《金瓶梅》这本书里

还真就再合适不过

尤其是这次要聊的这一章回

原来

《金瓶梅》里的西门庆,可不像

在《水浒传》里一样

只顾着自己舒服,只顾着自己方便

嘴上说是要娶潘金莲

一点行动也没有

……

在《金瓶梅》里,赶在武松回来之前

西门庆就把潘金莲给

娶进了门

这就是把杀王婆和潘金莲的情节

往后挪的原因

……

当然,挪归挪

遇到如此冤屈又不公的事

首先肯定是告官了

这是古往今来,人们摊上事以后

大多数的选择

而告官之后呢,官也肯定不会给做主

结果只能是,即便告了

也不可能告得赢

这也是古往今来的惯例

告不赢怎么办呢?

武松的选择

就是自己给自己做主

于是,一番打听

得知西门庆和人在狮子楼喝酒

便迈开步子

凶神恶煞般找了过去

要说西门庆这人,也确实够坏的

当时

他正在狮子楼上

与一个叫李外传的衙役喝酒

还叫了两个粉头唱曲儿

……

喝得正起劲儿

无意之间

西门庆透过窗户看了眼楼外面

你说巧不巧

恰好就看到武松直奔酒楼而来

当时他就知道不好了

……

可是呢

他却没告诉李外传

而是找了个托词,说要去换衣服

转身就躲后楼去了

结果

等武松找上来,只见到李外传

还有两个粉头

要说李外传,武松其实也认识

靠着衙役的身份

专门替人包揽官司,吃了原告吃被告

如今见他在这里

就知道是来给西门庆通风报信的

再加上

四下里又没找到西门庆

便把一腔怒气,全撒到了他身上

于是三拳两脚

这货也就一命呜呼了

……

而此时的西门庆

早已从后楼的窗户跳出去

顺着房檐

躲到一户人家的后院去了

而且

还正赶上这户人家的一个大胖丫头

在这里解手

……

就问你这样的人,是不是坏得流脓

武松杀了人

最终被判了个为兄报仇、误伤人命

发配孟州了事

……

至此

有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不禁要问

法律到底是什么?

在先秦法家学派的著述中

经常提到一个“百人逐兔”的故事

说是

“一兔走,百人逐之,由名分未之定也”

人们为什么会追这只兔子

原因很简单

不知道兔子是谁的

因此上,法律最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

定名定分

该是谁的就是谁的

谁也别争别抢,别有非分之想

……

然而,殊不知

这恰恰就是造成社会大不公的原因

要不然

为何历朝历代都有各自的法律

还会改朝换代?

如果你还是不明白

不妨想一想

为什么

不管是《水浒传》,还是《金瓶梅》

西门庆都有胆子

干这种“杀人霸妻”的恶事

而官府呢

也还都不治他的罪!

本文为“索彦读诗书”原创,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各界先进多多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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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8-27 01:09

    有钱都好办,啥事全能干。 黑白虽二道,入孔同步转。 法律要公正,人子没有胆。 甩刀那叫误,换代付粉观。[呲牙笑]

  • 2024-07-26 00:47

    红楼富贵终究是一场梦[红脸笑]

锁燕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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