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女子为15万借款签下以当女友为筹码协议,后法庭裁决令人咋舌

游南海 2025-03-01 12:54:45
题记:这才是人才,白嫖……

作者/南海看云

在现实生活的大舞台上,金钱与情感的纠葛时刻在上演,一段一段的故事像是一面镜子,映射出社会复杂的人性与百态。当物质需求撞上情感诉求,人们在利益与道义之间的徘徊抉择,常常让人唏嘘。

江西一女子急需用钱,向一朋友借了15万,然后签订协议,如果逾期未还,就无条件成为朋友女友 3 年。后来女子还不出钱,又后悔了。女子感慨:做你女友也还是要还钱,那我不是亏死了?……(来源:长江云新闻等网上综合资料整理)

法庭风云:15万借款引发的纠葛

法庭上,气氛剑拔弩张。贺亮满脸怒容,死死地盯着张燕,手中紧紧攥着那份《个人借款协议》,仿佛那是他最后的救命稻草。张燕则低垂着头,眼神闪躲,偶尔抬眼看向贺亮时,眼中满是不甘与懊悔。

“法官大人,您看看这份协议,她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现在却耍赖!”贺亮情绪激动,声音颤抖地向法官控诉着。法官接过协议,仔细翻阅着,眉头越皱越紧,时不时轻轻摇头。

这一切,还得从那场突如其来的家庭变故说起。张燕,生得一副漂亮脸蛋,走在街上回头率颇高,可她平日里花钱毫无节制,信用卡总是刷爆,靠着拆东墙补西墙维持着表面的光鲜。本就捉襟见肘的她,家中突然遭遇大变,急需15万资金周转。那一刻,她像只无头苍蝇,四处奔波借钱,然而,往日那些所谓的朋友,一听到她借钱,不是找借口推脱,就是直接不接电话。

就在张燕感到绝望之时,她想起了贺亮。贺亮家境优渥,一直对她穷追不舍,只是张燕嫌弃他长相不合心意,始终没有答应他的追求。如今,为了这笔救命钱,张燕也顾不上许多了,硬着头皮拨通了贺亮的电话。

还不上钱,我给你当3年女朋友!

贺亮接到电话,心中暗喜,可他也不是傻子。“张燕,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你要是还不上怎么办?”贺亮问道。张燕咬咬牙,为了借到钱,什么都顾不上了:“要是还不上,我给你当女友总行了吧!”贺亮一听,心中窃喜,觉得这是个好机会,便答应了下来。很快,双方签订了那份“奇葩协议”。

协议约定,张燕向贺亮借款15万元,分3年偿还。如果逾期未还,张燕需无条件成为贺亮女朋友3年;借款期限届满,张燕必须马上返还全部借款;要是某个月未按时还款,张燕当月就得无条件当对方女朋友,若拒绝则需赔偿贺亮5万元,并在一周内归还全部剩余尾款。

刚开始,张燕还能按时还款,可仅仅过了两个月,生活的压力和以往的消费习惯,让她再次陷入了经济困境,还款变得愈发艰难。终于,她没能按时还钱。贺亮按照协议,要求张燕履行承诺,成为他的女友。张燕无奈之下,只好答应。

然而,成为贺亮女友后,张燕心里却不是滋味。她觉得自己都已经委身做他女友了,贺亮就不该再追着她还钱。越想越气的张燕,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既不还钱,也不再履行女友的义务。贺亮这下彻底被激怒了,一纸诉状将张燕告上了法庭。

法律与公序良俗的较量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贺亮坚信,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张燕就应该遵守约定。而张燕则哭诉着协议的不公平,认为自己已经付出了做女友的代价,不应该再还钱。

法官在听取双方陈述后,再次仔细研究那份协议。根据《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官最终认定,协议中“当女友”这一条件,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属于无效条款,法院不予支持。但借贷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张燕必须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网友:哈哈,现代版的“买卖婚姻”?

网友留言,也是搞笑。

这男的很聪明,好吧,如果像你说的当了三年女友欠的十五万就不用还了,那就是十五万再加三年男女朋友相处的花费(毕竟女的没钱),没准就得奔着30万去了!即使再喜欢也得看自己兜里有几个钢蹦,毕竟处个女朋友每年花销就得十万,一般人是承受不起的!

想告强奸的那个网友,是缺了多大的德行想出的损招儿,当初人家接她钱是救急了,现在她反悔了,反过来如果再告人强奸,比遭天谴。

这位女生长得好看,但是脑子显然不够使啊,同时这个男的比黄世仁还要狠呢,黄世仁以逼债为由强抢民女那是可以抵债的,这男的不但强抢了民女,债务还一分没少。

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借款并签订以成为女友为条件的协议,这种约定可能因违背公序良俗和基本的人身权利自由原则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借款关系中,应当依据合法的借贷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来解决还款问题。女子逾期未还借款,应当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但不能以违背个人意愿和法律原则的方式来强制履行所谓的“成为女友”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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