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看懂陶陶被老婆收拾,才明白上海女人的“三字真经”多厉害

亦章亦章 2024-03-05 23:44:39

深夜,陶陶溜回家,轻手轻脚爬楼梯,想躲过“我们芳妹那张吓人的脸”。

但,即使陶陶讨饶“今晚要不还是算了”,芳妹依旧不依不饶“洗脚水已经帮你倒好了”。

看到这一段,我的理解就是:芳妹很想要孩子,所以频繁地缠着老公要“造人”。

但我不理解的是,对于芳妹曾经的小产,陶陶也是很遗憾的,那他为什么那么不配合?

直到翻看金宇澄的原著,才明白原因。

小说第六章,芳妹不满陶陶看潘静(类似剧中小阿嫂)的目光“上瞄下瞄”,发狠说:

“看我回到床上,夜里仔细收作。”

上海话“收作”,就是“收拾”的意思。

看到此地,才明白剧集里陶陶夜里为什么那么怕芳妹。原来芳妹夜里折腾老公,主要原因不是为“播种”,而是为了阻止他白天的“花嚓嚓”。

“花嚓嚓”,用现在的流行语,叫做“撩妹”。陶陶撩的不是“妹”,而是“姐”‘“嫂”。

在芳妹的逻辑里,只有夜里把陶陶折腾够了,陶陶第二天才没有力气“撩妹”。

回到剧里,我们看到芳妹发现了小阿嫂留给陶陶的钥匙后,芳妹打上门去,弄得街坊邻里皆知,没脸的小阿嫂只能搬到别处去住。

这样看来,芳妹白天是“泼妇”,夜里索要无度,确实很可怕,难怪陶陶不想回家,不想看“那张吓人的脸”。

果真如此吗?还真不是!

芳妹的一系列泼妇行为,其实源于自卑。

芳妹的自卑因素有两个。一个是新婚夜的小产,让她以为自己再也怀不上孩子了;再一个是她在剧里所说“我们陶陶卖相那么好,女人们都想扑上来”。

情人眼里出西施,一个卖水产的陶陶,成了其她女人眼里的香饽饽?只能说,芳妹是爱极了陶陶。

真因为爱极了陶陶,所以更想为他生孩子;想为他生孩子,又怕其她女人“先扑上来”,芳妹恐惧极了。

于是,一个整日纠缠,另一个则心生厌倦。是不是像极了我们生活中大多数的夫妻?

芳妹不知道的是,陶陶其实也很自卑。

在陶陶心里,芳妹的新婚夜小产,自己有责任。

陶陶本来对芳妹有愧疚,却因为芳妹过度的管制和索要,让他越来越厌烦,再愧疚的心也慢慢磨平了。

而陶陶的另一个自卑因素,来自于他跟不上阿宝的步伐,所以他要在其它方面超越阿宝,自由潇洒就是他选择的方向。

于是这一对夫妻,一个用泼辣掩盖自卑;一个用潇洒掩盖愧疚。婚姻差一点走向尽头。

相对于芳妹想拴却拴不住老公,《繁花》女主玲子,却能让众多男人欲罢不能。

大反派强总爱玲子,为了她不惜与宝总公开对决,最后把自己送进牢里

葛老师暗恋玲子,这是众所周知,也是他自己承认的事。

画家陈老师暗恋玲子,被房东葛老师发现他偷偷画了玲子年轻时的画像。

宝总呢?宝总究竟爱不爱玲子?肯定爱的,虽然不一定比得上汪小姐。

那爷叔称玲子为“讨债鬼”,总归是讨厌她了吧?

恰恰相反,爷叔虽然不至于暗恋玲子,但绝不讨厌她。因为在上海话的语境里,“讨债鬼”是一种宠溺的称呼。

父母觉得孩子太闹腾,称他们“讨债鬼”,言下之意就是:上辈子欠你的,所以这辈子你要投胎做我的孩子,让我费心费力。

爷叔懂玲子,知道玲子对于阿宝的重要性,更知道玲子有“讨债”阿宝的资本。

为什么那么多男人都喜欢玲子,因为玲子掌握了上海人的“三字真经”。

第一个字,嗲。

上海女人的嗲,想必全国人民都知道。

嗲,原来的意思是“故作忸怩之态,娇滴滴”,生活中用来形容女人撒娇时的姿态和声音。“嗲妹妹”就是上海人对这种女人的一种专用名称。

同样是“嗲”,上海女人和台湾女人不同。

我们看玲子同阿宝说话时,声音很大,气势很足,似乎不是林志玲那种“嗲声嗲气”的感觉。

玲子的“嗲”,不是时时刻刻的,当她心情愉快时,她也能说话“嗲声嗲气”。就像玲子刚从东京回来时,阿宝去她家做客,她说话就非常娇弱。

更重要的,是玲子的姿态非常“嗲”。

相比李李充满进攻性的豹纹装扮,玲子的穿着得体而妩媚。无论是休闲的套裙,还是干净的厨师装,配上她摇曳生姿的步态,都有一种极具亲和力的“嗲”劲。

在上海话里,“嗲”确实还有“穿着上得体好看的意思”。我们平时看到一个女性穿得漂亮,会由衷地赞一句:侬今朝穿得老嗲的!

第二个字:作。

早期的“作”,是贬义。但现在的“作”,含有小可爱的意思。

比如,一个小孩一会儿哭一会儿闹,怎么都满足不了,父母就会说一句:这个小囡真是作!

玲子动不动给宝总看手臂上的伤痕,提醒宝总自己曾经为他挡刀。但我们都知道,玲子只是不小心被刀蹭伤一点点,而且也不是宝总的错。

玲子还总是坑宝总的钱。2600的耳环,她要26000;没准备装修,却向宝总要50000装修费;宝总寄存在夜东京的三羊T恤,玲子偷偷卖……

这些情节,难免让观众觉得玲子不但“作”,而且“贪”,那宝总为什么还要满足她?

因为宝总在乎她呀。宝总的第一张外贸单子,是靠了玲子才做下来的,宝总此后事业发达,是因为玲子把好运借给了他。

宝总还知道,玲子爱他,但他给不了玲子要的感情和婚姻,所以只能以钞票来摆弥补。

何况,玲子有分寸,她索要的数目对于宝总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

分寸,就是上海女人“作”的底线,所谓的“小作怡情”嘛!

最重要的,女人的“作“必须有男人的爱来托住。如果男人不爱,那女人还是不要作了。

第三个字,精。

夜东京的玲子,像不像阿庆嫂?

在原著中,玲子精明能干、爽朗热情,又八面玲珑,客人以为她亲切随和,实则她内心清醒通透。

上世纪90年代初的上海滩,每到夜晚就是个名副其实的十里洋场。各路想发财或是已经发财的人们聚集在大大小小的饭店里,交换信息、寻找资源,一笔笔生意就这样在饭桌上被谈成。

玲子作为一个精明的老板娘,利用夜东京这块场地,为阿宝牵线搭桥,助力阿宝迅速成为风靡上海的宝总。

宝总被撞,警察一头雾水,玲子通过一个电话就锁定嫌疑人,你说她厉害不厉害?

耳环事件,玲子意识到宝总不是自己的归宿,三年的感情终究是错付了。于是她当机立断,及时止损,跟宝总分了手。

分道扬镳之后,玲子拿给爷叔的账单清清爽爽、分毫不差,根本不像她之前说得那样“我是个不会记账的人”。

玲子的精,是刻在骨子里。有了这份“精”,她知道什么时候该“发嗲”,什么时候该“小作”,什么时候该收手。

所以剧集最后,玲子转身去香港发展,以她的修为,日后必定能凤凰涅槃,爱情事业双丰收。

说回陶陶和芳妹。

陶陶的女人缘哪有宝总好?所以,芳妹如果能有玲子的能耐,何至于只能在夜里“收作”老公?

不过,最后芳妹怀孕,陶陶收心回归家庭,倒是个不错的结局。

只是以后呢?身为上海女人,芳妹还是应该掌握一点“三字真经”,让老公更爱自己,也让婚姻生活多点浪漫和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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