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我初中的王同学聊起了腐败的话题,王同学提出了反腐新招,我给各位网友汇报一下,看看王同学的反腐新招能否管用。
王同学的家庭虽然不富裕,但是有吃有穿有住,对自己的生活也很满足。唯一让王同学不满意的就是腐败问题。
他问我,“你知道为啥有贪官吗?”
我说“这个问题很复杂”。
他说“一点都不复杂,原因就一个,对贪官心太软,处罚太轻,不足以让贪官望而生畏,达不到不敢腐的效果。”
他接着说,“首先贪官都有一个侥幸心理,毕竟抓住的是少数。其次,犯罪成本太低,万一被抓住,也没那么可怕,贪污受贿几千万也就做个几年牢,出来照样吃香喝辣的,甚至几代人都有花不完的钱。所以在此情形下,贪官认为这个险值得一冒,这就是造成贪腐的主要原因。”
我问他“怎么办?”
他说“就一个字,严!严到在贪官伸手时直打哆嗦,严到即使是那些钱,随他便拿,他也没那个胆量去拿。”
我说“真有这样的好办法,社会上就没贪官了,这个社会也就公平了。”
我催他赶快讲一讲,然后他就详细叙述了他的反腐新招。
他说,“贪污受贿1万元及以下的开除公职,1万至100万的判处有期和无期徒刑,100万以上的判处死刑。同时另加三项处罚,一是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以10倍的罚款。二是子子孙孙永远不能任国家公职。三是贪官在有生之年还不清的罚款,由其子子孙孙负责偿还,直至还清为止。”
以上就是王同学的反腐新招。如果按照王同学所说,像刚被处以极刑的大贪官白天辉,贪污受贿11.08亿元,除全部没收外,他的子子孙孙还要偿还110.8亿元的债务。我粗略估算一下,他的后代需要还11万年才能还完。当然白天辉如果没有后人了,那就不用还了。
王同学的反腐新招与现行的法律相矛盾,肯定不会被采用,但是他反映了王同学一个愿望,那就是对贪官要采取重罚,使其望而生畏,从而达到“不敢腐”的目的。你认为呢?(代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