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2024年5月17日,宏达新材(002211)发布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显示: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的《民事调解书》(【2023】沪74民初693号),经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徐*志自愿达成调解,公司赔付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共计655,213.50元。上海梁律师提示:宏达新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有投资者获赔付。2020年4月7日(含)至2022年1月9日(含)期间买入,且2022年1月9日闭市后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上述公告同时披露,公司与胡*、徐*琳、沙*、梁*琼、彭*华分别达成和解协议,且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32份起诉材料,涉诉金额3,431,276.48元,其中25件尚未结案,涉诉金额1,850,043.93元。
2024年5月14日,宏达新材在深交所互动易中披露,截至2024年5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48万户,较上期(2024年4月10日)减少2872户,减幅为6.02%。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