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创 颜色 赛柏蓝
01
这地创新药进院不受用药数量限制
多地已取消医院用药数量限制

近日,山东卫健委在《关于加强创新药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提出,优化创新药配备管理。
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行为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功能定位、疾病诊疗特点、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等,合理确定配备使用创新药,不受院内基本用药目录药品总品规数量限制。

这无疑是对创新药的一大利好,创新药的配备不受院内基本用药目录药品总品规数量限制后,进院数量和速度有望提升。
国家医保局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中强调,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等为由,影响药品的正常进院。
更早之前,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健委在《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中便已提出,“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配备、使用。”
赛柏蓝梳理发现,多地已纷纷响应国家号召。山东济南市医保局、卫健委等14部门在《济南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中明确提出,取消医疗机构药品数量限制,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合理确定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
医院和用药数量之间的锁链,已经在多地解锁。广东、上海、北京、四川、新疆均在不同文件中对放宽医疗机构配备药品限制有相关表述,具体如下:

对于特定品种在医疗机构配备药品中不受限,河北、江苏、陕西、海南、湖南、江西等省份也在不同程度上对医疗机构国谈药用药数量限制进行了放宽。
此前,全国多地对不同级别的医院用药目录种类数量有着严格的限制,如“三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500种,三级专科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200种,二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000种,二级专科医院原则上不超过800种,其他医疗机构原则上不超过600种。”
取消药品数量限制在协调分级诊疗和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避免因用药品种数限制而导致的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和患者就医不便以及新药的引进和使用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这对促进更多创新药进院起到了积极作用。
02
打通创新药进院最后一公里
召开药事会、双通道...
在加强创新药配备使用方面,山东不仅让创新药进院不受院内基本用药目录药品总品规数量限制,还加快创新药挂网销售、优化创新药入院流程以及对创新药使用情况动态监测等。
四川等地也发布了推动支持创新药临床使用的相关措施。四川要求医疗机构在获悉创新药挂网信息后1个月内召开药事会,按照“按需配备、应配尽配”的原则,对讨论通过的品种在2个月内完成创新药采购入院;医保部门对国谈创新药按单行支付双通道管理、DRG/DIP除外机制、特例单议机制等。
在助力新增药品以及创新药进院上,国家医保局要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原则上应于2025年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
进入4月,原则上各地应该已经召开药事会。据赛柏蓝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26地明确召开药事会时间。其中,上海、浙江、江苏、天津、山东要求在1个月内召开药事会。
不过,在赛柏蓝3月12日的一次投票中,仍有不少人表示自己所在的地区药事会还未召开或是准备中,药事会召开进程有望加速。

此外,各省陆续更新双通道目录,江苏、湖南等地双通道药品数量都比去年有所增加。易联招采数据显示,有12省双通道药品数量在500个以上,10省双通道药品数量在300个-500个。
双通道大幅保障了患者用药的权益,基层医院或偏远地区医院可能无法配备创新药,患者可通过就近的定点药店获取,减少跨区域就医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创新药进院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流程,涉及政策准入、医院内部评审、采购供应、临床使用等多个环节,仍会面临药事会召开频率低、医院控费压力、医生处方意愿不足、基层能力有限等多个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