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男子借款300多万创办养猪场,发达后拥有2辆豪车、3处养猪场和数套豪宅,却不愿归还欠款,面对法院执行,男子哭天抢地,称自己欠款2000多万,根本活不下去。不仅如此,男子还用路虎车堵住去路,阻碍法院强制执行,甚至打伤法警,事情最终会如何处理呢?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
曾先生已经58岁,面对法院执行,他又是磕头又是下跪,显得非常可怜,他对着法官哭诉道:我猪场还欠2000多万,你叫我怎么去活?
别看曾先生看起来如此可怜,实际上他是一个在当地非常出名的老赖,而他现在可怜的模样,也只是为了阻止法院强制没收财产。
这一切都得追溯到几年前,数年前,曾先生父子为了发家致富,想开办一家养猪场,但他们本身没有这么多资金,于是就把主意打到同村村民身上。
当时曾家信誉还不错,听到曾先生想创办养猪场,村民们纷纷慷慨解囊,同时曾先生也向小额借贷所借钱,很快就凑够300万,随即开办起养猪场。
曾先生一家商业头脑不错,几年时间过去,养猪场生意非常红火,每天收入不菲,曾先生也顺利过上开豪车、住豪宅的富足生活。
但让村民们没想到的是,曾先生发家之后,嘴脸和借钱时完全不同,面对村民们催债,曾先生用各种理由推脱,表示自己过得很拮据,现在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
但村民们又不是傻子,曾先生每天开着豪车出入的场景,他们都看在眼里,既然曾先生不打算还钱,那么村民也只能采取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双方撕破脸皮后,村民们将曾先生告上法庭,根据村民们提供的线索,曾先生出行时,开的是2辆豪车,没有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感觉,生活还比较高调。
法院很快就查明,曾先生有数辆豪车,3家养猪场,生活衣食无忧,但面对曾经的欠款,他却屡次不进行赔付,甚至打算赖账。
由于借款事实存在,法院要求曾先生尽快还款,否则就要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可曾先生却表示自己根本无力偿还债款,还声泪俱下地向法官求情,想让众人再宽限他一段时间。
可法院在进行审判前,就早已对曾先生名下的资产进行过调查,发现他根本不像自己所说的那样生活艰难,反而十分富足,偿还债务完全不会对他的生活产生影响。
于是,在曾先生屡次推脱,甚至有转移财产的行动出现后,法院最终选择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曾先生名下财产很多,在对其所欠款项进行统合后,法院将目标设定在曾先生名下的一家养猪场,由于曾先生有3个猪场,把这个猪场处理完后,他还有房有车,日子过得也很好。
为了这次行动,法院可以说费尽心思,为了不让过程出现问题,甚至还专门联系畜牧、交通等部门配合,同时也与有能力买猪的老板商量好价格,只要将猪拖走,马上就能收到钱。
但让大家没想到的是,看到猪场就要被搬空,消失多时的曾先生又出现在众人面前,曾先生一出现,就用自己的路虎车拦住猪场唯一的出口,不让其中的车辆离开。
同时他还向负责执行的法警表示,自己不可能这样低价出售这些猪,这不是白白亏钱吗?
面对曾先生的诉求,在场法官也积极与他进行商议,表示如果曾先生愿意用更多的钱来赎回这些猪,那也未尝不可,可曾先生对此却支支吾吾,看上去显然是不愿意出资。
就在这时,一些被曾先生欠下工资的村民也闻讯过来,并向曾先生索要工资,熊先生表示:这个老板就是个骗子,去年我爸大年三十来这里帮他养鸭子,可他却一分钱都不给。
原来,曾先生对养猪场员工也十分苛刻,动不动就扣工资,如今更是好几个月都没发工资,听到这个信息后,在场村民们不打算再给曾先生机会,决定将强制执行进行到底。
很快,一头头猪就被装车检疫,马上就要被运走,见到这一幕后,曾先生父子直接气愤起来,开始暴力抗法,试图阻止法警们行动,双方争执期间,甚至还打伤一名法警眼睛。
受伤法警右眼肿胀无法睁开,很快被送医救济,不过在场法警很多,很快就将两人制服并送上警车,最后,曾先生父子要为他们当老赖和殴打民警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应如何认定?
1.首先,法院有权强制执行。
曾先生欠款事实存在,又有能力偿还欠款,在此前提下却拒不还款,法院可依据判决结果进行强制执行,将养猪场变卖完全合乎法律规定。
2.其次,曾先生已涉嫌妨害公务罪。
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曾先生暴力抗拒执法,还袭击警察导致受伤,已经涉嫌犯罪,需要受到刑事处罚,同时还要对受伤法警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相信他一定会受到法律严惩。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