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人员权限控制功能企业及代理 业务操作步骤
为进一步满足企业精细化、个性化管理需要,电子税务 局 自 2025 年 4 月 25 日起,优化不同身份办税人员发票业务 权限,权限配置更加灵活,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企业业务操作步骤
( 一)网页端人员权限管理操作步骤 1.新增人员操作步骤
( 1)纳税人使用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身份登录电子税 务局,点击右上角账户中心;

( 2)左侧功能树,依次选择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 员-人员权限

( 3)新添加办税人员默认勾选了五个功能集功能权限, 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在新增人员时可修改新增人员的 权限配置。

2.现有人员操作步骤
( 1)纳税人使用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身份登录电子税 务局,点击右上角账户中心。

( 2)左侧功能树,依次选择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 员。

( 3)找到需要更改权限配置的对应身份的人员,点击 【管理】按钮,然后再点击修改按钮。

( 4)数电发票业务功能集如下图所示,如果需要授权
或取消对应功能权限,勾选或取消勾选后,点击【确定】按 钮即可。

( 5)返回上一页面后,再次点击【确定】按钮,人员 权限即可设置成功。

( 二)移动端人员权限管理操作步骤 1.新增人员操作步骤
( 1)纳税人使用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身份登录电子税 务局 APP,点击右下角【我的】,再点击【账户中心】;

( 2)依次选择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


( 3)点击人员权限设置,新添加办税人员默认勾选了 五个功能集功能权限,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在新增人员 时可修改新增人员的权限配置。


2.现有人员操作步骤
( 1)纳税人使用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身份登录电子税 务局 APP,点击右下角【我的】,再点击【账户中心】;

( 2)依次选择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

( 3)找到需要更改权限配置的对应身份的人员,点击 【管理】按钮,再点击【人员权限】。

( 4)数电发票业务功能集如下图所示,如果需要授权 或取消对应功能权限,勾选或取消勾选后,点击【确定】按 钮即可。

( 5)返回上一页面后,再次点击【确定】按钮,人员 权限即可设置成功。

二、代理业务操作步骤
( 一)网页端
1.委托企业发起 ( 1)新增代理
委托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涉 税专业服务】-【我的代理机构】功能菜单。

选择【新增】可新增代理机构。

录入代理机构信息,并新增委托服务项目。

委托服务项目的服务大类选择 “其他税务事项代理”, 服务中类选择 “发票”或 “代理开具发票”,在功能权限中 可被赋予 “发票业务”,同时可被默认赋予数电发票五个功 能集权限。录入完成后点击确定保存即可推送到代理机构确 认。

代理机构确认后即可完成委托服务代理。

2.代理机构发起
( 1)新增委托协议
代理机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涉 税专业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功能菜单。

选择【协议要素信息】

点击【新增】可新增协议

点击【新增】可新增服务项目,在服务项目的服务大类 选择 “其他税务事项代理”,服务中类选择 “发票”或 “代 理开具发票”,在功能权限中可被赋予 “发票业务”,同时可 被默认赋予数电发票五个功能集权限。录入完成后点击确定 保存。


新增记录全部录入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 “提交”。

提交成功后,会给委托方推送确认任务。

委托方同意后,协议要素信息采集成功。

( 2)调整委托协议
代理机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涉 税专业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功能菜单。

选择【协议要素信息】

找到需要调整的委托服务记录,点击 “编辑”

点击【新增】可新增服务项目,在服务项目的服务大类
选择 “其他税务事项代理”,服务中类选择 “发票”或 “代 理开具发票”,在功能权限中可被赋予 “发票业务”,同时可 被默认赋予数电发票五个功能集权限。录入完成后点击确定 保存。


新增记录全部录入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 “提交”。

提交成功后,会给委托方推送确认任务。

委托方同意后,协议要素信息采集成功。

( 二)移动端
1.委托企业发起
( 1)新增代理机构
委托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 APP 后,选择【办&查】-【代 理服务】-【我的代理机构】

选择【新增】

录入委托协议信息,当服务大类中选择【其他税务事项 代理】,服务中类选择【发票】或【代理开具发票】 时,功 能权限将被赋予数电发票五个功能集权限。

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会给代理机构推 送代理权限确认,代理机构确认后,协议要素信息采集成功, 涉税服务人员功能权限设置成功。


2.代理机构发起
( 1)新增委托协议
代理机构登录电子税务局 APP 后,选择【办&查】-【代 理服务】-【我的委托企业】功能。

点击【新增】。

录入委托协议信息,当服务大类中选择【其他税务事项 代理】,服务中类选择【发票】或【代理开具发票】 时,功 能权限将被赋予数电发票五个功能集权限。

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会给委托企业推 送代理权限确认,委托企业同意后,协议要素信息采集成功, 涉税服务人员功能权限设置成功。

( 2)调整委托协议
代理机构登录电子税务局 APP 后,选择【办&查】-【代 理服务】-【我的委托企业】功能。

点击【查询】。

找到需要调整的委托服务协议,点击【编辑】

录入委托协议信息,当服务大类中选择【其他税务事项 代理】,服务中类选择【发票】或【代理开具发票】 时,功 能权限将被赋予数电发票五个功能集权限。

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会给委托企业推 送代理权限确认,委托企业同意后,协议要素信息采集成功, 涉税服务人员功能权限设置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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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
编制: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