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的冬天,漫天大雪,有一个女子半夜下班之后,由于路太滑,一不小心从一个台阶上摔了下来头撞到墙上昏了过去。不久被一个路过的小混混发现。这个小混混发现这个晕过去的女子之后,就拿走了她的所有钱。但是刚走了几步,他听见那个女人发出疼痛的声音,小混混于心不忍,怕女子冻死在冰天雪地之中,于是报了警。最终女子被成功救治,但是小混混因为盗窃也被抓了起来。最后在法庭之上,这个女人愤怒的指责小混混趁火打劫,偷了她的钱财。但是经过长时间的思考之后,法官最后判决这名小混混无罪释放。
法官在判决书中这样写道:每个人的内心都有阴暗面,每个人也都会犯错误,但是对于救命之恩来说,抢一点钱财就显得微不足道了。从法律上来讲,法律的初衷是惩恶扬善、治病救人、教育人改过自新的,从李某某的行为上,我们不仅看到了他的善意,更看到了他改过自新的行动,因为李某某没有收入来源,所以他在困难的时候,偷了一点钱是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命,并不是天然的恶意。如果判决李某某有罪,将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也会让今后别人仅存的善意全部灭失。因此,我宁愿看到一个小偷因为拯救他人被赦免,也不愿意看到一个小偷视别人危难而袖手旁观,所以我判李某某无罪。
我看了这个案例之后非常感动,可以说这则案例其实就是人性与法律的冲突,更是道德与法律的矛盾。正常来说,法律是要通过打击犯罪来保护正义,是要通过弘扬善良来驱除邪恶,但是如果我们对于法律过于机械的执行,忽略了道德,忽略了人性,甚至忽略了人们的常理认知,那这样的法律就会出现严重的问题。
其实这样类似于这样的案件近几年也发生过,2017年杭州一个女孩因为父母没有时间陪自己过生日,非常生气,于是约了两个好友到酒吧喝酒。后面三个人醉醺醺的出来准备回家,经过一个桥的时候,其中一个女孩一时不慎失足坠入河中。其他两个女孩子都吓坏了,并大喊救命,时值半夜很少有人经过。但恰在此时,远处三个“正在工作”的小伙听见了,于是迅速赶来,看到有人落水后,三个人没有犹豫,迅速跳下河中救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人救了上来,此时警察也已经赶到,对三名小伙的见义勇为行为表示了感谢。第二天,有人报警声称车辆财物被盗,后来警察想一想,当时现场除了三名女孩,只有那三个小伙。于是把这三个小伙抓了起来,虽然小伙退还了赃物,但最后仍然以盗窃罪判刑。
其实两起案件的内容都差不多,对于第二起案件中的判决结果我们也无可厚非,毕竟三个小伙确实是盗窃行为,也应该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但是我们考虑过没有,当前的法律一直都强调惩恶,但是却忽略了扬善的意义。我想如果能够充分考虑到三名小伙最后救人的重大善意,应该把这个行为也考虑到最后的判决之中,也许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只有整个社会能够充分褒扬善意,才能更大程度的避免恶行,毕竟相对于盗窃财物来说(事后已经退赃),实际上并没有给社会带来多大的危害,而救人的这个举动,却给整个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善意,难道不能因为救人的行为,且又没有实际损害,不能给三个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么?如果大家觉得这个例子不够,我们再来看一个。
同样是杭州,2021年一个女性跳河轻生,被一位小伙发现,小伙也是迅速跳下去救人。因为女子执意轻生,小伙连救两次女子仍然执意再跳河。无奈之下,小伙再次下河救人,谁知道此女不知道感激,反而将小伙重重咬了一口,这一口咬的太凶了,硬生生咬下了一块肉,顿时李凯的手就鲜血淋漓。吃痛之下,小伙不由自主地松开了手,心里顿时非常窝火。我好心救你,你还恩将仇报,好吧!既然你想死就去死吧!我也懒得再管闲事。想到这里,小伙顺势推了一把,女子也顺势再次倒到了河中。但此时旁边已经有人,众人还是合力把小伙救了上来,等警察来的时候,这个女子居然一口咬定是小伙最后推她下河的,尽管众人作证,但是警察依然将小伙刑拘,最后小伙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了刑罚。
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出,尽管法律的规定就是如此,但是这样的判决结果实在是让人觉得荒谬,不但不利于打击犯罪,不利于弘扬社会正能量,反而起到了相反的效果。而这样的案件其实在当今的社会之中并不是少数,在这样的司法观念的指导下,社会风气能不变坏么?今后谁还敢去见义勇为,谁还敢去救人?除此之外,更别没有什么正当防卫与互殴了吧。可以说,我们有的人会说,法律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关键是掌管法律人的问题。其实我并不这么认为,在我看来,两个方面都有问题。虽然有的事情是执法和司法人的问题,但归根结底是法律的导向出现了重大偏航,才容易出现这样违背人们常理的判决。
假如我们的法律能够以弘扬正气为初衷,假如我们的法律人能够始终胸怀纯朴的道理观念,就绝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还比如说农民上山遇到漂亮的花,挖出来带回家养,后因为毁坏野生动植物罪被判刑的问题,其实也是如此。农民把野生兰花挖回家养怎么了?对国家造成多大危害了?难道给社会带来多大危害了?好像都没有,即便所有人都不管,每年世界上也有大量的动植物灭绝,如果说是想要因此而牟利,通过贩卖等手机来获取经济利益,视为犯罪我们理解,但是就这一个小小的举动也能犯罪,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更别说农妇因为麻雀吃粮食捕麻雀被判刑的事情了吧。
我们回到本文开头来看,假如法律能够这样判决,那人世间将会有更多的温暖;如果法律能够这样判决,社会上更多的人将愿意去做好事;如果法律能够这样判决,也能让一些浪子回头,才能够真正彰显正义,才能够真正符合人们的日常伦理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