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的错误|三读原著才知:马哲的疯和疯子的死,为何是“错误”

申鑫晨 2023-10-25 18:32:08

文|妧晨

三读《河边的错误》原著:

我想说,我不敢自称读懂了它。

而这篇文章,不过是我看这本书后,一点点粗浅的感受,可能不高明或者有缺陷,但是这是我看过后的感受。

和朋友们分享,抛砖引玉,欢迎共同探讨!

疯子的死

看原著时,我不得不花费很多脑细胞,和原文里荒诞的、诡异的描述进行斗争,我企图从中看透它的轨迹和秩序。

故事发生在一个小城镇里,三起凶杀案,三个受害者,好几个被怀疑的对象和沉默的人群。

我看了几遍,也没有确认的相信,凶手究竟是谁?

但是,在我看文章的笔墨里,我不太相信这个案件,是一个自理能力都没有的疯子杀的,当然,这仅仅是我个人的看法,朋友们有不同的观点,欢迎讨论。

对于疯子,文中的笔墨很冷静的描写他,他总是在河边的水里洗衣服,对路过的马哲诡异的笑,他那件带水的衣服,和时不时手里提着的不明物相呼应,让人害怕他的同时,也远离他。

法医的推断是这样的:

法医的验尸报告是在这天下午出来的。罪犯是用柴刀突然劈向受害者颈后部。从创口看,罪犯将受害者劈倒在地后,又用柴刀劈了三十来下,才将死者的头劈下来。

根据文中笔墨的描写,我感觉到这个凶手,在作案时是有目的的,他只对脖颈出手,而且刀刀致命,很有目的性——他就是要砍下受害者的头。

这样明确攻击性的手法,不像是一个没有自理能力的疯子做的行为。

而真正意义上的精神病凶手,他们的作案现场凌乱而无目的,现场多半残忍而血腥,而我在原著里,没有看到相关的佐证。

还记得原著里,这样描写么四婆婆对疯子的埋怨和照顾:

此后,他们眼中的疯子已不再如从前一样邋遢,他像一个孩子一样干净了,而且他的脖子上居然出现了红领巾。但是他早晨穿了干净的衣服而到了傍晚已经脏的不能不换。于是么四婆婆屋前的晾衣杆上每天都挂满了疯子的衣服,像是一排尿布似地迎风飘扬。

所以,疯子如果真的是凶手,那么他不会有能力和想法,去掩盖他的作案痕迹,他的身上一定有所谓的洗不掉的血迹,所以,当我看到文中马哲看到疯子的描述后,我就明确觉得凶手不是疯子,而是另有其人。

看到疯子提着一件水淋淋的衣服走了回来。他们回忆说当初他们以为疯子掉到河里去了。可发现他外裤和衬衣是干的,又惊奇了起来。

如今来看——疯子的能力和本事,是不足以单独完成这三起凶杀案的人,所以,他要么是无辜的路人,要么是被凶手陷害和利用的炮灰,但他绝对不是作恶的凶手。

所以,这就是我对此的推论。

而当一切怀疑和问题的矛盾,都直指凶手就是疯子后,为了正义和公平,刑警队长马哲选择了杀死疯子,毁灭不和谐的秩序。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疯子的死,或许是一个错误、一场误判,又或者是对弱势群体的降维打击。

因为疯子没能力自证清白,而社会对他也没那么更多的共情;杀死他,就是最直接和冷静,甚至最迅速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若是疯子真是凶手,他的死便没有冤屈。

那如果他是受害者呢?又有谁能够为他自证清白呢?

所以,可见马哲的杀害,阻止不了人继续作恶,却可能带来一次再一次的毁灭和打击。

马哲的“疯”

在文章的最后,马哲的“疯”给人警醒。

当他被领导意图以精神疾病,而摆脱坐牢甚至枪毙的结局时,他的笑容疯魔而如同鬼怪,那一刻,他心中自觉的荒唐,就越发明显了。

马哲看到妻子和局长都目瞪口呆了,他们是绝对没有料到这一步的。“让我去精神病医院?”马哲心想,随后他不禁哧哧笑起来。笑声越来越响,不一会他哈哈大笑了。他边笑边断断续续地说:“真有意思呵。”

有意思呵!

这个世界不就是这样吗?

维护了“正义”的警察,要用装作精神病人,来逃避坐牢或者死亡的惩罚,这个警察的嘲讽,是又一次对现实的讽刺。

为什么正义会被亏待?而作恶会得到放任?

这是世界还有正义吗?

我读到最后,只觉得心中荒凉。

为什么呢?

因为这个世界很明确的:比如战争,对于有些国家的政客来说,得到利益就是正义,而有些人则认为,迫害他人而得到的利益,就是一种作恶。

我们能点醒某些政客吗?我们能改变他们的正义观吗?不能的!

所以,这个世界会按照客观的、正义的条规进行吗?不会的,有的是更多的支持方,压倒更少的支持方。

但人的至善、利他,永远是我以为的实实在在的善意。

而有时候,这个世界显得那么混乱,真正的作恶之人,却不被得到惩处。

人的战争是如此,人的正义也是如此。

在此书中,正义不也是会随着真相而改变的吗?

正如王学谦先生在他的文章《每个人都是疯子——论余华中篇小说〈河边的错误〉的先锋特征》里写的一样:

我们看到,警察马哲所代表的法律秩序和正义,在面对一个疯子肆意攻击的时候,轻而易举地被毁灭,根本无力承载起抑恶扬善的功能,作为人道、文明标志的精神病医院并没有治愈这个精神病患者,也没有能力将这种精神病人隔离开来。因为经费不足,疯子被从精神病院放出来的情节颇耐人寻味,这与其说是医疗经费不足,还不如说是道德、文明能力的孱弱。

所以,抱持着绝对正义的警察疯了,而法律和道德最根本的依托——正义,它也疯了!

所有人陷入了——用毁灭解决混乱,然后发现刚刚维系好的秩序,会再次陷入混乱的场面。

周而复始,永无止境。

没改变的“错误”

看原著时,一开始我写了一篇文章,但是自觉没有深度,写的也不透彻,所以就放弃了它。

但有一个观点,我一直保持着——原著里的社会,它生病了!

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冷漠的、无所谓的、对死亡不敬畏、对生命逝去无感的人;也能看到很多怀疑、对抗、不敢出头、冷眼旁观的目击者。

在这个人人自危的社会里,所有的温情和善意,都被这层痛苦的膜阻挡了,所以,它显得那么不近人情,那么冷冰冰的:

他们觉得疯子已经不会活得太久了,他们不愿让疯子死在医院里,而此刻镇里正在为疯子住院的费用发愁,本来镇上的民政资金就不多,疯子一住院就是两年,实在使他们发愁,因此在此时接到这个通知,不由让他们松了一口气。

“我是许亮的朋友。”他说。他似乎很不愿意到这里来。

……

“然后我看到床头柜上有两瓶安眠酮,一瓶还没有开封,一瓶只剩下不多了。于是我就怀疑他是不是自杀。但我拿不准。便去把他的邻居叫进来,让他们看看,结果他们全惊慌失措地大叫起来。完了。”他如释重负般地舒了口气,随后又低声嘟哝道:“自杀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我讨厌你们。”他叫了起来。“我讨厌你们,你们谁都怀疑,我不想和你们打交道。”

马哲又问:“你看到过什么人?”

“看到的。”他说着在椅子上坐下来。“我今天就是来告诉你们的,我看到的只是背影,所以说不准。”他飞快地说出一个姓名和单位。“本来我不想告诉你们,要不说你们就要怀疑我了。尽管我不怕,但我不想和你们打交道。”

这样的话语,不胜枚举,甚至散落在几百页的故事里的每一处细节里。

所以,被认为是凶手的疯子死了,认为维护了正义的警察也被困住了,但是,这个社会的疾病,它痊愈了吗?

没有!

它依旧冰冷冷,依旧残忍而冷酷,它的诟病没有一点被警醒和治愈的改变。

而这才是我以为的,这个故事里最大的错误,最大的弊病!

正如我以前看过一个纪录片,名字给忘了,但是那话的意思我记忆犹新,甚至记得根深蒂固。

这个纪录片里,这样说着:

“法律的意义不是惩处,而是让伤害不再发生,让错误不再继续,所以,法律的意义是规劝、是点醒,却不是单单的毁灭。”

所以,对于那些醒悟而改变的悔意,这个世界是保持开放姿态的,而对于冥顽不化的恶意,这个世界永远不会给予宽容。

正如阿尔伯特埃利斯,在他的著作《无条件接纳自己》里说的一样:

“我对生活的态度是,我们不是被邀请到这个世界上来的,生活本身并没有意义,而是我们给了它意义。我们赋予生活意义的方法是,决定什么是我们喜欢的,什么是我们不喜欢的,什么是我们特殊的目标和目的,从而为我们自己选择了意义。”

我们没法决定这个世界的规则,但是,我们却可以决定自己怎么活,坚定自己的善意,热情的拥抱世界,然后,用星星之火点亮这个世界的灰暗角落。

某一天,我们会收获到一个想要的世界。

而原著里的社会,它病了。

它的病来自许许多多生病的群像,他们共同组成了这个凉薄而寒冷的世界,所以,它显得那么荒诞、那么饥寒交迫、那么惨不忍睹。

所以,杀死一个疯子,牺牲一个“正义”的警察,改变不了生病的群体的心,改变不了生病的社会、生病的世界,它依旧会存在着,它依旧延误着过往的伤痛。

人心惶惶,不得安宁!

而这,才是我以为的“错误”,和这本书它最丰满的意义!

—END—

PS:

文章引用和借鉴王学谦《每个人都是疯子——论余华中篇小说〈河边的错误〉的先锋特质》(《吉林师范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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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鑫晨

简介:专注当下情感问题,世界寒冷,让我温暖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