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小偷,被称贼王的他,到底有多嚣张?

淼犇看近代 2024-03-22 14:03:15

随着监控系统的完善,以及支付方式的改变,以偷窃为生的惯盗已经很少了。但要说到八九十年代,那些不劳而获,盗窃他人财产的小偷数不胜数,尤其是那些出门在外的人,时刻要提防自己的财物被人偷窃。

虽然这种行为非常可恨,但对于社会的危害性并不大,所以罪不至死,即使偷窃涉及的金额巨大,也都是有期徒刑。不过在1986年,却有一位小偷被判处了死刑,他也是新中国第一个被判死刑的小偷,这个人就是黄庭利。

上世纪五十年代初,黄庭利出生在山东沂南县大庄乡的后交梁村,以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并没有什么好去处,所以日子过得十分窘迫。成年后的黄庭利,可不想窝着这小山村过一辈子,他听人说北大荒的开发十分需要人手,于是说服亲人后,坐上北上的火车去了东北。

后来黄庭利在老乡的帮助下,进入鸡东县的一家农场工作,反正都是干农活,从农村出来的黄庭利不怵这些。再说在老家干活只给工分,这里可都是给工钱的,虽然不多,但比老家强不少,就这样黄庭利踏踏实实干了好几年。

1976年黄庭利探亲回家,在老家待了几天就回来了,在赶往农场的路上,经过一处铁道时,由于分心没注意有火车开过来,被火车撞伤,压断了一条腿,所幸留了条命。出事后,铁路部门给予了积极救助,黄庭利住院期间的住院费、营养费全部报销,在黄庭利出院后又给他安了假肢,赔偿他一笔钱。

按说铁路部门这样做已经仁义至尽,但黄庭利太年轻,以后的日子长着了,但戴着假肢的黄庭利走路不方便,农场的活是干不了了,以后该怎么办。一段时间后,赔偿金花的差不多了,黄庭利想去哈尔滨火车站,找铁路部门的领导说一说,看看能不能解决生计问题,就是再给点钱也行啊。

如今的哈尔滨火车站

去了火车站,领导没见着,倒在火车站发现几个作案的小偷,看着他们通过熟悉的手法,轻松从乘客口袋里掏出一个个钱包或者现金,这来钱的方式也太快了,黄庭利心动了。此后几天,黄庭利天天来火车站,悄悄观察他们的偷窃手法。

经过一段时间的琢磨和练习,黄庭利感觉学得差不多了,于是来到火车站一显身手,靠着自己残疾人身份的掩护,黄庭利第一笔“生意”很快做成了。哪知刚偷的一个钱包,他就被人盯上了,原来这小偷也是分地盘的,黄庭利的此举侵犯了这个盗窃团伙的利益,被他们抓住后打了一顿,好不容易偷来的钱包也被抢走了。

有位同行见他是个瘸子起了恻隐之心,偷偷指点他:行行都有自己的规矩,要想在这行混下去,必须找高人学到真本领,才能立足。这话不假,但到底上哪找高人呢?黄庭利只能到处碰运气。

以黄庭利为原型的影视人物

也算是他运气好,数月之后还真遇到一位高人,在黄庭利的诚心恳求下,高人也觉得黄瘸子不容易,就答应收他为徒。在高人指点下,黄庭利认真学习了两年。师傅病逝了,他也出徒了,在安排完师傅的后事后,黄庭利决定出山了。

他决定先回到哈尔滨火车站,当年在这里丢的面子,一定要扳回来。这个扒窃团伙头子叫李玉方,听说有个瘸子向他挑战后,一开始没在意,后来黄庭利露了两手,让李玉方觉得此人不简单,就接受了黄庭利的挑战。

本来李玉方认为自己在这行混了这些年,也遇到不少挑战的对手,但无一不败于他的手下,对方腿又有残疾,哪能赢过他。但李玉方真是太小看黄庭利了,两人决定在一列火车上比试,在同一车厢,三站过后谁偷的钱多,谁就赢。

李玉方先来,他早就盯上一个西装革履,紧抱一个手提包的人,这肯定是一头肥羊。他小心挨过去,一直寻找机会下手,但对方非常谨慎,一直死盯着手提包,三站过后,李玉方也没得手。接着黄庭利出场了,他走到那个人的座位前,从怀里拿出一块布铺在地上,躺下闭上了眼睛,一会儿呼噜声就有了。

不过三站过后,呼噜声突然没了,黄庭利站起来,收好布拉着李玉方几人去餐车,说请他们吃饭。几人坐好,黄庭利小心从怀里掏出几沓钱,10元一张的大团圆,整整750张,他竟然得手了,看着眼前的巨款,李玉方心服口服,黄庭利顺利上位,成为了大哥。

黄庭利不但“技术”他,为人讲义气,还懂得管理,时间一长团伙所有成员对他是心服口服。另外黄庭利也经常教授手下一些偷窃技巧,提升了大家的“作业能力”。在黄庭利带领下,他们名气越来越大,也有不少人前来挑战,但都一一落败,自愿加入他们,黄庭利也成了大家口里的“贼王”。

团伙实力的扩张,黄庭利有了新的打算,他将手下分成三个支队,分别为“鬼队”、“南下支队”、“北上支队”,分别沿着京广、京兰等铁路线盗窃。他们之所以发展如此之快,除了偷窃技巧厉害,还有不少其他规定,比如着装要整洁,保持良好形象,这样不会让别人生疑。另外有两种人不能偷,一是穷人,他们对财物看得太重。二是孕妇,万一对方丢钱后想不开,就是一尸两命,那就太作孽了。

由于这个犯罪团伙的猖狂,出门在外丢钱掉包,成为经历那个年代的人的特殊记忆,尤其是他们盘踞的新乡,更是疯狂至极。即使在1983年的严打时期,他们都是顶风作案,虽然各地警方也接到很多报警,但由于刑侦技术落后,以及偷窃犯罪分子的流窜性,警方拿他们根本没有有效的办法。

到了1984年,新乡火车站先后出现两次上万元的失窃案,被偷的受害者也都是政府机关人员,被偷的钱都是公款,这直接惊动了最高部门,不久公安系统和铁路系统联合起来,一起针对这个犯罪团伙成立了专案组。

被捕后的黄庭利

在多地、多部门的联合下,专案组耗费半年的时间,终于将这个团伙近百人悉数抓捕归案,经过审讯,犯罪分子都得到应有的惩罚,“贼王”黄庭利因为涉案数额巨大,最终被判处死刑,他也是建国以来第一个被判死刑的小偷。

总结,其实从黄庭利的人生经历来看,他的遭遇还是很可怜的,本来有不错的工作,但一场意外将这些化为乌有,他或许可以通过别的方式继续创造自己的人生,但可惜走了一条邪路。他非同一般的偷窃技术在同行中可以惊为天人,但是建立在损害人民利益的基础上,所以这条路是走不长的,早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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