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因涉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阿某和艾某分别被新疆巴楚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法治日报在报道此案时,披露了该案涉及的一些情节,但没有公开阿某和艾某究竟因何为毒品犯罪分子提供帮助,以让毒品犯罪分子逃过九年,才又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据法治日报报道,阿某和艾某为涉嫌贩毒的女子迪某提供的帮助,是在迪某涉嫌毒品走私被公安机关抓获取保候审期间,帮迪某制造虚假的死亡证明,注销户籍,让迪某以“假死”逍遥法外9年。
或许是犯罪分子贪婪而难改本性,最终必遭法律惩处的必然。迪某被“假死”9年后,并非痛改前非,做一个平常人度过余生,而是仍然参与毒品运输,在昆明市被公安机关抓获,从而让其9年之前“假死”一事被挖出,进而让阿某和艾某参与伪造证明和帮助迪某注销户籍的行为进入公安机关视线,最终被依法惩处。
从有关报道给出的情况看,阿某和艾某是受迪某亲属的委托,制造虚假的死亡证明,以让迪某逃避法律的惩罚。而虚假证明则为阿某通过非正当手段取得,以假死亡证明注销户口,则为艾某所为。因为相关报道没有公开阿某和艾某的具体身份,但能够注销户籍,可以判定艾某至少为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或者在公安机关有相当熟悉且能够不惜一切为其办事的关系。
那么,阿某和艾某究竟是因为人情,还是收受了迪某亲属的好处?
相关报道没有作详细的披露。如果说仅仅因为人情,阿某和艾某就敢于涉嫌违法为一个涉毒犯罪人员开脱,有点让人难以置信。假若阿某和艾某涉嫌收受了迪某亲属的钱财,为迪某制造“假死”以逃避法律的惩处,但从法院仅仅以“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其行为严重干扰司法公正,破坏了社会秩序,性质极为恶劣”分别判处阿某和艾某三年和两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不对其涉嫌收受贿赂加以追究,似乎也说不过去。
因此,青锋认为,有关法院,以及相关媒体在对外公开案情和报道相关案件时,应当将不涉及国家机密等法律法规明确不能公开的案件细节,对外予以较详细的公开,让人们透过相关案件看到法律判决的公平公正的同时,从中可以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警示和教育。让更多人有所借鉴,不再重蹈这些涉嫌犯罪人员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