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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视频,感受到的是一种远超文字表达范畴的恐怖。视频最后,是孩子母亲的无力嚎啕、物业阿姨的无助跺脚,被咬的小孩还在翘脚,不知道是因为疼痛所致,还是因为恐惧而生。
邓某与女儿唐某在小区楼下行走时,遇一黑色犬只和一白色犬只,黑色犬只对唐某发起攻击,将其咬伤。8时30分,邓某、唐某被送至医院。经诊断,唐某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全力救治,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生命体征平稳。医疗救治专家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完善后续医疗救治措施。邓某体表擦伤,已处理。
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展开调查处置工作,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这狗好像是罗威纳,算是烈犬,生性刚烈,硬起来连主人都不怕的。
讽刺的是,成都出台了《养犬管理条例2023版》。其中,明确指明了禁养区限养区,要领证牵绳,没有人看管的当流浪狗收容,,十五天没有人认领无害化处理!简直写的不要太好。
就是没有人执法。咱们各地的通病:懒政怕事,法不责众。
说实话,国家应该出台法律制裁不按规定养狗的主人,如果狗主人没有管理好自己养的狗,咬到人,被咬者进行伤情鉴定,达到重伤的要判刑,根据对人身伤害的程度让狗主人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应了我之前说的那句话「支持动保立法的前提,宠物对人造成的伤害转移给主人。即狗将人咬死了,狗主人以故意杀人罪处罚」。如果狗将人咬死了狗主人赔点钱就了事,那么我们以后可不可以「用狗杀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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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栓绳,等于狗溜人。最烦那些不栓绳还振振有词,“我家狗狗不咬人。”“我家狗狗很听话。”“没事的,不要怕。”狗跟人不一样,有的人养狗时间长了,就把狗子当人了,还想要别人也把他的狗子当人。真是狗啊。
以前在中国,咬人的狗打死,狗主人带人打针赔偿,没有任何异议的。最近,各种什么狗没错,不能打死,地球不是只有人类居住,之类的言论甚嚣尘上,动不动就是你怎么没有同情心,我一个人类,它伤害了我的同类,我为什么要对它有同情心啊?那不是人类的叛徒?背刺人类?你有没有发现一个很可怕的地方,扶老人大家都知道吧。老人摔倒了,都不敢去扶,怕被讹。但是养狗伤了老人就不怕被讹。这说明什么?这种犬类管理模式下,犬伤人的成本太低了,非法养犬人根本不怕,一个连老人都无法制裁的地方出现了。
感觉现在养狗的人中间有些人都比较病态。
比如跟狗同吃同睡一张床,跟狗共用一双筷子。
当然也可能他们觉得很正常还亲密,但是个人是非常无法理解的。
昨天在麦当劳吃东西,一个女生带了一条狗进来,牵着的(这点是好的),她进来给狗买鸡块之类的吧,那条狗很大,一下子直接站起来趴在点餐柜台上,就平时取餐的吧台处,我一下子就不想再来这家店了。
人伤猫狗都是上百上千的点赞,猫狗伤人一点流量都没有,最上面的都是几个赞,连个评论都没有。想想我们人类发展到现今,不顾及同类死活,却一副关注猫狗显善良的说辞。想想也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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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泰迪也追着小孩咬啊,这东西危险不是看体型啊,就算没咬,跟脚狗围着小孩,你正常大人肯定也得提心一下吧。狗出门狗主人一定要给栓绳,真的太危险了,好多人都养狗,但还是有很多人依旧放狗子出门不栓绳的。我不养狗子,养狗子的也别喷我,我在小区也是看到狗到处窜的,看着狗子了我会尽量离得远远的。但这家长和孩子就可怜了,这可恶的狗好残忍,可怜了这孩子。
你要知道,这里是公共场所,你喜欢,不代表别人喜欢,狗伤了人,不是简单地赔偿和负法律责任的问题,对他人的伤害,特别是对小孩子的伤害是永远无法弥补的。所以,对小区养狗的,应该顶格重罚!顶格重处!建议修改法律,如果狗伤了人,应该对狗主人判刑!
昨天还看到有个狗主人问,没栓狗绳被狗扑了,就全是他的错吗?看到这个以后我就觉得这些人怕不是和狗一个物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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