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会计学会职业教育分会公示首届“全国会计职教楷模”“全国会计职教新秀”评选结果。
图片来源:中国商业会计学会职业教育分会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职业教育分会首届“全国会计职教楷模”“全国会计职教新秀”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中商学字[2023]56号-关于组织开展“会计职教楷模”和“会计职教新秀”评选工作通知》有关精神,经过资格审查、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并报经中国商业会计学会职业教育分会第一届理事会第4次会长会议研究,确定了中国商业会计学会首届“全国会计职教楷模”和“全国会计职教新秀”入选名单和会计职教新秀提名奖名单,现公示如下。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职业教育分会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