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30万买黄金,市场黄金涨价后,金店却反悔:违法,不当得利

梦海之堤 2022-08-12 23:15:48

记得在一部影视作品中看到过这样一个桥段:

一位生意人在一个古玩店铺花大价钱买了一块很普通的石头,生意人走后,老板向旁边的伙计嘲讽这位生意人是个傻子,一块石头竟然让他花那么多的钱,还直言自己占了便宜。然而没过几天,现实就啪啪地打脸了。

一天,古玩店铺的老板在看电视的时候,无意中看到在一场拍卖会上居然出现了他的那块石头,准确地应该说是那位生意人从他这里买到的,他口中的那个“傻子”。

他彻底傻眼了。

因为他知道只要进了拍卖会的古玩藏品,必定是价值连城。

图源自网络

于是,他后悔了。他通过种种渠道终于联系到了那位生意人,并表示不愿卖那块石头了,愿出双倍价钱买回来。结果可想而知,生意人当然拒绝了他,因为当时的交易已经生效了,反悔已经来不及了。鉴于此,店铺老板一气之下,将生意人告上了法庭。

结果自然不言而喻,店铺老板败诉。由于想不开,最后跳楼身亡。

尽管这只是一个影视中的桥段,但却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买卖,买卖,有买就有卖。既然是一桩交易,就应该遵循市场规则,如果一个人失去了最起码的诚信,不仅伤害了自己,还让自己的信誉破产。正所谓“赔了夫人又折兵”,最后让自己成了一个笑话。

不过,“影视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还原于生活”,在现实生活中,还真有这种事情。

“难道我买了你的黄金,现在返还,多给你十几万吗?”

说这番话的刘女士就遭遇了类似这样的事情。根据了解,在黄金大降价期间,刘女士在一家金店买了30多万元的黄金首饰,想着黄金本身就保值,很适合投资理财。

然而,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刘女士却意外收到了那家金店寄来的一封律师函,律师函的大意是他们金店的工作人员把当时的黄金价格弄错了,导致他们约10万元的损失。因此让刘女士返还这笔黄金首饰,或者将首饰差价补齐,甚至还威胁她说,这是违法,不当得利,否则将对刘女士进行起诉。

刘女士得知此事后,十分地生气。按理说,交易当时已经生效了,为何金店却突然反悔了呢?刘女士突然想起来,最近黄金价格上涨,想必是金店认为自己“吃了亏”,所以才故意这么做。

在这里不得不说一句,这金店也太不厚道了,这不明显地是“过河拆桥”行为吗,既然当初双方已经达成了交易,现在却借故以价格弄错为由,让客户返还物品。这让人不禁遐想起银行柜台的那句话“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工作人员做错了,却要让客户来承担责任,说好的“顾客是上帝呢”?

那么真的是金店的工作人员弄错了吗?刘女士拿着当时购买黄金首饰的单据找到金店的店员,想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事情却来了180度大反转,店员告诉她,首饰的价格是总公司统一规定的,刘女士当天购买首饰的价格确实是当天的价格。至于刘女士所说的律师函,金店的工作人员根本就不知道有这回事。

这下刘女士算是明白了,律师函中所说的失误报错黄金的价格是根本不存在的,这应该是金店的负责人在看到黄金涨价后,出于嫉妒的心理想要回这批黄金首饰。因此才给她来了这么一个“下马威”。

不过,既然是这样,那金店的负责人是怎么知道自己的地址的呢?自己当初在购买首饰的时候,只留下一个手机号码。并没有留下自己的家庭地址。这让刘女士百思不得其解。

可当她想找这位负责人时,金店向她表示负责人不知去向。鉴于自己的隐私泄露了,刘女士正在考虑是否要借助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尽管金店并没有因这封律师函和刘女士发生纠纷,可却让人产生了一个疑问:既然这负责人是该金店的,那么在刘女士与金店正当交易的情况下,他私自与刘女士发律师函,那么这责任算是金店的,还是算个人的呢?

通过这件事情也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在我们与商家进行交易时,一定要保存好相应的票据,一旦发生民事纠纷,我们就不怕商家进行变相的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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