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一则事故刷爆了微信朋友圈。一台苏J牌照的宝马车在盐城人民路与海纯路路口发生撞人事故,一名24岁高姓男子驾车撞上公交车后逃逸,之后冲入人群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的恶性交通事故。
有知情人透露,肇事男子涉嫌毒驾与危险驾驶,而车辆更是从朋友处借得,肇事男子并非车主。
在这里需要重申几点,不要借车!不要逃逸!更不要危险驾驶!
首先,以前总有老司机说:车与老婆概不外借。
因为汽车是一台钢铁巨兽,但凡操作不当就会变成杀人机器,所以驾驶者必须负起安全驾驶的责任。另外,借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有可能让车主也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事态严重,可能连朋友都没得做,所以这种无妄之灾尽量还是从源头避免比较好。
其次,只要发生逃逸行为,就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如果非主观故意,自己给自己找上这样的罪名显然不划算。而且现很多车辆都会买足额的商业保险,即使发生事故也可以通过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处理。所以,如果发生意外,大家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马上靠边停车,打电话报警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最后,危险驾驶罪已经为大多数驾驶人所知晓。检察机关的办案数据显示,危险驾驶罪已经超越盗窃罪,成为案件数量第一的犯罪。毒驾作为最为危险的驾驶行为之一,严重威胁着所有人的出行安全。
如果不慎饮酒或者不慎使用违禁品,千万不要开车,否则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更是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