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河南三门峡,贺女士经历过2次失败的婚姻,2023年经媒人介绍认识了男友小张,去年9月贺女士意外怀孕,男友承诺攒些钱定个好日子将她风光娶回家。可没想到婚礼已置办的差不多,39岁男友因一场酒局丢了性命。为了念想和爱,贺女士想把遗腹子生下,却又担心后续抚养压力。男友父母坚决劝阻:他对你再好,可是他不在了,你再找一家嫁了会更幸福。
最近 “男友去世女生想生遗腹子被公婆阻拦” 这事闹得沸沸扬扬,我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我将从律师的视角分析此事,这主要涉及两个关键法律问题:一是女方的生育自主权,二是胎儿的继承权。
先说说生育自主权。按照《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女性既有权生孩子,也有选择不生的自由,不管是谁,任何组织、个人都不能干涉。所以说,在男朋友去世的情况下,女方作为孕妇,完全有权利自己决定要不要生下这个遗腹子,公婆是没权力插手管这件事的。
再讲讲胎儿的继承权。依据《民法典》,在进行遗产分割的时候,必须得给胎儿留出一份继承的份额。也就是说,哪怕孩子还没出生,在法律上也有潜在的继承权利。要是胎儿出生的时候是活的,那他就成了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顺理成章地有权继承他父亲的遗产;可要是生下来就是死体,之前给他留的那份遗产,就得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重新分配。这规定就是为了保障胎儿的合法权益,保证孩子出生后能拿到应得的财产。
总的来讲,站在律师的立场,女方作为孕妇,有绝对的权利决定是否生下遗腹子,公婆不能干涉;同时,胎儿也享有潜在的继承权,分割遗产的时候一定要给他留份儿。所以在处理这类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充分尊重女方的生育自主权,也要依法保障胎儿的继承权。对于此事你怎么看?欢迎发在评论区,关注我,每天学点法律知识,我是李肖峰律师,立志做一枚只说真话的靠谱律师,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我咨询。
修破门
小张肯定不是独生子
听说名字越长越牛逼但不充钱不能使用长名字 回复 02-26 16:59
[呲牙笑]你这话说的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