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农村宅基地问题越来越被关注,无论是有偿退出还是乱占乱用,都关系到村民的核心利益,而11月,农村宅基地或又要严查了!
住有所居是每一个老百姓最为基本的权益,也是我们生活的依赖。而农村的宅基地对于农民就是如此,农民申请宅基地,在上面建房子满足家庭居住需求,因而宅基地说是所有村民的家并不为过。
然而,宅地基不是谁想申请就能随便申请的,房子也不是谁想盖就能盖的,需要政策引导、规范建房,不然农民迎来的只能是墙倒屋拆,造成个人和家庭的重大损失。而且制定了严格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现在已经是11月份,农民农忙基本上快结束,基层部门以及村干部也开始腾出空来对农村宅基进行专项整治,4类农房或面临拆除危险,村民互相告知,看看都有谁家。
第一类、未批先建的房子
前文说到,农村建房要按照规范,而第一规范就是要办证,要通过层层递交申请,经过审批之后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公示牌》以后,农民才能请农村建房施工队对房屋进行建设。
因此,如果村民在建房子的时候不打招呼、不办证件私下建房的,轻则停工整改缴纳罚款,重则就是要拆除正在建设的房屋,并恢复原有面貌。然而在农村,由于缺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很多村民无视这些规则,执意先建房子,最后的结果往往令人惋惜。因而我们建房工作要做在前面,取得了这些证件,确认可以施工了以后,再开始建房。
第二类、耕地建房
农村房子不是随便建的,尤其是在选址上面,随着农民对于居住环境的要求提升,而农村宅基地因为“地票”原因被地方政府卖给了城里,原先很多预留建设用地很多都已经变成耕地,导致农村宅基地越来越少,因而不少村民在耕地上建起了房子。
并不说耕地上不能建房子,但是分为合法和非法,耕地事关粮食,粮食安全大于天,因而对于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国家采取“零容忍”措施,并制定了耕地建房“八不准”,谁建谁拆,谁建罚谁,因而村里只要在耕地上建房的村民一定要注意,只要房屋被发现,那么唯一的结果就是“强拆”,且要恢复耕地。
第三类:私自改造房屋
农村自建房安全问题一直被忽视,然而近几年因为房主私自改建造成的群死群伤恶性事件时常发生,所以国家现在大力严查农村自建房改造,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的改造。私自改造房屋对于原有结构造成破坏,安全性下降,是造成群死群伤事件的主要元凶。
所以在农村对农房进行大规模的摸底排查,并设立台账,标注各房屋的安全等级,只要是达到D级危房标准的一律进行拆除。而在农村就有大量长时间无人居住的老旧房屋,很多村民常年不在家没有及时修缮导致断壁残垣,这些危害较大的房子都将被统一拆除。
第四类:一户多宅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农村一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也就是我们说的一户一宅政策,且面积不能超过省市标准,比如有地区规定一户标准为160平方米,因而无论是一个住宅还是多个住宅,其总面积都不能超过160平方米。
多出来的被称作“超占宅基地”,不想被回收拆除就要多交钱,不少农村的宣传标语为:多占宅基地、多交人民币。可见,在宅基地使用上还是比较公平的,但是合不合理只有村民自己知道了。
11月已经开始,相信已经有不少村子开始实行宅基地严查工作,以上四类农房可以说村村都有,因而村民要提早准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