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女子因此事被天宁公安刑事拘留!这种钱来得再快也不能要

臻享牧羊 2022-06-27 00:08:54

闲暇之余,赚点外快,贴补家用,并不是坏事,可是一旦触及刑法,就必然面临法律的严惩,靠不义之财得来的财富,也注定无福消受。

阿桂(女,化名),1968年出生,外省人。

2021年5月,阿桂在明知他人购买银行卡用于实施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前往湖北省,将本人4张银行卡以每张人民币3000元(以下币种同)价格出售给他人,违法所得共计12000元,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手机配套使用,并根据对方需要予以刷脸协助。2021年5月23日至25日,其出售的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网络诈骗,共接收16名被害人被骗款项613220元。其中,被告人上述银行卡接收本市天宁区被害人被骗款项中的100000元。

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出售上述银行卡的事实,并向侦查机关退出违法所得9000元。

2021年6月3日,阿桂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常州天宁公安刑事拘留,同年8月26日,被移送审查起诉。

2021年9月28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天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借此案例,也提醒大家,务必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切莫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而逾越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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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失落黎明

失落黎明

6
2022-06-27 07:17

违法所得的钱会给受骗大众不?[不开心]

砖家 回复 06-27 09:57
上交国库

捧着柠檬的妖孽

捧着柠檬的妖孽

5
2022-06-27 06:55

作死[汗]

一合行知

一合行知

4
2022-06-27 10:31

外省[呲牙笑]

老王

老王

4
2022-06-27 16:01

没脑子的女人!

谈笑风生键盘侠

谈笑风生键盘侠

4
2022-06-29 10:50

这不就是跑分么,必抓的现在,还敢搞就是脑子有点问题了。

臻享牧羊

臻享牧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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