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11月20日,这天毛泽东与江青在延安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在这天日本鬼子的飞机轰炸了延安,毛泽东连夜从凤凰山搬到了杨家岭,以至于民间流传,“主席结婚,惊天动地”。
可见毛泽东这次结婚一点也不顺利,其实毛泽东和江青结婚是冲破了重重阻力的,主要根源就在于江青的身份背景不清楚,尤其是她在上海时期的经历,曾在上海从事地下工作的王世英就站出来反对过毛泽东与江青在一起。
江青原名李云鹤,在上海时期化名为蓝苹,是一个演员,在上海时期她的经历很复杂也很不清楚,虽然江青 很早就入党了,但是中途脱离了与组织的联系,她到了延安之后表现尚可。
初到延安的江青发挥特长,积极参加戏剧演出,1938年春节,参加了话剧《血祭上海》的演出,当时中宣部设宴招待了演出人员,在宴会上江青第一次见到了毛主席,之后江青主演的《打渔杀家》很成功,让她在延安有了名气。
毛泽东与江青在一起是件大事,为此中共高层开会讨论过,最终同意两人结婚,不过后来流传出在两人结婚之前,中央对江青有“约法三章”,这种说法来自时任中央秘书长王若非的笔记,是1947年胡宗南进入延安后缴获公开的。
“约法三章”的第一条就是江青不能擅自以毛泽东夫人自居,第二,江青负责毛泽东的起居和健康,今后谁也无权替类似的要求,第三,江青只管毛泽东生活上的事,20年内不得干预过问党内的事及参加政治生活。
然而后来在向汪东兴和张耀祠求证此事时,他们都表示没有听说过“约法三章”一事,张闻天曾给毛泽东写信,反对毛泽东与江青在一起,他的妻子刘英表示,从没有听说过“约法三章”这件事。
叶子龙从1935年到1962年,一直在毛泽东身边担任秘书,毛泽东与江青的婚礼是叶子龙操办的,叶子龙也没有谈过有“约法三章”一事,后来转战陕北,江青担任过中央直属大队政治协理员,属于党内职务。
由此可见,毛泽东与江青结婚前的“约法三章”是没有的,其实即便没有“约法三章”对江青的约束,毛泽东本人对江青的要求一直都是十分严格的,从建国之初毛泽东就对江青进行了严格的管束。
在新中国宣告成立之后,毛泽东远赴苏联访问,身处苏联的毛泽东收到江青的电报,请求去新解放区看一看,这是一个正常的要求,毛泽东同意了,不过对江青进行了约法三章。
毛泽东的回信以电报的方式发给北京,请“少奇同志阅转江青”,信中“约法三章”对江青进行了限制,第一是必须得到少奇同志的同意,并且只能以“中央政策研究室研究员的名义”。
第二是要取得时任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秘书长廖鲁言同志的同意,第三是江青到新解放区只能收集材料,不能发表意见,也不能给当地带来麻烦,最终江青在毛泽东的严格要求下去了一趟新解放区。
不过随着后来形势的变化,江青的另一面逐渐暴露了出来,毛泽东的秘书林克慢慢发现,江青爱慕虚荣喜欢出风头,自恃身份特殊横行霸道,喜欢搞打击报复,很显然这是一个危险的苗头。
在特殊的十年里,江青对毛泽东的照顾越来越不用心,而是忙着四处活动拉帮结派,后来毛泽东主动搬到游泳池旁的房子居住,独自居住的江青更深横行无忌,走上了一条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