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为赶时间横穿马路,不料在斑马线被一辆小汽车撞飞,落地后就已经出气多进气少了。
随后家属向车主索赔100万,但法院却判决车主无需赔偿,这又是为什么呢?
【案情回顾】老李是一名60多岁的退休工人,平时的爱好就是在小区周围散散步,以及和一众老兄弟们打麻将,消磨消磨时间。
老李唯一一点缺点就是急性子,也恰巧是这份急性子,险些要了老李的命。
事发当天,老李和老兄弟们约好了一起打麻将,但是走到一半的时候,老李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间,感觉快要赶不上了。
而他一没学过开车,二又觉得坐车浪费钱,那还不如省钱走过去。
可是老兄弟们都很急啊,麻将三缺一就差老李,不免打电话询问。
老李也不想让大家等着急,就说自己马上要到了,随后加快了脚下的步伐,紧接着悲剧就发生了。
老李走到红绿灯路口时,并没有注意眼前是红灯还是绿灯,满心想着赶快赶过去打麻将才是正事,而且只要穿过斑马线就快到了。
就在红灯刚亮起的情况下,老李准备横穿过去。而此时一辆小汽车从老李侧面驶来,毫无悬念的撞上了老李。
巨大的冲击力把老李撞飞,落地的时候已经进气多出气少了。
眼前的景象,让车主小杨吓了一跳,随即拨打了急救电话,将老李送去医院抢救。
万幸的是,由于治疗及时,老李保住了性命,但是那一身伤还不知道要治疗多久。
而老李的儿子小李在接到电话后,也是急忙跑到医院,确定了父亲只是重伤后,便和小杨理论了起来,向其索要100万元的赔款。
一听这话,小杨被气乐了。他告诉小李,别说100万了,就是一分钱都不给。
这本就不是自己的责任,而是老人不看红绿灯,横穿马路。这种情况下就算被撞的当场去世,车主也是无责的。
如果不是自己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老李的命能不能保住还是一回事,得不到感谢就算了,还得赔偿吗?
小李听了小杨的一番话后,气的浑身哆嗦,险些爆发肢体冲突,但他最后还是选择了报警处理。
可是交警队也给了他相同的答案,车主无责,老人负全责。
对于这种结果,小李自然是不服的,凭什么自家老人被撞成重伤,而车主却不用赔偿,遂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
然而法院的审理结果也是相同的,老李承担其行为的全部责任,驳回小李全部诉求。
【核心问题】小杨真的不需要负丝毫的责任吗?老李作为所谓的“弱势群体”不会受到补偿吗?
【以案释法】首先来看第一点,小杨真的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吗?
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因为他真的就没有丝毫的错误。
因为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引发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的,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在引发事故后致人死亡肇事逃逸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则会被处以7年以上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小杨并没有触犯刑法。他属于在路段正常行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规定都没违反,何谈违法?
此外,车祸的责任归哪方,一般都要看监控记录,再有交警做出责任认定。
如果是当事人引发的交通事故,那当事人就得承担所有的责任,包括后续的赔偿。但如果是两方都有责任,那就要根据其行为过错导致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责任。
很明显,事故的责任全在老李。
他在横穿斑马线的时候,视红绿灯如无物,而且还一路小跑不顾其他车辆,小杨的车辆从后方驶来根本没法确认到有人横穿到自己车前。
机动车的冲击力本身就大,所以老李被撞飞了出去,故此小杨没有任何过错。不论是交警队还是法院都认定,老李全责,车主小杨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接着来看第二点,作为“弱势群体”不会受到补偿吗?很明显,并不会。
虽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看,老李确实属于弱势群体的范畴,但是法律并不会偏袒他们,而是会按照正常流程执行。
本案中的老李,尽管被车撞成了重伤,但确实和车主没有任何责任。
如果不是他急着去打麻将,连红绿灯都不看就横穿斑马线,那么悲剧也不会发生。作为完全的行驶能力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故此老李不会受到任何补偿。
最后再提一句,老李的儿子小李,不问青红皂白就向车主索赔百万。甚至在交警队给出监控的证据后,仍然不服要状告车主,这真的是为了父亲讨回公道吗?
结语虽说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些急事赶着去处理,但最好不要和红绿灯开玩笑,因为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搭上自己的性命。
安全始终是第一要务,不仅是为了别人,更是为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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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正常了一回
多年前的“撞了白撞”大讨论的后遗症,以为车撞了一定是车的错。这判决好,给闯红灯的提个醒。希望此后人人遵守交通规则。
看到闯红灯的小车,渣土车是不是可以不刹车直接碾压?
老爸是法盲,儿子也是法盲!
假新闻,无责也是10%
不观察不力了?不弱势群体了?不人道主义了?不斑马线该减速了?
到达斑马线前,要减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