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们国内有明文规定禁止闯红灯,大多数人为自身安全考虑,都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可也有一部分人不愿等待过长时间,会在车辆较少的情况下闯红灯。
虽然成功横穿马路,但如果被车撞上,后果可能非常严重。横穿马路闯红灯是行人的错,但车主也要负担部分责任。有一天,一位车主像往常一样开车回家,经过一个路口时突然有个行人跑过来。车主慌乱地踩刹车,但行人还是被撞到了。行人抱腿喊疼,车主下车查看,问他哪里不舒服。然而,行人却对车主大声责骂,说是车主撞了他,要求赔偿,否则不罢休。
车主很是无奈,他觉得自己是正常行驶状态,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是行人闯红灯在先,自己没必要负责。
见行人依旧纠缠不休,他只能选择报警。
原本以为警察会给他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没成想最终的判决却是,行人虽然闯红灯在先,负主要责任,但车主也要承担10%的责任。
车主听后瞬间大怒,质问交警自己既没有犯错,为什么要承担责任?交警回复道:行人属于弱势,即便有错在先,你开车撞人就有责任给予赔偿。
车主为此感到十分不解,10%的赔偿虽然不多,但他自始自终都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为何要承担责任呢?
【以案释法】关于这次案件,大家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
1.行人闯红灯被撞,责任主要在谁?
2.既然是行人负主要责任,司机为何要承担10%的赔偿?
3.司机在什么情况下无需赔偿?
4.行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碰瓷?
接下来我们就以上几个问题,为大家逐一进行解释。
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行人因为闯红灯导致车祸,在车主没有违法的情况下,行人承担主要责任,若双方都有过错,则根据事故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本案中,车主正常行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是行人违反《交通法》闯红灯,即便被行驶车辆撞到受到伤害,也依旧是过错方,要承担主要责任。
二、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与行人之出现交通事故,即便驾驶人没有过错,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赔偿。这也是本案中涉事车主感到疑惑的一点,法律中管这叫“无责赔付”。不过车主可以走保险,让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自己并无损失。
而法律中之所以有这项规定,一方面是为了减少行人闯红灯的情况,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约束车主。
如若车主不承担任何赔偿,可以一走了之,而一些情绪容易暴躁的车主,遇到闯红灯的行人,可能会故意加快车速,不去考虑后果。
三、根据《交通安全法》,行人闯红灯导致被撞,如若是行人故意碰撞车辆,车主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可案件中的行人本意是想快速过马路,并没想过要往来往车辆上撞,所以,车主势必要承担10%的责任。
四、判断行人是否构成碰瓷,应当首先判断行人的目的,以及在整个过程中是否对车主进行“敲诈”。
只有故意制造被害假象,以此进行敲诈勒索,才能被认定为碰瓷。
而本案中行人闯红灯过马路,并没想过会引发车祸。
虽然被撞后,他第一时间要求车主进行赔偿,但也仅仅是因为他受到了伤害,本能之下要求赔偿属于人之常情。
合理范围内的要求赔偿,与“敲诈勒索”是两种概念,而且,车主本就应该给予他10%的责任赔偿,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都不能算作敲诈。
更何况他被撞受到伤害,并不是故意制造出的假象,而是真实被撞,由此看来,他的行为并不能构成碰瓷。
虽然没有构成碰瓷,但行人的闯红灯行为依旧是错误的,给自己带来了伤害,要自己承担大部分责任不说,正常行驶的车辆也因此受到了牵连。
因此,无论是案件中的行人,还是屏幕前的大家,我们都应该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要违反交通规则,即便不为他人着想,也要为自己的身体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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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车主不能加速撞击闯红灯的行人,这想法真奇怪!做为车主,谁闲得没事故意撞人?闯红灯也赔10%,这是安慰不守规矩的人?
记住车一落地就是10%的责任,不管有理没理。
路权优先的年代并没有那么多的事故!
车主罚200元,行人罚20元。你说罚哪个呢?[得瑟][得瑟]
这个交警判决不对。斑马线永远是行人路权第一,汽车只是借过,交通法明确规定汽车过斑马线遇到行人必须停车让行。所以这个汽车司机绝对是同责起步
其实,礼让行人是城市文明素质及法律意识提高,以人为本的原则!记得早几年在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前,行人还观望一下再过,现在没有了这个动作,直接就过,不管有车没车,特别是老人,那素质我无法形容!我就纳闷了,车非恶意出事故有保险公司背书,赔偿,谈判都不需要出现,保险公司大把律师来谈判,打官司,不知道被撞的人痛不痛?
昨天开车我都过去了一个电动车拼命和我抢,我只有开个急刹车…
减速不等于必须让,我绿灯正常通行,如果再让起来没完,那要交通法和信号灯干嘛呢?
只要不扣车,赔偿走保险嘛
自媒体为了博眼球,又讲故事
其实他还违反了车辆在过斑马线的时候必须减速慢行
这已经是行人全责了,司机的10%是无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