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无声处读《伤寒》2——“一汗解千愁”

鸿志康康 2024-02-11 17:43:51

《伤寒杂病论》之所以被称为划时代的医学名著,是一部体现了当时最高医学水平的经典,首先就在于仲景博采众方,集理法方药于一体。

除了辨证论治之外,它还首次系统运用了八大治法——“汗吐下和温清消补”八法。其中汗法位居于八法之首,将汗法贯穿于《伤寒杂病论》的始终。所谓“善治者,治其皮毛”,全书有关汗法的条文多达140多条,其中汗法的方剂多达45首,在整本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不识汗法,未得《伤寒》之旨也!

发汗的尺度

一、大发汗

在卫表受邪,邪气尚未入里,正气较足的病证上,使用具有较强发汗功效的方剂,以求达到尽早祛邪护正,以防病邪入里。

麻黄汤被历代医家认为是解表发汗逐邪峻剂,主要用于风寒表实证。外感风寒邪气,卫闭营郁,正气尚足,故用麻黄汤以发汗解表。

方中麻黄配桂枝,加强了麻黄汤发汗的功效。在麻黄汤用法上描述为覆取微似汗,不须啜粥。这表明麻黄汤发汗功效峻猛,无需啜粥以助发汗,反而要防止出汗过多而防耗伤正气。

“群方之首”桂枝汤被称为滋阴和阳、调和营卫、解肌发汗之总方,适用于太阳中风证。风寒侵袭,卫强营弱,治疗上使用桂枝汤以调和营卫、解肌发表。在用法上描述为服已须臾,啜热稀粥以助药力。

《医宗金鉴》认为:“啜热稀粥以助药力,欲使谷气内充,易为酿汗也。温覆令一时许,微似有汗,不令如水流漓,谓不可过汗也。盖取汗,在不缓不急,不多不少。缓则邪必留恋,急则邪反不尽。汗多则亡其阳,汗少则病必不除。”

在使用汗法时要严格进行选方用药,做到药病相当,力争达到药到病除,以实现祛邪不伤正的最终目的。过缓则可能有邪恋之虞;过急又有邪不尽之虑;汗多易亡阳;汗少则病邪除之不净。

二、中发汗

《伤寒论》第230条云:“可予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身溅然汗出而解。”

小柴胡汤为和解少阳之代表方,有和解少阳,调畅枢机的作用。服药后邪气将祛,三焦与表里气机协调,正气充足,津液输布正常,故能作汗驱邪外出。即便正气稍显不足,但得药力之助,也可奋力作汗以抗邪外出,而见“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亦即后人所谓“战汗”也。

小柴胡汤主要是通过调畅枢机而使邪由汗出,发汗并非主要目的,故在发汗强度上相对于使用发汗以驱邪外出的发汗峻剂而言要轻缓、柔和。

三、小发汗

太阳表证未解,邪稽留营卫,邪气不解,阳气郁遏而出现面赤身痒,发热恶寒,热多寒少等症状,方选麻黄桂枝各半汤。又如服用桂枝汤后大汗出,大邪去,但小邪未除,而见发热恶寒,形如疟状,方选桂枝二麻黄一汤。太阳表邪不解,部分化热入里,而见发热恶寒,热多寒少之桂枝二越婢一汤。

这些方证都属于太阳表证,均为小邪稽留营卫,病势较缓较轻,与一般太阳表证不尽相同,不宜使用大汗之法,而以麻桂加减变化为三个小发汗方,使邪祛而不伤正。

发汗的时机

“太阳病初得病时,发其汗”,言太阳病初得时治用汗法。

仲景不仅在外感热病初起应用汗法,而且对于痉证、湿痹、疟疾、水肿、痢疾、喘咳、麻疹、疮疡、遗尿、黄疸等内伤杂病见有外感表证者,亦应用了汗法。汗法不仅能发汗,凡欲祛邪外出,透邪于表,畅通气血,调和营卫之时,皆可酌情用之。临床常用于解表、透疹、祛风除湿和消肿。

发汗时机掌握的问题,如若应当使用汗法而未能及时发汗易延误病情,导致腠理闭塞、营卫不通、病邪入里而变生它证。相反不应该发汗而使用汗法,使腠理开泄,卫气大虚,易导致外邪入侵。因此在汗法使用时机把握上,我们应紧紧抓住邪尚在皮毛、肌腠,而暂未入里阶段,迅速逐邪外出。

发汗的变证

一、伤津液

在《伤寒论》有关汗法的所有条文中,因汗后津液受损而出现的变证是最普遍,也是最直观的表现。主要是因为汗法多以辛温发散的药来开其腠理,如麻黄汤、桂枝汤等,若汗法使用不当则容易出现体内正常的津液直接从气门蒸迫而出,机体将会出现血虚、津液虚的表现,如口渴、小便不利、大便难解、躁谵语等。

《伤寒论》第16条“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之也”。此条文很好地说明了因误用汗法而导致津液损伤。

二、亡阳

过度发汗除了伤津液,亦可伤阳,阳易随汗泄,而这正是病变部位由表入里的表现,五脏六腑的阳气均可能因此出现损伤,而出现的变证亦是多种多样的。

在伤寒论中,第89条云:“患者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平素脾胃虚寒,经久不愈,外感寒邪治疗上应使用温中解表,但却使用了峻汗方法,导致在脾胃阳虚的基础上使胃阳更伤,又因脾胃虚寒而寒水内停,胃气上逆则哕。

另《伤寒论》第64条:发汗过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桂枝甘草汤主之”。心之液为汗,阳气蒸化津液而成汗,过汗可能导致心阳随之外泄,空虚无主,而致心悸。

三、伤阴

若发汗太过亦可能直接伤里,损伤营阴,如第62条桂枝新加汤证,脉沉迟,沉主里,经曰:“迟者,营气不足,血少故也”。所以此时病机主要在里,汗出太过损伤营阴,营血不容而出现疼痛,故身疼痛或身疼痛更甚。

成无己对此有着较多心得:汗后身疼痛,邪气未尽也,邪气要有出路,故在用人参芍药生姜益气和营的基础上用桂枝汤微发汗使邪出正复。

发汗禁忌证

“阳加于阴谓之汗”,过汗易伤阴伤阳,故并不是所有的病证都适宜用汗法。张仲景对汗法有严格的禁忌,《伤寒论》中明确指出不可发汗的条文有26条,简而言之,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阴虚咽燥者不可发汗;淋家不可发汗;疮家气血亏虚者不可发汗;衄家阴血不足不可用辛温发汗;太阳温病禁用辛温发汗;病入少阳不可发汗;阳明里热不可发汗;误下里虚不可发汗;中焦虚寒者不可发汗。

《伤寒论》对汗法提出的禁忌理论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仲景汗法的应用,不限于一病一证,一方一法,而是灵活掌握,合理应用,体现了辨证论治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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